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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在严管队(新生班),一群所谓的“民管员”都是一些两劳的重新犯罪的人,管教员队长让他们监控、打骂大法弟子。更邪恶的是早上五点半起床,开始强制坐板,经常坐到下半夜三、四点,有时坐到五点,刚睡着就起床。白天如果坐板不标准,就电炮飞脚,强制洗脑。 恶徒们强迫大法弟子光脚踩三角铁门,刑事犯用脚用力踩。有的大法弟子(孙玉发)被恶徒从上身到脚,用木板(小面板)排着打,用木板挎腿肉。遭受这种迫害的人好长时间肉都是黑的。 不管大法弟子身体好坏,只要有口气,就得出工干活。大法弟子白晓钧死的头两天还被迫出工干活,不管病多重,不转化不让出外诊。 三岔子林业局退休工人张全福,在数九寒冬让他洗澡(凉水)把门窗全打开,寒风刺骨的吹,恶人你一盆,我一盆的往他身上倒水。在病重期间,吃不了饭,用人拖着走,到房间恶人还气得拳脚打一顿,就是死的当天还被拖着去开饭,回到房间,遭到班长又一顿脚踹,当天晚上就死了。 超期关押大法弟子,有的超期半年多,而坏人因为参与迫害,得到提前几个月或者一年解教的“奖励”。 当一进朝阳沟劳教所监区,门上挂着一个电子的牌子,上面写着“创办文明所区、反对粗话、脏话。”那里的警察却是粗话满地、脏话满天。说什么文明化管理,透明化管理,人性化管理,说的和实际做的简直是面目皆非。 小卖店的东西、日用品都超过市场零售价一倍;接见室的合餐房的价格都超过市场饭店的三倍;那里还没有工商管理费、税务、卫生费、房租费,这不是变相敲诈勒索、敛财吗? 在所里的干警吃饭,每人每月只交20元钱。每人中午一顿饭,每隔三天一个值日值宿,三顿饭都在所里吃,合计起来每月吃40多顿饭,每顿饭好几个菜,这每月20元钱够吗?上级来检查流于形式,事先来个电话,所里安排几个人说假话(都是劳教人员),如不按照管教的意思去说,回到班里就安排人加害于你。 刘子巍,29岁,吉林省浑江大法弟子。2004年12月10日被非法关押长春朝阳沟劳教所。没被绑架来之前在派出所已经绝食6天,身体非常虚弱,到朝阳沟劳教所,他继续绝食抗议,遭到恶警的折磨:押小号、灌食、上大挂(用手铐把双手分别挂在墙上),时间长了,手腕都被勒出血,24小时挂着,不许睡觉,并用臭袜子堵他的嘴,防止他喊。就这样到13日23时许,发现不行了,去医院的途中去世。出事后,朝阳沟劳教所派人将小号的挂环拿掉,销毁证据。 宋文华,吉林省通化市铁路职工。在2003年非典时期,到通化县葫芦套乡(通化市郊)讲真象时,被乡政府非法抓捕,被不法人员投入朝阳沟劳教所迫害。2004年10月8日劳教所将生命垂危、无法医治的宋文华放回家,10月17日晚,宋文华含冤离开了人世。 李秋,男,41岁,原长春市邮局永春分局职工,居住于长春市郊区永春镇。于2004年7月6日5时被迫害去世。 李秋的死,朝阳沟劳教所罪责难逃,而劳教所二大队的恶人恶警更是直接造成李秋之死的凶手。李秋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拒绝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拒绝所谓的转化,遭到了二大队管教人员的残酷迫害,包括酷刑、体罚、强迫役工、强制洗脑等肉体与精神的全面迫害。 李秋被分在了二中队,管教是刘晓宇,他们对李秋安排了两名刑教包夹人员。无论是走路,吃饭、大小便、睡觉、出役工都寸步不离。法轮功学员之间,甚至和刑教之间都不准说一句话。劳教所以加分、减期、在关押区内有相对宽松的活动空间等引诱、鼓励刑教人员采取各种体罚方式折磨大法学员。 刑教人员肆无忌惮的折磨法轮功学员,勒索法轮功学员的钱物。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更是遭到了非人的折磨,在不出工的时候,必须坐在只有20厘米左右的塑料凳上。一天要以一种姿势坐十四到十五小时左右,在二大队臀部没坐烂的很少。只要稍微动一动或变换一下姿态,即遭到刑教人员毒打。同时,恶人强行让大法学员听、看诽谤大法和师父的造谣文章,进行强制洗脑。在这些都不管用时,邪恶之徒发动所谓转化“攻坚战”,由恶警亲自上阵,对学员施以酷刑。 由于酷刑并没有使李秋屈服,恶警继续让李秋坐板,当时非常的冷,法轮功学员不准穿大衣。在这样的折磨下,李秋的身体状况急剧恶化,被保外就医。朝阳沟劳教所和二大队为推卸责任,在李秋被送走后,竟然伪造了李秋的所谓转化的材料。 这些迫害案例在二大队的迫害中只是冰山一角,而二大队在整个朝阳沟劳教的迫害中也只是冰山一角,这些迫害并不只是警察和刑教人员素质低的个人行为,而是从各级610到各级司法局再到劳教所逐级的指挥,组织策划实施,每一次所谓的攻坚战,司法局都要派出不法干部督促监管。 该单位恶人: 受害人: 迫害导致: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更新日期: 2005年5月19日 2: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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