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天津建新女子劳教所,公检法。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均受到辱骂、惩罚、酷刑、拷打等残酷的迫害。迫使一个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上级可给劳教所1~2万元的奖励。
该单位恶人:潘琳,李会芳
受害人:宋云玲(宋云岭/宋云苓),徐海棠
迫害类型:人身侮辱;毒打/殴打;其它酷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发生在天津市建新女子劳教所的迫害建新劳教所兽行:男恶警骑在女大法弟子身上电击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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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6年7月12日 1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