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山东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公检法。邪党检察院伪检察官金俊讷(女,伙同另一个女人,职务不明),此人经常以“国家取缔”为藉口,邪恶“指控”大法弟子。
该单位恶人:金俊讷
受害人:孙玉华
迫害类型: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山东蓬莱市参与对大法弟子非法判刑的责任人201923.html#09530234741
更新日期: 2009年7月21日 2: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