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敏(史治敏)
簡介:
史志敏(史治敏)(Shi,Zhimin),
男 ,
70歲 ,
河北廊坊市大法弟子。 武漢大學歷史系畢業,後被分配在商業部黨委,任高級政工師。文革期間被下放到河北廊坊市第一紡織廠(後為韓一河北廊坊穎麗紡織公司)任紀檢負責人。1996年8月正式退休。1999年7月21日他和老伴、女兒一起,騎上自行車去北京,被警察非法劫持,關在一間黑屋裡逼問:是否還煉?他堅持修煉,遭拳打腳踢。還用打火機燒他的胡子、臉。後一家三人和其它學員共30多人被關在公安局的屋子裡,警察連喊帶罵,逼寫不煉功保證。並恐嚇說:不寫保證書就送監獄,一夜沒讓睡覺。第二天因堅持不寫保證書,被單位帶回工廠,看管並強制看誣陷大法宣傳。後雖放回家中,但單位、公安仍不斷到家中騷擾、檢查,打騷擾電話,叫到公安局多次。 1999年8月30日又只身到北京證實法。9月3日被6名警察抓走,後正念走脫。9月7日早10點又去天安門,被前門派出所非法抓捕,後被河北駐京辦送回廊坊公安局,因反映修煉大法的真實情況,並說堅持修煉沒有錯,政府鎮壓是錯的。公安處長田廣清大發雷霆,拘留他半個月。在看守所多次讓他寫保證,他堅持修煉。拘留又延長了半個月。他拒不吃飯身體虛弱年紀又大,10月6日讓他回家。 1999年7月23日,單位總裁兼書記劉寶淳、 副書記楊洪茹千方百計強迫本廠所有的法輪大法學員人人過關,表態,寫保證,並長期辦洗腦班。幾每到敏感日伙同公安局將學員禁閉在單位,不讓回家,有時長達1個多月,它們以各種理由克扣職工應得的福利,1999年底被開除黨籍,沒收身份證。 單位、上級領導、公安局還是騷擾不斷,每到敏感日便把他關單位禁閉,24小時輪流看守,一關就是半個月、一個多月,一姓李的公安處長說:如不服從馬上勞教(他自己帶著勞教證明信)。還揚言:如寫保證,什麼都行、還能上電視、人民日報出名,否則就開除公職、不讓孩子上班。 2000年10月10日公安局闖入家中抄家,把他帶到公安局,用拳打臉,用火燒胡子,幾個人抬他踩師父像,他堅決抵制,見未得逞,就把他的手銬在暖氣片上,晚上送看守所,看守所因他身體不好拒收,送回家,但第二天又將他的老伴、女兒叫到公安局打罵,說是了解情況,女兒到那時,是午休時間,惡人就把她用手銬銬住,不讓行動,並且滿嘴污言穢語一直審訊到下午4點多才放人。因沒達到目地,又把不修煉的鄰居田小河家也抄了,並將他與妻子帶到公安局打罵。還把在電話本上張敏、劉冬、朱紅雲、閆麗萍、張林等幾名同修也綁架到公安局威逼、打罵,令其交待與他的關系,不說就拘留。從2000年10月起至今(2005年10月)停發養老金,不給一分錢生活費。 回家後,公安局每周都去他家查看,見他躺在床上不能動才走。還說稍好就勞教他三年。他無奈於12月13日被迫流離失所,惡人13日抓他勞教時撲了個空。 2000年12月30日和2001年1月9日,因發真像資料兩次被北京右安門派出所綁架,惡警用鐵棍敲頭,敲暈了過去,又用冷水潑醒。下午被送到看守所,結果檢查身體不好被釋放。 2001年2月中旬,在北京發真像資料再次被綁架。3月中旬在火車上講真像又被綁架,他絕食抵制非法關押,一天被帶到火車站購票時,他正念走脫。 2001年7月26日,他去廊坊同修家串門,被6、7個警察綁架,拖到車上,腿上、骼膊上出了血,受傷不能行走,被送到公安局把他兩腿、兩手拉直捆在鐵椅子四條腿上,頭捆在椅背上,兩小時後才把腦袋上的繩子解開審訊,他不回答只講真象,遭惡人罵,第三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判勞教三年,送廊坊萬莊勞教所,他拒絕簽字。因已兩天兩夜沒吃沒喝,體檢不合格,不能收。警察威脅說:他是國家要犯,死了也必須收!廣陽公安局還從他身上搜走500元錢至今未還。因被迫害的腿不能行走,又絕食,他是被抬進去的。獄警、犯人恐嚇要打他,上刑。勞教所王姓隊長以加刑期和不給吃威脅看管他的犯人要他吃東西。 2001年8月14日他被轉到了邯鄲勞教所,8月底一天,惡警逼他念詆毀法輪功的文章,他堅決不念,並講真象,號長便指使兩名犯人抓住他的手,臉貼牆站著長時間不准動,揪他脖子打,聲稱要把他打殘廢。他兩天滴水未進,惡人們怕出事這才作罷。 邯鄲勞教所對學員搞所謂的部隊訓練迫害,一條腿抬平(大小腿成90度)長時間不讓動,一動就打,打累了就讓犯人打,多數學員就是不寫四書(保證書、決裂書、批判書、悔過書)就被各班關起門來由犯人打。 2001年10月30日又把他轉到高陽勞教所。又身體不行不收,惡人們通過疏通關系後強行把他留下。在高陽五大隊,每天從早上5點到晚10點讓學員在大院裡蹲著凍著背監規。不讓站起來,也不讓坐下。經常被罰站、受凍。還逼迫看誣蔑大法的電視、錄像,之後寫保證、感想。他就寫法輪大法好!之後不時遭受殘酷的暴力毆打。 2001年12月7日看經文被發現,姓王的隊長晚上不讓他進屋、吃飯、睡覺。他開始絕食抵制迫害,滴水不進。幾十個犯人一起圍攻他插鼻管,一齊上手按住他的骼膊、腿、腦袋,把他的嘴掐得很疼,牙齒被氣壓層撬活。12月23日絕食第15天時,他突然昏迷過去了,被送高陽醫院搶救,他堅決不配合,不讓打針輸液。又把他拉回勞教所,強行灌食、輸液。而且每天上、下午讓犯人給他念誣蔑大法資料4個小時。絕食45天,看他已經不行了(10多天不說話),2002年1月23日把他送回家。家人和老朋友去家看他時都哭了,說他活不了幾天了。可是他每天堅持聽師父講法,躺著坐著比劃煉功動作,第8天就能出門了,公安局又來派人查看、騷擾,說要送他洗腦班繼續迫害,他再次被迫流離失所。 2002年6月底去河南孟縣看望弟弟(夫妻倆都煉功),被惡人舉報再次被當地公安綁架,逼問姓名、住址,他拒不回答,只是講真象。警察恐嚇,不說清楚,不寫保證永遠別想出去。惡人們強行灌食,他不配合,牙齒再次被撬歪,又撬掉一顆。絕食15天,它們看他年齡很大,人也快不行了,才讓家人接回。但毫無理由的將他弟媳非法關押半年。 2003年5月22日他回張家口住地,遭南站派出所綁架,夜裡他從鎖著的鐵椅中跑出時被發現,惡警把雜志卷起來連續打他的臉30多次,直到打累累了、才停手。所長多次誘騙:你這樣大年紀,又不是本地人,快說,讓家人來接你。他不說且絕食抗議,幾天後被強行灌食。第5天同綁架的學員說出了地址,被地方來車接回。可被搜走的東西:手機、MP3、鑰匙、200多元錢、另一學員4000多元錢全部未還,還把他們住所的所有用具都搬到了看守所,說是給新來的警察辦公用。 2003年11月17日,他又和一同修去內蒙多倫送資料,剛到那同修家,一幫警察突然闖入將他們綁架關押看守所,他們一直絕食抗議,後廊坊公安局和本廠的車,要將他們直接送洗腦班。他倆堅決不走,經請示答應保證送他們回家。走時除鑰匙外,2000多元錢、物都未給。車開到廊坊新開路派出所,看他們8天沒吃沒喝,年齡又大,已是氣息奄奄。再加上千裡雪路,年輕力壯的公安人員都感覺疲憊。在師父的呵護下,堂堂正正把他們送回家。內蒙多倫向每人收看守費500元。 2004年2月11日家中親戚共20多人到洛陽姐姐家。妹只身從原陽先到。原陽縣人大將正去洛陽路上的妹夫緊急叫回,回去後就被抓。下午原陽縣公安又帶妹夫從洛陽趕到原陽欲抓他,他不在而未得逞。之後原陽公安局通過洛陽公安局多次到他姐姐家騷擾,威逼姐姐說出他的下落。為此非法抓捕妹妹及親屬共6人(只妹妹一人修煉),並抄了妹夫、司機及司機姐姐家。 2004年2月12日,河南省原陽縣他妹妹所在地公安局惡警突然闖入他家非法抄家,抄走現金2000元、存折兩個、兒子的計算機與磁帶等物,室內一片狼藉。他與妹妹相距一千多裡,不在一省平日很少來往,只因懷疑妹夫丟失鎮壓法輪功檔,就來抄家,之後原陽縣公安局還多次闖入家中,說這是上邊壓下來的任務,他必須回來,不然那6人不會放,不斷逼迫家人、親戚查找他的下落,家人和親屬承受了很大的壓力,他只好流離失所在外。 2004年10月3日他貼不干膠資料,被執勤武警綁架,將他送西城看守所非法關押。他絕食抵制迫害,第四天被輸液,他拒不配合拔掉了針頭。第五天開始灌食,惡人們用膠皮管子插了5、6次也沒插進去,20日原陽縣公安局將他關押到原陽看守所繼續迫害,在原陽縣看守所他絕食兩天兩夜,21日將他送到新鄉最大的省三院。26日新鄉市公安局副局長劉某找他談話,他堅決的說要回家!第二天把他送廊坊市公安局,之後與新鄉市看守所一同將他送回家。當時廊坊市的街上到處都張貼著通緝他的照片。 2004年12月10日,回老家孟州,被孟州國保大隊非法抓捕,非法判刑4年半,送孟州看守所非法關押,第五天因絕食被拉到醫院灌食,醫院查出他心髒不正常,之後在看守所給他戴背銬、插鼻管強制灌食,4天4夜始終不拔,停3、4天後繼續戴背銬再插上鼻管4天4夜不拔,這樣慘無人道的殘酷迫害一直持續到農歷新年。一個月給他換一個號,讓犯人輪番迫害,並恐嚇,如再不吃飯就綁死人床。 2004年5月9日惡警張X指使犯人先給帶上背銬,插上管子灌食,然後插著管子把他綁在死人床上,臉朝上成大字型,兩手兩腳銬4個銬子一動不能動,稍一動便疼痛不堪。晝夜不能睡覺,稍一瞌睡隨時就會窒息死亡,4天4夜後只停了2天,又重復戴背銬先灌食,然後插上膠皮管子不拔又銬在死人床上又是4天4夜。在死人床上一天灌食3、4次,而且灌的量很大,是原來的2-3倍之多,嚴重超量。剛灌1、2次人就受不了,胃被漲疼的難忍。再灌3、4次,肚子鼓大的像快爆炸一樣。姓張的一個50多歲的警察惡狠狠的說:我誰也不會聽,我一天灌你4次看你吃不吃?這回灌你10天。到第4天發現他肚子鼓的很大,裡面有一非常硬大硬塊,頭上、身上等有10多處已經腐爛的褥瘡,最嚴重的是尾骨爛一個坑,流著膿水露著骨頭,兩腿、兩腳腫得很大,渾身發黑、嚴重脫像,已不像人樣。當時瘦骨嶙峋,體重僅剩下了40幾斤,耳朵也聾了,眼睛也看不見了,神志不清經常昏迷,幾乎不能說話,認為他活不了幾天了,才把插的管子拔下來。後送孟州市醫院搶救,光導尿管就導出4大盆。4、5天後又把奄奄一息的他拉回孟州看守所。 2004年6月19日將他送河南鄭州新密監獄繼續關押。送檢查過磅體重不足25公斤,身體多處傷病,生命危在旦夕,監獄不收,惡人們乘醫生檢查之際,假意去外吃飯,便跑回了孟州。醫院一看人都已快死了,把他放在院中樹底下,一放好幾個小時,獄中醫院便將他拉回醫院搶救。為此便和孟州看守所打起了官司。河南公安廳主管迫害法輪功的負責人批示:先放在監獄醫院負責治療。到7月4日省特批送回河北廊坊。 第二天把他送到廊坊公安局,因當時領導不在,就委托新開路派出所一同將他送回家中。回家後師父的慈悲與大法的超常,使他脫胎換骨,歷經重重磨難又一次。 2006年2月5日,河北省廊坊市610及國保大隊綁架多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史志敏去香河縣詢問朋友王紹秋無辜被抓情況,警察強行揪他上警車,史志敏因受撞擊暈過去,之後被帶到廊坊市廣陽區公安局戴上手銬,鎖在犯人椅上,不讓吃飯、睡覺、說話、上廁所,國保大隊高成剛並打他的臉、嘴,嘴被打出了血,牙齒被打松動,吃飯都困難。惡警們還用開水潑他的臉,開水順脖子流下,嘴起了泡,前胸被燙的疼痛難忍,還用羽絨服蒙他的頭,惡警們罵他、唾他,並把他推到樓道裡受凍,多次揚言次要弄死他。在此之前史志敏被河南省孟州市看守所殘酷迫害,身體仍虛弱,尾骨上褥瘡還未痊愈 2006年2月6日上午11點多,史志敏的女兒到國保大隊要父親。看到父親被銬在鐵椅子上不能動,一晚上沒有合眼。惡警高成剛跟出來:“趕快走,不許見你父親。”說著硬是拖著史志敏的鐵椅子把他拖進了屋。史志敏被送到廊坊看守所,他絕食抗議。 時間待查,被綁架到洗腦班的曹寶玉、史志敏、周秀珍、張瑞花、張鳳德、李淑紅等大法弟子現已絕食8天,抗議這種沒有人權、踐踏憲法的迫害。 2006年2月12日史志敏失去知覺,2月13日他回了家。 2006年2月19日上午八點警察又突然闖入其家抓人,當時老人還未起床。因以前多次迫害身體不好。老人堅持不從,僵持到晚上,惡警強行把光著身子(只穿一條短褲頭)的老人抬走。被廊坊市610綁架到了華康賓館洗腦班,不讓睡覺,進行精神迫害。 2006年2月22晚上,在有多名惡警監控的情況下正念走脫。 2006年3月7日,廣陽區公安局把史志敏的女兒史東艷綁架,她母親和愛人去公安局要人,結果被他們非法扣留,關押在洗腦班當人質。 2006年9月中下旬去河南孟縣姐姐家探親,被當地公安局綁架,現在下落不明。惡警們威脅家屬不許走漏消息,事隔一個月,通過一個好心人才得知史志敏被抓的消息。 這裡緊急呼吁國際追蹤迫害法輪功組織、和世界人權組織盡快追查史志敏、楊建坡、曹寶玉等人被迫害事情真相。
迫害類型:
人身侮辱;
非法拘留;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關禁閉;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體罰;
強行施藥;
毒打/毆打;
踐踏信仰;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銬在某處上;
迫害親屬;
非法審訊;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摧殘性灌食;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坐/鎖在鐵椅子上;
綁架/劫持;
誘騙/利誘;
非法關押;
私闖民宅;
威脅/恐嚇;
騷擾;
剝奪睡眠;
逼迫放棄信仰;
上手背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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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孟縣看守所所長:薛國志,13707680757 孟州公安局電話:0391--8192437轉國保大隊 通信地址:河南孟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郵編:454750 (注:孟州公安局國保大隊接電話的人都不敢透露自己的姓名,所以電話只能轉國保大隊) 法院刑庭李庭長電話:0391-8191683 看守所所長謝國治電話:(0)13707680757 廊坊廣陽區公安局國保大隊負責人:高成剛(男), 信平玉(女,同音) 國保大隊電話:0316-2333886
責任單位及惡人:
前門派出所
高陽勞教所
廊坊萬莊勞教所
廊坊市公安局
:
田廣清
邯鄲勞教所
南站派出所(新車站派出所)
內蒙古多倫縣公安局
河南省孟州市公安局
洛陽市公安局
河北省廊坊穎麗紡織集團有限公司
:
劉寶淳,
楊洪茹
廊坊610洗腦班(廊坊樂園賓館)
孟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廊坊市610辦公室
新密監獄
廣陽公安局
右安門派出所
原陽縣公安局
原陽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07年4月10日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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