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5/35553p.html |
美國難民委員會致信柬埔寨駐美大使強烈抗議柬政府強行遣返法輪功學員,並要求將來不再有類似事情發生 |
【明慧網2002年8月25日】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8月24日報導,8月23日,美國難民委員會(USCR),就柬埔寨在中國駐金邊大使館的壓力下,於8月9日強行遣返兩位聯合國待批難民一事,致信柬埔寨駐美國大使羅蘭德.英(Roland Eng)。信中指出:此行為直接違反了聯合國難民條約。USCR強烈要求柬埔寨尊重和維護國際難民公約規定的相關條例,避免在將來再發生類似事件。 今年5月,李國俊夫婦的朋友寄給他們一些法輪功書籍,郵件被其任教的中文學校發現,校方即解聘李國俊夫婦。6月,李國俊夫婦申請護照延期被中國大使館拒絕。7月,他們夫婦兩人向聯合國申請難民身份獲批准。8月2日,他們兩人被金邊警察抓捕,9日被綁架回中國長沙市。目前,李國俊夫婦被非法關押在長沙一個看守所。 另外,至少還有兩名住在金邊的聯合國待批難民不得不到處躲藏。他們是61歲的中國人姜林中與妻子王敏春,住在金邊,並受聯合國高級難民署的保護。8月17日,鄰居打電話告訴他,一些柬埔寨官員由至少兩名中國官員陪同到他家搜查。姜先生說,當時他不在家,鄰居勸他不要回家,因為太危險。 據悉,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UNHCR) 已表示,有關姜林中及其妻子被迫躲藏的情況,將通知UNHCR駐柬埔寨的辦公機構,並請求UNHCR駐柬官員給他們提供保護。 美國難民委員會致柬埔寨駐美國大使羅蘭德.英的信函全文(翻譯件) 2002年8月22日 親愛的英大使: 此行為直接違反了聯合國難民條約,而柬埔寨是該條約簽署國之一。 聯合國難民條約規定,其簽署國不得強行遣返任何一個難民(難民:指那些懼怕種族迫害,宗教迫害或政治迫害等的人)到一個他們的生活和自由會被威脅的國家。從這個人表明他恐懼受到迫害,一直到這個人被通過一套合法程序認定他不是難民為止,在這段時間當中,簽約國有義務遵守難民條約的以上規定。 USCR加入UNHCR,並和其他人權組織一起抗議這次行動。這對夫婦目前下落不明,估計他們可能將會因為公開修煉法輪功和企圖尋求避難而遭受苛刻的處罰。 要求柬政府保護李張夫婦的安全或許已為時太晚。在此我們強烈要求柬埔寨尊重和維護國際難民公約規定的相關條例,避免在將來再發生類似事件。 誠懇地 |
成文:2002年08月24日 發稿:2002年08月25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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