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1/20052p.html |
迫害大法遭惡報:湖北天門市原副市長被判17年 |
【明慧網2001年11月21日】韓豐偉是天門市負責公檢法的副市長,自99年720以來瘋狂迫害法輪功,現遭惡報,因貪污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並被沒收其全部贓款。 今年三月邪惡之徒韓豐偉到北京豐台區抓法輪功學員,喪盡天良,將其中三個二十歲左右的女法輪功學員賣到保定區某賓館當小姐,使學員的精神和肉體受盡摧殘。回到當地後,韓稱找不到人,使其家屬為尋找親人承受了巨大的經濟和精神損失,直到八月底,韓的事情敗露後學員才得以解救。 今年七月,是公安認為的敏感時期,韓一次就抓了470餘人,為抓住岳口鎮的一個學員,把她家包圍了兩天兩夜,後來將其80多歲的婆婆抓去,逼迫她交人,還要她交500元罰金。60餘名法輪功學員被其逼迫流離失所,在外漂泊。 今年八月,韓在天門市華僑賓館包情婦,被他的第二個情婦碰見,爭風吃醋之時,又正好被一楚天都市報記者撞見,將其作風問題曝光,進而牽出其經濟案。據官方消息:邪惡之徒韓豐偉在任職期間貪污受賄達400多萬元,其中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40餘萬元。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惡人終遭惡報。今年九月,韓豐偉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現在沙洋農場第四分場勞改。 願那些還有一點善念的為官者以此為戒。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1/28/16270p.html) |
成文:2001年11月21日 發稿:2001年11月21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4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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