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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1、抄家。坚持修炼法轮功的人,随时可能被警察抄家。名义上搜查大法资料,可警察象土匪一样随便拿走家里的现金和各种财物。在农村,有时连家中的口粮都不放过。被抄走的财物,不给任何收据,大多由抄家者中饱私囊。 2、罚款。被绑架的大法弟子,随便被施以惩罚性和恐吓性罚款,少则数千元,多则几万元。这种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却由地方政府、单位、派出所、公安局随意进行。被罚款的人,也不会收到任何收据。 3、下岗失业、没收土地、停发或少发工资、退休金、收回住房。法轮功学员不放弃修炼,就面临被开除公职、下岗失业、停发工资、扣发奖金等惩罚。农民面临收回土地的威胁。对退休的老人也不放过,许多已退休的老人被停发或少发退休金。有的单位以收回住房作为惩罚。总之,剥夺你的生存的基本权利。 4、没收财产、冻结存款、开除学籍等。以从事商业活动为生活来源的法轮功学员,会被没收财产、冻结银行存款。正在学校学习的大、中、小学生,则被开除学籍,剥夺受教育的权利。 执行上述这些没有人性的政策时,还大搞株连。凡是单位企业有法轮功学员上访,单位领导人和职工停发奖金,停止晋升,在社会上制造对法轮功的仇恨。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也面临下岗失业、孩子失学的威胁。而这一切,目的都是为了截断法轮功学员的经济来源,迫使其放弃信仰。 5、“保证金”、“接送费”等。有的大法学员被非法劳教期满回家时,要交所谓的“保证金”或者它们雇人监视大法学员所需的费用。去北京上访的大法学员被绑架后,不但身上的现金被搜走,当地的“610”到北京挟持大法学员的一切路费、食宿等费用都让大法学员家里拿。 6、对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進行名目繁多的勒索。监狱、劳教所等非法关押大法学员的地方,找各种借口逼家属拿钱,進行敲诈。比如,一進劳教所每人要交100元行李费,几十元的囚服费,但被子不让用,专门留上级检察摆样子用,家里还得拿行李,出所时行李被没收留在监所里,别人再做样子用,仍然要交钱,一套行李不知要收几份钱。还有什么“签名费”,家属探视要交“磁卡费”等。监狱、劳教所都开小卖店,卖的都是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商品,而价格却是市场价格的2-4倍,生活必需品不让家属送,都必须买小黑店的东西。家属只能给被关押的亲人存钱来消费小黑店里的货。在吉林省某个劳教所竟然出现私吞大法学员家属给亲人存钱的事。一个大法学员的家属去劳教所探视该学员,因大法学员正被迫害,管教找借口不准探视,家属要给学员存钱,一女管教说:我给存。几天后,家属问此管教是否把钱存上时,该管教矢口否认该家属向他交过钱。家属气愤之下找到了当时在场的另一管教,她才不得不承认。 洗脑班、看守所、拘留所等给被迫害的大法学员吃的是低劣的伙食,还不让吃饱,同时还逼迫家属每月交500-600元的甚至上千元的伙食费。 有的大法学员被绑架后遭到野蛮的酷刑折磨,在监狱、劳教所因不放弃信仰被毫无人性的酷刑摧残,导致生命垂危,假意送医院“抢救”,还威逼家属拿医疗费和床费。 把法轮功学员经济上置于生存绝境的这种种土匪、无赖行径,充分体现了江泽民和中共的流氓本性。 该单位恶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更新日期: 2015年7月22日 0: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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