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萍
簡介:
李秀萍(Li,Xiuping),
女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李秀萍女士曾患頭疼病,多方醫治無效。她修煉法輪大法後,不但頭疼病不治而愈,個人修為也得到提升,脾氣好了,家庭變和睦了。然而在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李秀萍遭受酷刑、冤獄。 以下是李秀萍女士自述被迫害的經過: 一九九九年四月,天津公安局綁架了很多法輪功學員,導致了“四二五”大上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一手導演、策劃的對法輪功舖天蓋地的瘋狂迫害。為了向政府說明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實,我和幾個法輪功學員要去北京上訪,可走到半路就被牡丹江市公安局截回。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再次進京上訪,被當地警察綁架到北京前門派出所,為了不牽連家人(因當時江澤民的迫害政策是株連,一人進京,家人、單位、親朋都受牽連)。我就象很多上訪的學員一樣不報姓名、地址。警察就用手銬把我掛在窗戶上,手銬卡進肉裡,直到骨頭,腳尖剛剛著地。我疼得死去活來,汗珠直淌。把我放下來時,警察就使勁晃我的胳膊,因長時間不過血,血脈剛一通一下疼的昏了過去。我還是沒報名,警察就把我送到昌平收容所。當時被非法關押在收容所的有幾十人,有個長春的法輪功學員提議寫上訪信,寫明來意不枉來一回,別這耗著了,大家就按程序寫好上訪信交上去,我交了上訪信之後被當地駐京辦人員接走了,被綁架到八王墳駐京辦,在那裡與一個男法輪功學員被五花大綁的在地上綁了一宿,第二天松開,用手銬銬在桌子腿上,直到我單位來人把我拉回。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我又一次進京,在天安門廣場打開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大法師父清白!還我師父清白!”上來很多警察一下子把我和其他幾個法輪功學員圍住,拳打腳踢。接著警察就把我們綁架到懷柔。我們被帶到一個大院子裡,大院子裡全是真槍實彈的警察。警察大冬天讓我們坐在院子裡,我不坐,兩個武警氣急敗壞的把我拉進屋子裡,一通暴打,然後把我扔在一塊大木板上,兩個胳膊都勒上皮帶,肚子也勒上皮帶,兩個大腿成大字形各勒上皮帶,腳脖上是鐵環,手脖上也是鐵環。警察們給我照像、貼上編號,我不睜眼睛。他們就說一些骯髒侮辱的話。大約兩個小時左右他們把我松開,倒綁著塞進車的後備箱裡,我只覺得自己被帶到了大山深處,大約半個小時左右車停了,警察把我的羽絨服、鞋強行脫下,捆在樹上,光著腳,凍得我渾身麻木、哆嗦成一團。那是一九九九年最後一天了,特別冷。不知過了幾個小時,來了兩個警察把我放下,我已經一步都不會走了,兩人把我腳尖劃著地拖到辦公室,打算開車把我送回懷柔,說是有人認出了我是哪的,家裡來人接了。 不久我得知自己被非法全國通緝。我又一次不得不離開家,近一年的時間裡,我有家不能回,孩子不能見。有時去學校門口遠遠的看著孩子,眼淚默默的流。我一個人住在一間十平方米的房子裡,沒有經濟來源,一天只吃一頓飯,直到以前認識的一個小妹,知道了我的情況,給我送去了一鍋苞米和一些生活用品,情況才稍有改善。後來這個小妹看到我吃這麼大的苦還不放棄修煉,很好奇,就開始看《轉法輪》,也走入了法輪大法的修煉。一年後我又一次遭綁架才知道,警察一直在跟蹤我的兒子,還跟到他爺爺家抄過家。更在我的母親家對過的樓道裡安了攝像頭監視。 二零零一年,我被牡丹江市西安分局綁架,搶走了我三千元錢,兩個耳機,一個傳呼。後我被轉到樺林看守所,我絕食了五天,警察沒問出什麼東西就放我回家了。(事後我去要自己的錢和物品,警察居然說以為抓走就判了,不可能再來要東西,沒想到還能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一天,我家的防盜門突然被撬開,闖進來兩個便衣警察,說是牡丹江市新華派出所的,要到派出所去調查情況,警察不容分說就把我綁架到新華派出所。不久我的丈夫和兒子也一起到派出所要人,痛斥警察的非法入室,無理由抓人。我兒子還小,就會說一句:你們太欺負人了,你們太欺負人了。警察把我丈夫也銬起來關在另一間屋子裡。一個叫什麼磊的警察是我家附近的片警,把我兒子推出門,我兒子邊哭邊喊:你們太欺負人了,我記住你長什麼樣了,你們太欺負人了…… 傍晚的時候來了一個牡丹江市局別人叫他什麼隊的人,站在我對面問:你還煉不煉了?我說:無可奉告。沒等話聲落地,他沖上來照我臉上就是一記耳光,隨後一頓暴打,我昏了過去。等醒過來右手已經被銬在一張椅子上,那個國保科的警察說:你要是不煉了,就擺擺左手,知道吧。緊接著上來兩個人拽住我的頭發,另一個人把塑料袋套在我的頭上,我毫無防備,立時感覺到頭腫脹、眼珠往外冒,一會兒舌頭都快吐出來了。我體會了瀕臨死亡的感覺,這時他們才松開。過了一會兒他們往我的鼻子裡口裡灌辣根,我的氣兒都上不來了,迷迷糊糊中聽到他們侮辱的語言,感覺到他們誰踩著凳子用抹布擦鞋,然後拽著我的頭發給我擦臉。昏迷時他們給我潑水把我的衣服都弄濕了。半夜,我感到很冷,銬在另一屋的丈夫脫下自己的衣服找人給我送過來。我就穿著這件衣服又被警察綁架到海林公安局。(後我哥哥用好幾箱雞蛋給警察才贖回我丈夫。) 在海林公安局警察不讓我睡覺,連夜非法審訊我,說我要睡覺就用水澆。我當時真的熬不住了,沒管那個趴在桌上就迷糊過去了。次日,我被非法關押在海林市看守所,我家人救人心切,被海林國保科的警察姜元濤勒索,花了不少錢。海林市檢察院非法起訴了我,說我是地下組織重要成員之一,將我非法判刑三年。 我出獄回家已物是人非,一無所有,房子破爛不堪,孩子的衣服、書包都是姐姐給買的,丈夫養成了酗酒的習慣,我的心都碎了。 這是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千古奇冤一手造成的,十六年來我及家人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這只是這場殘酷迫害的冰山一角,現寫出來,希望善良的人們能用你們的良知一起結束這場迫害,把罪犯繩之以法,讓不明真相的人明白這場迫害,選擇一條光明的路。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銬在某處上;
細繩綁五花大綁;
毒打/毆打;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人身侮辱;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非法通緝;
迫害親屬;
私闖民宅;
人為窒息;
勒索錢財;
非法起訴;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牡丹江市李秀萍女士遭酷刑、冤獄經過
責任單位及惡人:
海林公安局國保大隊
:
姜雲濤
牡丹江市公安局
牡丹江市西安分局
新華派出所
海林市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13日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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