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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大法弟子一进门,洗脑班歹徒就把大法弟子关在房里,吃、喝、拉、撒、洗全在里面,由陪护24小时严看,房顶有监控器、窃听器,门口有保安不停行走监视,不能踏出房门半步,时刻有公安、北京来的犹大辱骂。
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对外打着“法制教育”的牌子,实质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以下简称广州市洗脑班),其存在的目的就是剥夺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和人身自由。是中共非法设立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外黑监狱。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劳教制度被解体,已经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主要基地的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和其它劳教所也随之被解散。广州市洗脑班便很快成了这些劳教所的替代品,劳教所的所有罪恶它几乎全部都有。而且由于是一个法外机构,它更加肆无忌惮。特别是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开始的全球风起云涌的诉江大潮以来,大批依法诉江的广州法轮功学员未经任何法律手续即被非法强行绑架到这里遭受迫害。 广州市洗脑班的直接责任单位是广州市司法局,其网站公布的广州市司法局职能的第十条是“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610”机构挂靠于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工作处”,该处的全名叫“社区矫正工作处(司法局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由其局党委委员、治部主任李沃生主管。目前广州市洗脑班的规模相当于一个劳教所,全部员工约四十多人,其中一半为司法警察,其余为在社会上招聘的临时工,如辅警、保安等,还有负责食堂、清洁等人员。 综上所述,广州市洗脑班是幕后黑手——广州市“610”操控司法局、政法委、街道、派出所共同维持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外黑监狱。其目的是将法轮功学员置于法律保护之外,进行长期迫害。其主要工作人员来自各级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等,皆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些人披着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的外衣,享受着公务员的待遇,干的却是迫害好人的罪恶勾当。 广州市洗脑班对外打着“法制教育”的牌子,实质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它没有登记注册,也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或公开的政府文件确认其性质、地位,从筹办到操作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广州市司法局的网站上找不到这样一个下属单位。在百度输入“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也看不到任何信息,连最基本的联系电话和负责人都没有,在广州市石井镇庆槎路一八三号也没有挂牌,足见其见不得人的本性。 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后,就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被关进单独的房间,房间内带卫生间,但卫生间没有门,只有一面齐脖子高的墙,房间内装有摄像头,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二十四小时均被监控,毫无隐私可言。房门在外面反锁,饭由保安开门送进来,学员不写出洗脑班规定的材料就不准出这个房间。广州市洗脑班大约有十八至二十几个这样的房间。房间有电视机,但信号线被洗脑班拿走。法轮功学员不能使用电话,不能与外界联系,也不能见家人,长年累月被关在一个房间里,外界却毫不知情。 洗脑班的真正企图是迫使每一个法轮功修炼者在放弃信仰和迫害无限升级之间作一选择。对法轮功修炼者而言,前者意味着精神的死亡。哪怕是在高压中违心写的材料都是莫大的耻辱,出来后都是后悔莫及。有这样一个来自公安内部的数字,法轮功学员在洗脑班“转化”后声明“转化”作废的比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八以上,有些地区甚至高达百分之百。后者则意味着迫害的无限延伸甚至肉体死亡。许多法轮功学员一出班,收到的第一份礼物就是单位的开除通知。 广州市洗脑班将拘留、逼供、洗脑、劳教合为一体,把被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置于精神和肉体双重痛苦的境地,也是洗脑班践踏现代文明与法制的明证。它劫持、绑架、长期非法拘禁、洗脑摧残、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违宪违法,构成了严重犯罪。 广州市洗脑班的工作人员、参与现场绑架的人员以及幕后操作者,至少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如下十一宗罪。 综上所述,广州市洗脑班犯下了破坏法治、践踏人权两大罪行,触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十一宗主罪。无论从哪个角度去看,广州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不仅违反了中国的法律,也违反了国际公约,并犯下国际法律中最严重的“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也叫万国公罪,全世界具有普遍管辖权的国家都可以进行司法管辖。 该单位恶人: 受害人: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联系: 校长:潘锦华(男) 020-81730648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1日 11: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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