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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民区法院

    简介:
    爱民区法院
    ,公检法,区级。黑龙江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十五年来,听命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非法机构,伙同爱民区检察院、爱民区公安分局,对众多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导致多人被迫害致死,年幼的孩子无人抚养,家中老人含冤去世。

    二零零三年末至二零零四年初,因传递真相资料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由爱民区法院秘密审判。为了掩人耳目,避开家属、社会公众视线,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在不通知家属、没有律师、不准上诉、反驳,不经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被强行判决。牡丹江师范学院刘志渊(曾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被不明药物迫害致精神失常)、申春花夫妇,文化局演员车桂兰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多数被判十年以上重刑,分别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牡丹江尖山子监狱。二零零二年被绑架的程玉环、刘桂华、肖淑芬(后来被迫害致死)、徐伏芝(后来被迫害死)等法轮功学员都被刑讯逼供后非法判刑。

    二零零三年初,爱民区法院对牡丹江师范学院体育系讲师金宥峰、姜春梅夫妇非法判重刑,金宥峰被判十三年,姜春梅被判十四年;导致金宥峰被迫害成只有几十斤,疾病缠身,于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含冤离世。金宥峰、姜春梅夫妇被非法判刑时,大儿子金禄易九岁,小儿子金盼盼只有十四个月,警察逼迫亲属把孩子接走,不接走就要送孤儿院。

    二零零三年初,法轮功学员林立新被爱民区法院诬判十年,迫害的滴水不能进奄奄一息,监狱拒收。放回家后,通过学法炼功迅速恢复健康,二零零三年末,爱民法院听命“610”指令,多次派人在林立新家周围秘密蹲坑监视、跟踪,非法抓捕林立新。

    二零零三年初,法轮功学员关连斌在被黄花派出所警察酷刑连续折磨了9天后,被爱民区法院非法判刑5年,不许上诉。一双儿女(刘双双二岁、刘成成五岁)由年迈的姥姥抚养。

    二零零三年三月,侯丽华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九日,爱民法院在不通知家属、没有律师、不准上诉、反驳,不经法律程序的情况下,秘密对十几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于英被判十年,赵月十一年,车桂兰十二年,刘坤七年,金英子五年,依兰法轮功学员刘桂华被非法判刑七年;程秀环六年,因上诉被加刑一年;肖淑芬被非法判刑后被迫害死,徐伏芝被诬判三年半后,也于二零零四年五月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九日,原牡市师范学院计算机系教师刘智渊被爱民法院诬判十四年,妻子申春花被诬判十年,家中三岁多的儿子和十七个月大的女儿由家中老人照顾年幼的孙儿。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九日,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陈金凤被绑架;二零零四年九月四日,爱民区法院对她非法判刑,陈金凤在哈尔滨女监遭受残酷折磨,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出狱时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零九年八月末,爱民区法院再次对陈金凤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九年前后,张丽被非法判三年半。

    爱民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于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在牡丹江看守所(牡丹江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秘密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家属到法院责问:为什么开庭不通知家属!法院方竟称:什么刑事案子都通知家属,就是法轮功的案子开庭不通知。

    参与庭审迫害的有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赵珉、政法委的李高阳、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国保支队队长李哲、彭福明、华电分局刘志刚、爱民公安分局孙强、爱民区检察院左强、先锋分局警察、爱民法院人员、看守所所长张爱国等。

    事情经过:牡丹江警察采用特务手段,跟踪、监听、偷拍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发真相传单、开交流会以及法轮功学员的交流等,然后实施暴力绑架、抄家抢劫。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恶警按照黑名单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绑架了在家中或在单位上班的法轮功学员数十人,他们还拿着照片指证。

    韩秀芳和刘春兰的律师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接到爱民区法院的《出庭通知书》:四月十一日上午九时在“牡丹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随后八日,自称张颖的法官电话通知原定十一日上午的开庭取消”。律师担心有诈,四月十日上午九时许到爱民法院事事遭到拦阻。十一日上午,律师去看守所等着,没人说“开庭”之事,下午就离开了牡丹江。而爱民区法院却在下午秘密开庭非法审判韩秀芳和刘春兰。

    二零一四年五月,爱民区法院故意不通知家人,对法轮功学员关日安、张玉堂秘密开庭。在此之前,家属问遍了市公安局国保、“610”和牡丹江市的各个区法院和检察院,都不告诉家属开庭日期及法院名称和地点。

    二零一五年二月一五日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再次对关日安、张玉堂(所谓破坏法律实施案)开庭审理。对一个坐在轮椅上严重脑梗状态的老人和做过胃切除并刚刚出院不久的人开庭审理,爱民区法院的开庭不仅违法,而且兴师动众。

    二月一五日早7点半,爱民区法院戒备森严,警车警察遍布周围街道和门口,院里停满警车,里面坐着警察。大门口堵着两辆警车,车牌号分别为<黑C4186警>和<黑C4018警>,正对面一辆车牌号<黑C4206警>的警车旁,还有一辆车身有警察字样、车上有警灯但没有牌照的警车;在<黑C4206警>车前面有一台警车,车顶装有四个直筒双面摄像装置;大门左侧警车车号为<黑C0431警>,另有一些其它不明身份车辆和便衣分布在法院周围。

    该单位恶人:
    孙宝良张义宏王楠姜冰冰季明杨光张颖

    受害人:
    赵欣(昕)车桂兰曹迎春关日安申春花刘智渊(刘志渊)陈金风赵月于英刘春兰戴启鸿(启弘)孙发宫呈阁张玉堂韩秀芳赵连英朱海玉林立新张玉堂高顺婷孙桂香

    迫害类型:
    非法审判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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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15年2月19日 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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