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深圳市中级法院简介: 深圳市中级法院,公检法,市级。 2004年1月5日,深圳福田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去年被非法绑架的深圳大法弟子。4月8日判决廖努力、李晓秋有期徒刑10年,罗旭峰9年,李晓秋的母亲王淑芹7年,王颜发5年。以上五位法轮功学员对非法判重刑上诉(5月8日),但深圳市中级法院不顾事实,匆匆忙忙于6月10日就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该单位恶人: 龙光伟
受害人: 廖努力,罗旭峰,王淑芹,王颜发(王彦发),张玉民,漆犁坷,章翠英,冯晓梅,杨春红,杨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留学芬兰回国后被秘判三年 漆犁坷在广东监狱遭折磨 深圳市福田区史永平被劫入西丽洗脑班 深圳福田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廖努力等五人非法判重刑 为坚持修炼遭判刑的部份法轮功学员案例简介
联系: 市中级人民法院 :0755-83535000 (党组书记、院长邓基联)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0755-25666226 深圳市法制局:0755-82099777 深圳市司法局:0755-25560827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7日 6:5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