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朝阳区法院简介: 朝阳区法院,公检法,区级。二零一三年十月,朝阳区法院非法对长春法轮功学员王霆判刑三年两个月,王霆因其聘请了北京正义律师,欲做无罪辩护,而法院剥夺了她的辩护权。同时也没有通知家属参加庭审旁听。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洪岩及母亲孙士英、姐姐王洪艳一家三口在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晚被绑架,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王洪岩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2年6月,罚款5000元,现本人依法上诉。 该单位恶人: 于海江,王聪,贺维民,姜辉,闫欣,陈晓静,王亚南,李鹏
受害人: 曾令文,郑伟东(郑炜东),李桂玲,刘秀娥,王艺林,张丽萍(张立平),郭文帅,王丽萍(王立平),赵桂凤,于春波,周秀芝,谢荣春(蓉春),李凤霞,孙士英,车平平,杨丽,马秀荣,尹君,王洪艳,陈艳华,王婷(王霆),崔影(颖),杜和(杜河),金燕,王淑英,张文秀,王戈,韩冰,卜庆菊,张贵香(张桂香),王洪岩,杜景义,崔玉秋,王洪艳(王洪燕),王英君,盛香梅,杜秀云,于爱丽,穆华,李凤霞,赵善英,徐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曾两次被枉判-长春75岁马秀荣又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剥夺高级工程师请律师的权利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 2013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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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年9月29日 1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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