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紅芹
簡介:
李紅芹(Li,Hongqin),
女 ,
年齡未知 ,
山東泰安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三日,李紅芹在火車上講真相時,被鐵路惡警綁架,劫持到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八年回到家中,八月北京奧運會期間,岱岳區房村派出所、岱岳區房村鎮610、岱岳區房村鎮房村村委人員李萬忠(人稱大萬忠)等多人來到租賃的農家院子,一天24小時監視不讓家人出門。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李紅芹女士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送交了對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控告書已被簽收。 二零一六年五月份,青島開發區辛安辦事處、黃島區靈山衛辦事處操縱轄區居委會,以法輪功學員“訴江”為由,合伙騷擾法輪功學員宋成快、李玉蓮、李洪芹、李海艷、隋英等。 大泊子社區居委會一人領著辛安街道辦事處綜治辦(610)兩人到宋成快家,詢問“訴江”之事。宋給他們講真相時,辦事處另一人趁機在旁邊用手機偷拍。他們臨走時說:你不要參加集體活動。他們又到李洪芹家詢問“訴江”之事,並進行拍照。居委會的人還打電話找李玉蓮。李玉蓮問什麼事?對方說:為“訴江”的事,還要填一張表。李玉蓮說:我不會填的。居委會的人找到李玉蓮後,李玉蓮就給他講真相。居委會的人說,是辦事處安排的,你們知道好,就在家裡煉,不要出去發資料。居委會的人打電話找李海艷,李海艷拒絕配合。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省青島開發區辛安辦事處、黃島區靈山衛辦事處騷擾多名法輪功學員
泰安風雨十六年(1)
責任單位及惡人:
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漿水泉勞教所)
黃島區靈山衛辦事處綜治辦(610)
青島開發區辛安辦事處
更新日期: 2016年6月24日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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