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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報應:雷擊貪殘 |
【明慧網2002年6月22日】法苑珠林記載:唐朝時封元則,是渤海長沙人。唐高宗顯慶年間,任光祿寺大官,掌理膳食幕。 當時西域番族于闐國王,前來朝見天子,帶來吃剩的羊,共有數千隻,于闐王令封元則送往僧寺放生。不料元則利慾熏心,意生貪殘,暗中私將羊全部送給屠宰場,屠宰出賣,獲取一筆暴利。 龍朔元年夏天六月,有一天,洛陽城忽然大雨傾盆,雷電交作,霹靂一聲,元則在宣仁門外大街上,被雷電觸擊,折斷頸部,血流滿地,當場慘死,一時人群圍觀,擁塞街道,大家見狀,莫不驚駭感慨的說:“像這樣的人,一定是做了不仁不義的事,才有這樣的果報。” |
成文:2002年06月21日 發稿:2002年06月22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3:2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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