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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关区检察院

    简介:
    城关区检察院
    ,公检法,区级。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公诉处多年来和法院打着法律的幌子迫害法轮功学员,诬陷他们,对他们非法判刑,有的学员最后被监狱迫害致死,导致许多家庭破裂的悲剧。

    自二零零八年来,兰州市城关检察院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方曙光、赵玉华、崔桂莲、薛其翠。方曙光被冤判九年,赵玉华被冤判八年,崔桂莲被冤判八年,薛其翠被判三缓五。

    二零一二年,兰州市城关检察院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王有江、陈洁、葛青春、卢月玲。

    二零一三年九月,陈洁被非法判刑五年、王有江六年、葛青春四年、卢月玲三年。

    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王有江在兰州监狱被迫害致死,当天火化。王有江八十岁的双亲都没有让见最后一面,这就是在兰州上演的诸多悲剧中的一幕。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于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将五位法轮功学员涂玉春、王毓蓉、焦丽丽、孟玉荣、杜淑珍非法起诉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未经二审开庭,法院法官傅觉非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涂玉春被非法判刑八年,焦丽丽八年,王毓荣五年,杜淑珍三年半。

    二零一六年法轮功学员岳普玲、马福兰被城关检察院非法起诉。岳普玲的丈夫就是在岳普玲被非法庭审之后,因上告无望,又被甘肃省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 施加压力,致使其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含冤离世。

    二零一七年,法轮功学员杨学贵、周巍和李福斌、郑恕、方剑平被城关检察院非法起诉。李福斌被冤判六年、杨学贵被冤判五年、方剑平被冤判四年零六个月、周巍被冤判四年、郑恕被冤判三年、王继霖被冤判两年。

    兰州市城关检察院在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将袁秀英、王雄珍二人非法起诉至城关法院。

    该单位恶人:
    王岩张弘森王陇张静赵亚慧郑鸣姬彭维萍许娟赵晖孔积恭

    受害人:
    方剑平(剑萍)焦丽丽王有江方曙光李福斌(李富斌)董国红杨学贵卢云飞杜淑珍涂玉春马俊(马军)(马筠)金俊梅李秀兰崔桂莲韩旭王毓蓉岳菩灵(岳普灵)(岳普玲)周巍孟玉荣郑恕王继霖王雄珍袁秀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兰州法轮功学员李秀兰叙述遭迫害经历
    兰州市袁秀英、王雄珍面临非法开庭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公诉处迫害法轮功学员
    袁秀英在兰州看守所遭酷刑-胸椎断裂
    兰州市袁秀英曾被看守所上大铐九天九夜
    兰州袁秀英被城关分局非法关押四个半月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一)
    兰州国保构陷董国红-家属请律师维权
    少校军官遭冤狱十年-再陷囹圄

    联系:
    地址:兰州市曹家厅8号 电话:(0931)8465078
    检察长:赵银生
    指派代理检察员:邓锐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030号,邮编:730010
    电话:0931-8236306
    [举报中心] 电话:0931-8236315
    [反贪局] 电话:0931-8236306
    检察长:王锐
    副检察长:韩荣翠,马春,李程,张耀东
    [政工科]副科长:彭维萍。
    纪检组长:李旭
    政工科长:陈海洋
    办公室主任:刘昕明
    [犯罪预防科] 科长:陈南楠
    [公诉科] 副科长:李小东,科员:叶立群,张丽,郑鸣姬,王煜轩,张静,马金兰,张巨鹏,刘蓉,张弘淼,杨玉玲,许娟,李国艳,王陇,柳曼妮,杨伟莉,张琼莺,袁帅,王燕昕,陈新龙,郑蓉,朱睿。
    [侦查监督科] 副科长:李晓妹,科员:袁睿、王岩、温志新、何杰、卢芸芸、李春城、周雅茹、赵亚慧、任俊豪。电话:0931-8236257、0931-8236237。
    检察官:王丹群、李春城
    [控告申诉科]科长:孙宝芳,副科长王华明,检察员:唐占才,向维斌,王亚健(女),付绍芹(女)。

    更新日期: 2018年10月19日 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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