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實事報道


首頁 > 實事報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單及案情

蘭超

簡介:
蘭超
(Lan,Chao), 女 , 30歲 , 大慶油田法輪功學員,大學畢業,大慶油田運輸一分公司小隊技術員。

二零一五年十月,蘭超因實名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被非法處罰——行政拘留十五天,近萬元年終獎一分沒有給,當月獎金被全部扣除,當月工資扣發三千三百元。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七日早上,蘭超因突然腹痛,沒去上班,跟隊長請假,隊長王德剛讓她休息。不久,隊長又來電話,說上邊讓你去“七二一”“學習”,蘭超說:“我不能去,那是讓我放棄信仰的洗腦班。”隊長無奈地說:“不去,可能你工作都保不住。”

不一會兒,單位“維穩”人員崔穎又來電話,說:“不能硬來,得隨著他們(所謂的‘上邊’),幾天就回來了,必須去,有人陪你,得配合我們,不去這月算曠工。”

不一會兒,蘭超接到領導短信,說要到家裡來接她。只幾分鐘時間,他們就到了,蘭超沒給開門;下午,有人看到又有七八個人到蘭超家敲門,因無人應答而作罷。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約9點,大慶油田運輸一分公司技術員,女法輪功學員蘭超被乘風分局李輝等4名警察從單位綁架。綁架時警察撕扯蘭超上衣,滿口污言穢語,用肢體暴力拖拽,至蘭超扭傷。之後,警察拿著蘭超的鑰匙,夾持蘭超企圖抄家,因沒開開門,就給人家門反鎖上了。然後將蘭超送到大慶獨立屯拘留所非法拘留,揚言還要抓其母親。

蘭超被綁架,並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後,單位根據大慶油田公司610的指令,扣發蘭超當月工資、獎金共計3300元,說是拘留期間按曠工處理;年 終又扣發近一萬元年終獎。近日,一分公司大隊書記又找蘭超談話,讓寫「保證」,說不寫就給報上去,還要調動工作等威脅。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蘭超險些被綁架,運輸公司上級「610」人員企圖送蘭超去「七二一」洗腦班強迫她放棄信仰法輪大法,並以丟掉工作相威脅。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黑龍江省大慶市鑽探工程公司運輸一公司一分公司年輕的技術員、法輪功學員蘭超接到單位寄來的告知書:“你已連續曠工13天……連續曠工時間達15天以上,一年內累計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予以除名,同時解除勞動合同。”(告知書上三人簽字:尚寶臣、於軍、綦振江)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推、掰、撅威脅/恐嚇綁架/劫持非法拘留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騷擾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大慶市優秀技術員蘭超被非法開除
大慶「七二一」洗腦班還在迫害企業精英
大慶優秀技術員蘭超被騷擾威脅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27634.html#1655231639
大慶油田法輪功學員蘭超被綁架情況補充
黑龍江省大慶油田運輸一分公司法輪功學員蘭超被乘風分局綁架

相關單位及個人:
主要責任人 省“610辦公室”處長顧松海:13804536212 大慶油田公司“六一零”主要責任人 區號:0459 劉希平 副主任 5973166 5988028 13936772469 liuxp@cnpc.com.cn 劉建軍 防范×教(中共是邪教)指導科科長 5993351 6854538 13936732459 liujianjun@cnpc.com.cn 付偉 防范×教(中共是邪教)指導科副科長 5982575 5763068 13936772723  fuwei@cnpc.com.cn 山松 防范×教(中共是邪教)指導科副科長 5973791 5988606 13208489066 shansong@cnpc.com.cn 趙環宇 5981051 6155353 13936704799 zhaohuanyu@cnpc.com.cn 單位主要責任人 運輸公司書記 高振環 18045917000 一分公司經理 於軍 18045917111 一分公司書記 尚寶臣 18045917733

責任單位及惡人:
乘風分局相關警務人員<br>黃河(治安中隊長)13394664898,<br>朱志明(刑警中隊長)13394664906,<br>鄧輝(社區副中隊長)13394664928,<br>劉繼秋(刑警)13394664881,<br>袁憲明(民警)13394664856,<br>劉保國(刑警中隊長)13394664848 : 李輝
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六舖炕街六號;郵政編碼:100724<br>董事長、總經理(兼):蘇樹林<br>手機電話:13945990015(手機)
大慶獨立屯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6年11月13日 12:43

關於我們     聯系我們
©2004-2022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