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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木斯劳教所


    发霉的黑面作的馒头


    老虎凳


    铐暖气:两手用一个手铐铐在暖气管子上,蹲在地上,在后背敷凉手巾,铐时间长了,腿肿胀、酸痛,手腕上留下一个很深的印痕。


    罚坐:身体正直坐在线辊上,手放在膝盖上,不许动,一天坐18-20小时,旁边有普通教养人员看着,这种刑罚对人的腰部损害特别大,有的人因此腰部很长时间直不起来,坐下后再站起来需扶着东西才能慢慢站起来,长时间坐着屁股上有两块明显的黑斑,有的线辊上有棱,屁股都坐烂了。


    坐线辊铐暖气:两手分别铐在暖气上,手臂伸直,坐在线辊上,24小时不让睡觉,一般铐7天,手臂肿胀,腰酸痛,由于长时间不让睡觉,人容易精神错乱。


    警棍打:用橡胶警棍打人,警棍头上有突出的圆球,像狼牙棒,打在人身上看不出有被打的痕迹,被打部位用手摸只有麻木的感觉,好象不是自己的。


    铐地环:人盘腿坐在冰凉的瓷砖上,地上有一个固定的手铐,人受被铐上后,除上厕所给松开外其余时间都不给打开,吃饭时只能趴在地上吃,一天24小时不让睡觉,有时干警还打人。一般铐7天松开后都无法走路。


    坐钢丝床(弹簧床):两手背铐在床头上,手从床头的支撑杆中伸过去,两臂之间有一个或两个支撑杆,用一个手铐把两手铐在一起。钢丝床上无任何东西铺在上面,由于钢丝床比较软,人坐上后身体有一种向下滑的趋势,长时间坐着,不让睡觉,旁边有普通教养人员看着,有时还打人,由于穿的衣服少,钢丝都勒进肉里。


    束缚椅(铁椅子):是使用钢管和铁皮制成的,有门。手铐在扶手上的手铐里,脚铐在门和椅子形成的脚环内,门上有一块铁板,人坐上后,正好卡在腿上。人坐在椅子上无法移动,24小时不让睡觉,有专人看管,一般坐7天,超过7天人容易残废。大法弟子有的坐10多天。此刑具没能找到实物,用计算机画的图与实物有一些差距,此图仅供参考。


    九.死人床
    将双手、双脚用绳固定在只有两三个木条的床上,时间长达几个月。


    揪头发撞墙,又呈大字形躺在地下




    有一次挑小豆,眼睛累得閉一下眼,管理科科長王軍(大家都把他叫成活閻王)發現後,用電棍猛擊他,肉皮都被電焦了,這還不算完,還逼迫他坐“束縛椅”,把“束縛椅”放在通風處,凍得他牙咬的嘎嘎響。


    佳木斯劳教所,把大法弟子扣在暖气管子上。


    2002年2月20日,佳木斯劳教所八中队,30多法轮功学员要求无罪释放,劳教所调来20多名男女警察对他们连踢带拖,22个学员被“大背扣”在床边,然后用电棍电,连69岁的老人都被“大背扣”在床边,脸上被电棍电的起葡萄那么大的水泡好几个,有的被电得拉在裤子里,而警察们却在那里哈哈大笑。


    2002年7月份的一天早操,很多大法弟子不配合走操,在惡警何強、穆振娟的帶領下惡警們連打帶罵把他們帶到會議室後,又一個一個帶到辦公室審問毒打,他被張小丹拽到2樓“開飛機”式的扣在角鐵焊成的鐵床上,胳膊卡在床邊,雙手腫的像麵包一樣,從早上6點多到晚上8點多才給換姿勢。


    用电棍猛击,肉皮都被电焦了

    简介:
    佳木斯劳教所
    ,公检法。佳木斯劳教所剥夺大法学员的最基本生存权:

    1、上厕所要联网。劳教所规定各中队几人一连网,夜间上厕所一块去,即使有一个人身体不舒服,起不来不能去,其她人都不准去。九中队干警规定早上4点钟起来上厕所,有时差几分钟有憋不住的,请示一下都不行,要么联网要么就憋着。

    2、食堂伙食差。2004年3月10日,劳教所进一批发霉的黑面,大家吃后,腹泻、呕吐。干警说:“这批面20多天就能吃完,然后就换好面了”,可是一吃就两个多月,每日三餐都不见油星的汤,可大厅的伙食版上却标着每月有蛋类、肉类、蔬菜类,完全与事实不符。

    3、对于不屈服的大法学员,干警们以体罚、打骂、坐小凳、电棍、警棍、大背铐等酷刑折磨。对不喊口号的学员,九中队的干警李秀锦、刘亚冬、高杰、孙惠、蒋佳南等经常扇嘴巴子、拳打脚踢、警棍、电棍、不准洗漱、不准吃饭。迫害学员时,把漆包线轴六个小螺丝有意的突出一厘米,强迫学员坐,就是故意硌屁股。

    4、让法轮功学员谩骂法轮功创始人,学员不骂,恶警何强、张晓丹、高杰、王秀荣、李秀锦、陈春梅、高小华、穆振娟、铸铁红等就使用电棍、警棍、大背铐、拳脚等对待这些学员,甚至不让上厕所。

    5、不准闭眼睛。闭眼睛是人的基本权利,可在这里谁闭眼睛就遭到一顿打骂,不准解释,不准流泪。

    6、每天强制劳动10小时以上,如果有闭眼睛或趴一会的,恶警刘亚东、李秀锦、高杰、王秀荣等就以时间充足为借口增加劳动定额,完不成任务加班。学员郑迎春、佟丽、康爱民、孙艳华、李平、费金荣、齐淑清、王玉红、王英霞等人都被多次使用警棍、大背铐、电棍、拳脚等打得身体严重受损,不能参加劳动,恶警也不放过,不劳动的就加期,这些人都被加期。

    7、劳教所恶警经常非法搜身、翻包,如有发现经文就是用大背铐、拳脚、加期等迫害,如果谁说法轮大法好就加期。写信时,只能写问候家人的话,而且必须经过干警检查后方可邮寄。中队长李秀锦、刘亚东、高杰、王秀荣声称不准与家人说这里的情况,不准写干警打骂学员的事,也不准说自己身体被迫害的情况等。

    8、给法轮功学员和刑事犯人之间制造矛盾,让她们仇恨法轮功。如果法轮功学员有换床、说话、闭眼睛的,她们就给坐班的犯人加期,逼着她们恨法轮功学员,逼着她们打骂大法弟子。

    9、谁绝食反迫害就强行灌食,有的嘴流血,有的牙被撬掉,痛苦不堪。

    为了转化学员,佳木斯劳教所特设集训队,转化班,洗脑班,在学员不愿转化的情况下,强行殴打,戴手铐,逼迫学员写决裂书,欺骗学员在所谓的五书上签字。签了字也不放人,还在加班干活,那里的管教恶警扬言说:不服从也得服从,这是强制改造。

    佳木斯劳教所恶人打骂大法学员更是家常便饭,如有大法学员反抗就被加期,他们还体罚学员做手工活,加班加点纺织,挑小豆,做缝纫活,每天还军事化管理、走操、写作业、周纪实,都是些诬蔑大法的言论,目地是摧毁大法学员的意志。

    劳教所要求对于劳教到期的学员签帮教协议,以证明主动“转化”,不签的就加期。七、八中队多人因此被再度铐伤。七大队恶警为了不让自己的恶行被曝光,勒令学员把所有的笔都交上来,写家信也被恶警看着。

    学员每天早上6点40分下楼,到晚上5点30分上楼,中午没有休息时间,如果完不成任务,就要加班。个别完不成,就拿回宿舍接着干。刑事犯在佳木斯劳教所被利用来作为帮凶,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这么大强度的劳动中,每天吃的馒头,不是黑面,就是过期陈面做的。劳教所有多余的房间也不让住,4、50人挤在一个屋里,晚上空气不好,休息不好。劳教所恶警污言秽语,没有一点“人民警察”的形象。

    黑龙江佳木斯市大法弟子王冬霞,41岁,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1999年7-20以后曾三次被非法投入看守所迫害,两次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王冬霞被佳木斯劳教所折磨致重病、不能行走,于2005年正月初七含冤离世。

    2002年11月,劳教所为了迎接所谓的16大,对不愿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的打压开始了。在这期间,劳教所充满血腥味儿,恶警撕下了伪善的面具,露出了狰狞的面孔。它们首先把法轮功学员的头剃光,天天逼看“焦点谎谈”,自焚栽赃,各个时期对法轮功的栽赃,从早晨3点多到晚上10-11点坐小凳,眼睛不能离开电视机,否则会遭到毒打。富锦高连举因不配合邪恶,首先被迫害,坐在老虎凳上用电棍电击,隔着棉裤都被电得大声喊叫,启用胶纸封嘴。发电厂同修(姓名不详),被犯人毒打(管教唆使犯人毒打大法弟子),杜文富大喊:“不许打人!”被恶警用胶纸封嘴进行残酷迫害。手被反铐坐小凳,脚踩方砖不许出格,否则遭毒打。由犯人轮班看管,犯人就蹲在我们前面,稍有不如它意的地方,犯人就警告你坐小凳子(一种刑法)。

    2005年3月4日起,北京召开为期9天的所谓的“两会”,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邪恶之徒接到江氏集团的密令,“为确保”所谓的“社会稳定”,开始布置新一轮的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佳木斯劳教所为了确保该所在竞争中不被解体,强迫所有的大法弟子签“帮教协议”,从男队调去十几名男恶警,声称不签帮教协议就上“大背铐”酷刑。

    佳木斯劳教所干警无视法律,对善良的大法弟子进行残酷虐待。每天超时超点强制劳动,在车间里60多人挤在一起干活,不许说话,稍有点说话声就遭到劈头盖脸的大骂,语言下流,根本没有把他们当人看,像对待奴隶一样。用他们的话讲:“你们关在这里,还讲什么人权,还讲什么法律,就打你们了!就骂你们了!就铐你们了!愿上哪告上哪告!”好像这里就不讲法律了,可这里是执法机关。

    恶警还指使刑事犯人看管大法弟子,谁不按照她们说的做就骂谁、扣分、加期,犯人被逼得每天喊骂不断。

    2006年4月到7月间,佳木斯劳教所承包了捆绑雪糕棍的活,逼大法学员及其他犯人每人每天任务量200捆,(一般每人每天40多捆就已经累得不行),过程中噪音极大,不论老年人还是年轻的人,精神和身体都受到很大的伤害。

    佳木斯劳教所阴森恐怖:

    ——野蛮搜身。法轮功学员一进佳木斯劳教所,随身所带的物品就被翻个底朝天,包括内衣内裤全身搜个遍。纸笔、钱币等全部没收。如果抗议,便立刻招来打骂。

    ——严管,限制一切自由。要求法轮功学员不许互相说话,不准随便走动,有事请示报告。安在身边的包夹(刑犯)24小时寸步不离 ,寝号、食堂、车间内都设有监控器,时刻监视、监听、记录着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

    ——强制洗脑。严管期间,从早6点~晚11点,法轮功学员被集中到“教室”里,强迫坐在小板凳上,腰直颈正,不许眨眼,观看捏造的诽谤法轮功的各种小册子和音像制品。不看、不听,恶警们咆哮着冲上来就打耳光,揪住头发就往墙上撞……。

    ——强制“转化”。劳教所的恶警们为了完成上级的“转化”任务,不择手段地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恶警们说:“转化”人数越多,我们奖金就越多。管教洪伟、李秀锦、刘亚东带领在押的吸毒犯、妓女、诈骗犯、犹大,相互配合,交替围攻,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信仰的所谓“三书”(即:认罪书、决裂书、保证书)。我拒写“三书”,被刘亚东戴上背铐,强迫坐在地上半天时间。

    ——强迫穿囚服。我与同寝三位同修拒穿囚服,被十几个恶警用电棍电击后,强行按在地上套上囚服,又用手铐把双手背铐在床头,坐在地上达七天七夜。到第八天,恶警李秀锦说:不“转化”,还接着铐。

    ——强迫超时、超体力做奴工。给法轮功学员定量每人每天挑小豆几百斤,挑卫生筷子几麻袋,编织汽车坐垫十几个小时。完不成任务就被体罚,恶警们张嘴就骂,举手就打。

    ——强制体检。法轮功学员还被定期强制体检、验血。表面看似关心,实则是在为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配型做准备。(但当时不知道)

    在佳木斯劳教所,从早到晚,法轮功学员被强制劳动,被强制“转化”,个个被迫害的面黄肌瘦。

    ——掩盖罪恶,欺世盗名。二零零一年中国传统节日八月十五这一天,劳教所的邪恶队长何强,恶警刘亚东、李秀锦、洪伟等人,在楼下操场上摆上桌子,放上月饼、水果,组织一群吸毒犯、妓女、诈骗犯边吃、边跳,电视台记者现场录像。法轮功学员被安排在楼上看着他们狂欢。而佳木斯电视台对外报道说:政府十分关心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和生活,佳木斯劳教所的干警与法轮功学员一起欢度传统节日八月十五,这些在桌前吃月饼的都是法轮功学员,她们在劳教所里生活愉快,安心改造

    该单位恶人:
    刘宏光张洪军李祥郑长伍葛宏博张洪军郑长伍杜红军葛红勃程雨钱亦析李辛白金峰徐新月王洪丹刘华猛刘华严某徐丽马新新王桂丽牟振娟王巍孙晶徐利锋姚庆福王长玉于大龙赵琳玉孙宜婷胡玉梅李洪波吕淼靳玉华许广兰刘士华刘铁军刘宏光张振华刘殿猛杨白兵王江张广海史克微

    受害人:
    张长明商锡平苏艳华马汝隽宋慧兰蔡荣惠光民(广民)宋秀云(修云)黑龙江汤原大法弟子陶伟戴忠李秀荣宋玉芝孙成波孙玉太李春艳韩春荣索立娟杜文福(富)马学俊佟丽杨淑会(杨淑慧)姜桂红杨淑慧王凤军孙淑杰郭凤霞邵(少)殿印宁喜文佳木斯大法弟子李井丰(景丰)杜辉李振金王淑贤黑龙江大法弟子付丽华郭秀芝吴铁强李浩远夏志良卜艳春苏艳华马汝隽郭玉珠徐洪珍佳木斯大法弟子刘俊英黑龙江大法弟子齐双元慧(会)月新吴东升张春艳胡其利江彪赵星伟孙运娜李文义董少华于盼友侯宇新(雨欣)吴秀杰王桂兰宋丹王玉红(王玉洪/汪玉红)包丽霞(立霞)孟庆敏(孟静敏)赵秀云李淑梅张国海刘延常(长)汝文高连举周永亮商xx王凤玲老王黑龙江大法弟子温凤清马学茹吴光敏贺彩云王云飞姚忠良程贵林张连英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电击摧残性灌食戴背铐坐小板凳高强度超负荷劳动体罚逼迫放弃信仰打骂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不准上厕所加期(延期)/超期关押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强迫观看迫害过程看管/蹲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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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佳木斯劳教所电话:0454-
    所长室 姜作奇 0454-8891998 0454-6112001
    副所长关德君 0454-6112005
    副所长徐利峰 0454-8892055 0454-6112006
    政委 付茂森 0454-8891890 0454-6112002
    副所长姚德彬(退休)0454-6112003
    副所长孙德宏(退休)0454-6112004

    更新日期: 2018年12月13日 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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