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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芳

簡介:
李明芳
(Li,Mingfang), 女 , 72歲 , 貴州省貴陽市雲巖區法輪功學員。

近期來(二零一五年七月),貴陽市已知至少有十一位法輪功學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把“刑事控告書”特快專遞到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

李明芳陳述的事實與理由(摘要):

一九九三年,我四十七歲時,因身體多種疾病提前退休。退休後,一天早晨在省大院晨練時,看見很多人在煉法輪功,我就跟著他們煉,感覺很好。

不知不覺,我的一身病好了。從那時到現在二十二年了,我未吃過一粒藥,打過一次針,身體一身輕,紅光滿面,為國家節約了大量醫藥費,不但不再拖累家人,反而還照顧家人、孫子,讓子女安安心心工作。我按照師父教導的“真、善、忍”法理去要求自己,遇事要為別人著想,要做個好人,更好的人。

我修煉法輪功利國、利家、利人、利己這是有目共睹的。可是就是這麼好的功法,江澤民就不許我們煉,將我們法輪功學員視為打壓、迫害對象。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除夕)大年三十那天,電視播放了政府自編自導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因當時我在招待所打工,大年三十那天我上班。第二天,貴州省機關印刷廠廠長趙意剛(剛接管招待所),他一大早就來到招待所,問我看沒看電視(指《天安門自焚偽案》),我說:看啦,我不相信。廠長說:你寫個書面保證不煉法輪功,明天交給我。我當時就大聲的說:你說什麼?你要讓我寫保證不煉。你算什麼?你是那個?我煉功你管的著嗎?告訴你,主管單位負責人也沒讓我寫,我單位也沒讓我寫,你不許煉我就不煉?他說:你必須寫好交來。當時和我一起上班的那個老同事臉都嚇黑了,還說我膽子太大了,不考慮後果。我說我才不怕呢,我沒干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我堂堂正正,我就煉功而已,怕什麼?從那天後,廠長不敢見我,見著我時把頭低下不敢面對我,看都不敢看我。前幾年時聽說他老婆得什麼癌症,現在他也癱瘓在床上。

二零一四年大約八月的一天,社區、片警上門來騷擾。我就跟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不要迫害大法弟子,法輪大法是正法,支持大法會有好報的。千萬不要迫害大法弟子,因為迫害大法弟子要遭報的。我就把我老伴遭報的事給他們說了。他們都不吱聲,最後有一個警官說:覺得好,就在家裡煉,不要出去發真相資料。我說:真相資料不發還不行。真相資料是救人的,是師父安排他的弟子來救度眾生的。他們一句話都沒有說,坐一會就走了,再沒來過。

一次社區發布說誰舉報煉法輪功的就獎勵五百元,我們宿捨的一個人告發了我,得到五百元,我聽說這事後就去她家給他們夫婦兩人講真相,他們知道真相後也知道做錯了。

我老伴原來很支持我煉功,到處宣傳煉法輪功如何好,如何祛病健身,勸親朋好友都煉法輪功。可是江澤民打壓迫害法輪功後,他就不干了,開始亂說、亂罵法輪功,罵師父、罵大法,還撕大法真相資料,我告訴他不要亂說、亂罵,對你不好。他不信,他說不怕,死就死,報就報。後來他遭報了。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四日,老伴腦出血住進貴陽醫學院急診神經科。住了十三天醫院,八月二十七日出院。

入院那天,在醫院大廳,我大聲的告訴老伴,我說你知不知道,你是遭到了報應了?你知不知錯?你現在認錯還來得及,你聽明白我跟你講的大法真相,你認錯,你就跟我眨眼或點頭,我求師父再給你?次機會。我老公聽明白了,我就雙手合十求師父救救他,再給他?次機會,剛求完師父後就進去照片,幾分鐘出來,他的嘴巴就不歪了,還能發點聲音,住在醫院安安靜靜。

我老伴住院十三天就出院啦。當時醫生說,老伯恢復這麼快,不合常理。每次檢查結果都很好。現在他很支持我煉法輪功。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李明芳被貴陽宅吉派出所綁架到貴陽南明區看守所,警察不准家人見面,說李明芳不轉化(轉化就是讓人放棄“真、善、忍”)不讓見。李明芳家中物品被抄走,後被劫持到貴州省貴陽市,家屬已為李明芳請了律師。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家人得知,貴陽宅吉派出所已將構陷李明芳的案卷移交雲巖區檢察院。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李明芳被綁架(當時被非法抄家)關在百花山看守所,已經請了律師。

據悉:雲巖區檢察院已將相關材料遞交到雲巖區法院。雲巖區法院具體管案法官是虞繼恆,他的電話號碼是(0851-86749221)。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十點過,雲巖區法院非法對七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李明芳開庭,律師做無罪辯護,要求法官當庭播放、宣讀證據,檢察官和法官打斷律師的辯護,最後不准律師繼續辯護,律師當堂只好辭去辯護委托,離開法庭;按法律規定,法官就應當宣布休庭,半月後擇日開庭,但法官無視法律,讓公訴人繼續把公訴書念完,還建議重判李明芳八至十年。參與人員:審判長是雲巖區法院虞繼恆,公訴人雲巖區檢察院檢察官陳理另一公訴人不知姓名)。目前李明芳家人、律師已經向上級司法局、中紀委巡查組上書控告該。

庭審後有公民秦力、馮靜等,已正式向雲巖區檢察院紀委,遞交了“控告雲巖區檢察院的檢察官陳理、和雲巖區法院的法官虞繼恆”狀子。

二零一六年四月月下旬,李明芳的兒子向雲巖區法院法官虞繼恆提出要求,將其母取保候審時,虞繼恆卻說:李明芳已經被判刑七年。於是李明芳兒子再請律師向貴陽市中院上訴。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李明芳兒子接到貴陽市中級法院電話,說上訴駁回,維持原判。說“判決書”可能已經到了看守所母親手裡。在強權高壓下,律師表示無力相助而抱憾。

李明芳於二零一六年十月被送到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原羊艾監獄),監獄不讓李明芳的家人會面,至今家人都沒和李明芳見上一面。

迫害類型:
逼迫放棄信仰騷擾迫害親屬綁架/劫持非法關押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非法審訊非法判刑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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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宅吉路派出所地址:貴州省貴陽市雲巖區吉祥路附近 郵編:550000 聯系電話:0851-86622289 王嵐 所長 13648511234 邱楊 指導員 13885017966 李嘉 副所長 13985125353 黃文輝 刑偵中隊長 15599118889 呂林 副所長 13985170417 王崇 副所長 13985523813 金迪 戶籍內勤 13984889698 焦玉 三級警司,半邊社區警務 15086018963 高平 金倉社區警務 13511996113 蘭建平 吉祥社區警務 13985049588 錢海 永安社區警務 13985481842 宅吉派出所社區綜合站 徐秀芳站長、居委會書記:13984382566 顏艷裴副站長、治保委員:13585046645 湯慧副站長、社區民警:13608536867 車柳毅管段民警:18585426960 社區綜合辦:86611268 茶店村委會書記:13984806197 雲巖區法院信息:(2015,4,3更新)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雲巖區金倉路8號 郵編:550003 電話︰0851-86774315 刑庭0851-86749221 刑庭: 鄭衛東刑庭庭長 (直接分管王支學案) 0851-86749221 房號315 王 健 刑庭副庭長(分管葉少學案法官 )0851-86745833 房號 314 田 瑤 (庭長辦公室) 0851-86749221 許 潔 刑庭審判員 0851-86749661 (參與王支學案庭審法官) 彭海英 刑庭審判員 0851-86749661 書記員: 唐艷 管乾煜 0851-86749661 虞繼恆 楊嘉慧 李華國 羅德慧 付現軍 李波 高旭 董克強 : 0851-86749290

責任單位及惡人:
南明區看守所
羊艾監獄(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地址:貴州省貴安新區湖潮鄉羊艾茶場<br>郵政編碼:550032;電子郵箱:2641487400@qq.com<br>辦公電 話:0851-83380667;83380762、8338083、83380761、83380209<p>惡人榜:甘明慧、田維維、孫鳳雲、白菊、周孔仙、吳祥芬
雲巖區法院審判長 范銀燕<br>審判員 王 健<br>審判員 楊 摯<br>書記員 凌 軍 : 虞繼恆
宅吉派出所
貴陽市中級法院貴陽市中院:林築萍 戴崢嶸 單長紅
貴陽市雲巖區檢察院 : 陳理
雲巖區看守所貴陽市雲巖區百花山路30號,郵編:550001<br>電話區號:0851,電話:86762336<br>所長:何強

更新日期: 2023年7月15日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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