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广西岑溪法院,公检法。2004年5月21日下午3点钟,广西岑溪法院审判开庭,岑溪检察机关将陈敏清发放的真象资料(这些真象内容是反映我国一些官员和一些在职人员侵权和渎职行为进行曝光)呈现时,是一百多份。按照当时陈敏清的辩护律师辩护“按我国‘两高’法律,认为证据不足,构不成犯罪”。
可是,2004年7月上旬,岑溪法院却违反公正,藐视法律,强行非法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陈敏清判刑四年。
受害人:陈敏清
迫害类型: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广西岑溪伪法院对陈敏清非法判刑四年
联系:当时参加开庭的审判长:覃义军 电话:0774-8220434
更新日期: 2004年9月4日 12: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