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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悔幾年前做過對不起法輪大法的事情


【明慧網2005年11月10日】

1.大概兩三年前,某天我看見電話亭上貼著法輪大法的宣傳,我立刻報警了。似乎警察非常積極,兩分鐘就來了。

2.大概又過了幾個月,又看到電線桿上有些在張貼的標語“大法弟子 一身正氣”下面寫著“請勿撕下 功德無量”,結果我撕下撕得粉碎了。

就這兩件事情。

偶然間我看到了動態網,認清了中共的邪惡本質,知道法輪功是被陷害的。簡直就是中國的第二次“文化大革命”!

本人雖然不練習法輪功,但是還是在這裡道歉了!

為此,現在我經常和我的朋友說“天安門自焚”事件是騙局,算是為大法做點事情吧。

(轉自清心論壇)

成文:2005年11月08日  發稿:2005年11月10日  更新:2005年11月09日 2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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