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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龍潭區誹謗大法的小學教師受到天理的懲誡


【明慧網2002年2月2日】在99年7月20日後,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烏拉街鎮教育辦助紂為虐,毒害廣大教職人員和學生。該鎮前阿拉小學教師陳志恆、李月生,由於該校貫徹“上級”指示,他倆參與了迫害法輪大法,現已遭惡報。當時,陳志恆在該村的黑板報上負責寫污蔑法輪大法的材料,不久後(2001年上半年),他騎摩托車回家,在路上正常行駛卻被路旁一拉土的三輪機動車撞傷,而三輪機動車逃之夭夭。他住進醫院自負三千左右醫藥費,前後做了兩次手術,不僅自身遭罪,家人著急,也給學校工作帶來負擔。李月生曾在2001年參與過破壞法輪大法的活動,2001年下半年,上班一個多月即被診斷其患有肺結核,需停職調養,否則便有“開放”的危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只是對迫害大法的無知世人的警告,如不懸崖勒馬,更大的懲罰還在後面。這不是威脅,這真的是善意的警告!但願世人能清醒!

事實證明有很多人已經因誹謗大法、迫害大法弟子而遭惡報,做了江氏集團的殉葬品,犧牲品。江氏集團害了多少無辜的世人啊!要以此為戒啊!迫害大法的人不但害了自己,也在害著自己許多的親朋好友。請世人快猛醒吧,為了您自己生命的永遠,為了您的親朋好友,請您深思!請您記住:法輪大法好!望您用“真善忍”標準做個真正的好人!法輪大法將給您帶來無限的美好!

成文:2002年02月02日  發稿:2002年02月02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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