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芬
貴陽法輪功學員王洪芬
|
簡介:
王洪芬(Wang,Hongfen),
女 ,
64歲 ,
貴州省貴陽市白雲區法輪功學員,原貴陽耐火材料廠(早已破產,現已不存在)職工。王洪芬(年近七十),兩女兒分別於本市、外省上大學。家中長年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伴由夫家親戚接走幫忙照護,讓她留住自己家,不用她操心。讓她能全身心的投入大法修煉、救人。二零一一年,王洪芬走入大法修煉,救人的事很用心,經常是獨自走很遠去講真相。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晨王洪芬外出,當夜未歸,一連二十多天過去了,不見人影,一點消息也沒有,一個大活人就這樣失蹤了!家中身患重病的丈夫和兩個尚在讀書的女兒,心急如焚,六神無主。經多方打聽,現得知在十一月十二日當天,王洪芬與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祝元慧在花溪石板鎮遭警察劫持。現二人都被關押在貴陽市爛泥溝洗腦班(中共謊稱是“法制教育培訓中心”)內,其它一無所知。他們還告知親屬,拒絕一切探視,與外界完全隔絕。貴州白雲區法輪功學員祝元會和王洪芬約十一月十二日到花溪平壩方向講真相至今沒回家,可能被警察綁架了。貴陽市白雲區龔家寨派出所警察近期(二零一六年一月)兩次到法輪功學員王紅芬家騷擾。第一次是問她訴江控告書是否是她寫的,王說是她寫的,並要她簽字,遭到王拒絕。第二次來了六個警察,其中一個叫陳亮,一個姓李、一個姓周,其它三個不知姓名。要強行采血,因王紅芬不配合,他們就威脅她丈夫如果不配合抽血,就要強行把人帶走。因為她丈夫患有“帕金森”疾病,就這樣幾個警察把王紅芬摁倒在地被強行采血。 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貴陽市白雲區法輪功學員王洪芬、謝忠雲去修文講真相時被綁架,白雲家裡同時被抄家,兩人於兩小時後回家。 二零一八年八月,王洪芬老太太(年近七十)在勸一小學生退隊後被學生家長領著孩子到派出所舉報抓人。派出所勸家長先回家時,家長就當著警察面狠打兒子,逼得派出所出警調錄像,利用大數據跟蹤一百多裡追至王洪芬家中。當晚,王洪芬就被貴陽市雲巖區公安分局劫持到雲巖區看守所非法拘留七天後被家人和同修要回。此後,王洪芬就一直被白雲區艷山紅社區政法委書記黃勇利用居委會、社區警察等一干人,不分晝夜的監視、敲門騷擾。連敲帶喊,特別是晚上十點左右,吵得四鄰不安。叫不開門時就恐嚇說“不開門我下次叫派出所的來。“這樣持續騷擾了9個多月。還惡劣的斷電三次。同年八月十六日晚十點後,貴州省貴陽法輪功學員王洪芬在家被便衣警察三人、著警服一人綁架,從搜查證看,是烏當區的人。八月十六日被綁架的貴陽市王洪芬於八月二十五日已從貴陽市雲巖區拘留所拘留九天後回家。 自二零一八年秋,自雲巖區看守所釋放回家後就一直受到所轄居委會、社區服務中心、派出所的騷擾。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五日晚上九點多,由以上單位聯組的二十余人帶著“開鎖王”非法打開了王家外層門,迫使王洪芬開了裡層門後,闖入王家。因其女兒(大學在讀生)在家,他們才在王洪芬向其反復講真相後,很不情願的離去。但他們豈會甘心,到底還是於五月二十日,趁王洪芬獨自走在公路上時,將她拽上車,抄家後將她綁架到白雲區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六日晚上9點,黃勇一干人帶著開鎖王非法闖入王洪芬家大門。王洪芬於是打開內門告訴黃勇等人:你們實在想進來就進來坐下吧。這一幫人足有二十來個,很多只能站著。其中有白金居委會的、有派出所的、有社區辦事處的。他們聽王洪芬講完真相後,非法抄家,黃勇說他要給王講法制課。王洪芬說:給我上法制課?你們這些行為本身就違法了,你們是知法犯法、執法犯法,你還給我講法制?之後,這伙人就在王家樓下安暗哨:裝著修下水道的、掃地的等等。五月廿一日,王洪芬又獨自出門救人,她一出門就被盯梢。當王洪芬自個走在公路邊時遇一女子向她問道,她自然是不失時機的向其講了真相。幾乎同時,迎面一輛小車停在她面前,來人邊喊:”王阿姨”邊下車,說明自己是白雲區艷山紅長寧社區警察付海濤前來帶她上車。王洪芬被劫持到粑粑坳派出所,被付海濤、楊孝米兩警察強行搜出鑰匙非法入室抄家,洗劫師父法像、大法經書、相關資料和孩子用的電腦、主機等私人財物。被構陷到白雲區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六月五日,王洪芬回家後,去找黃勇講真相,黃勇反而要她配合他們每月到社區、居委會報到一次;讓黃勇隨時進王家了解情況,否則出動派出所警察抓人,威脅將王洪芬判刑。王洪芬為了講清真相,又走進了白金居委會、有關社區,得知近年來不斷高密度嚴重騷擾、迫害她的主使人就是黃勇。受他指使參與迫害王洪芬的人主要有白雲區艷山紅社區群工部負責人楊洪海、長寧社區警察付海濤(警號:042184)、長寧社區警察楊孝米(警號057703)。還有新成立的白金居委會主任(男),但後來都明白了法輪功真相。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以驗血為名來偷血;
非法拘留;
抄家;
私闖民宅;
惡人舉報;
監視/跟蹤;
騷擾;
威脅/恐嚇;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清身;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定期思想匯報制度;
執法機關以外的單位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貴州省又有四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官員遭惡報
2019年貴州省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
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王洪芬遭迫害情況
貴陽法輪功學員王洪芬再次遭非法拘留 已回家
貴陽王洪芬被綁架拘留九天後回家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信息
貴州省貴陽市王洪芬、謝忠雲遭綁架後情況
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王紅芬遭警察強行采血
無法無天的綁架何時了?(圖)
貴州法輪功學員祝元會、王洪芬失蹤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雲巖區百花山拘留所
艷山紅派出所
:
付海濤,
楊孝米
爛泥溝洗腦班(貴州省法制學習班)
白雲區粑粑坳派出所
雲巖區公安分局
白雲區艷山紅辦事處
:
楊洪海,
黃勇
龔家寨派出所
:
陳亮
白雲區拘留所
雲巖區看守所
白雲區戒毒所
白金居委會
更新日期: 2023年7月16日 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