郎達芬
簡介:
郎達芬(Lang,Dafen),
女 ,
54歲 ,
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貴陽市法輪功學員郎達芬、陳政萍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在貴陽市南明區小碧鄉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南明區看守所。郎達芬被迫害致長期昏迷、生命垂危,家人兩次把她送到省醫共花去近二萬元錢。親友懷疑她曾被注射不明藥物。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日,再次轉到南明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強行穿號服,每天強行做牢役產品達十多個小時,有化妝品標識和銀元寶等。 到了十月中旬,郎達芬每天都發著高燒,記憶中,從第一天看醫生之後,在那裡就每天都是昏睡,什麼都不知道,昏昏的意識不清楚。在這期間,家人女兒接到兩次病危通知。 子女一再到派出所要人,十一月三日郎達芬的女兒和四弟、四弟妹在油搾街派出所等到晚上兩點多鐘,他們才答應放人,但還是以取保候審的形式,勒索了一千元。 十一月四日中午,郎達芬終於回到家中。回家後就是有南明區公安局、檢察院及油搾街派出所的惡警不斷地上門騷擾。 過年前,油搾街派出所再次上門干擾。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再次到南明區法院准備開庭,那天郎達芬准備了辯護詞,一直等到中午近十一點了,法院才通知:推後三個月。這一年來中共警察對郎達芬的家人和郎達芬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精神損失。 郎達芬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被疑遭注射不明藥物迫害,長期處於昏迷狀態,生命垂危,身體實在不行了才被取保候審回家,家人兩次把她送到省醫,共花去近二萬元錢。 二零一五年四月,貴陽市南明區油搾街派出所警察欺騙郎達芬去檢查身體,再次把她綁架到南明區看守所,後被貴陽市南明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五年七月被劫持到羊艾監獄。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上午十點,油炸街派出所,也就是南明區公安分局,三名男警和一名女警闖入郎達芬家,搜走大量大法書,把郎達芬和在家休息的兒媳帶到派出所,並要求兒媳簽字。下午一點過,把郎達芬關進南明區拘留所,並定為刑事案件。 在郎達芬的兒女一再要求下,警察在三月十九日帶郎達芬做彩超,胸內大量積液,心包積液很危險。郎達芬的兒子到中醫一附院拿郎達芬住院時的疾病證明書。 三月二十日,郎達芬被帶到三江看守所,強行換上囚服,並且剪掉頭發。經醫院檢查,郎達芬全身浮腫,拒收。警察無奈之下把她帶回拘留所。油搾街派出所警察把郎達芬送回家,並要求她女兒簽字取保候審。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非法判刑;
強行施藥;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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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法輪功學員郎達芬女士疑遭看守所藥物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貴陽市南明區法院 電話:0851-85794984 0851-85793980
地址:貴陽市南明區朝陽洞路99號,郵政編碼550002
院長: 劉傑 ;副院長: 李亞林
管案法官:任玉嬌
責任單位及惡人:
南明區拘留所
南明區看守所
羊艾監獄(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
貴陽市南明區法院
油搾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18日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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