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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沈阳市于洪区福利院,也叫“于洪区收容遣送站”,位于沈阳市于洪区杨士乡甘官村,是收容痴呆傻、精神病、无人照顾的老弱病残、弃婴、氓流等的场所。99年10月以来,此场所被于洪区政法委利用,三次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对外称“法轮功强制学习班”。有的家属解救家人心切,政法委和公安局的警察就借机敲诈勒索,收取所谓“保证金”和“好处费”,有的高达万元。 1999年10月至2000年5月,有2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此,他们是:林丽娟、李洪胜、李海涛、王春义、赵明军、李国柱、李铁坤、金万义、杨国成、李耀华、郭正刚、党秀云、王桂清、杨燕、唐凤燕、吕嫦靓、黎淑珍、吕嫦红、高凤君、高赤棣、陈秀凡、张丽娟、蔡明珍、温英莲、赵国娟,还有八家子地区的一位法轮功学员等。主管迫害的是于洪区610办公室负责人崔方林,还有于洪区检察院的朴X、于洪区公安分局预审科的富国、派出所郑X,还有于洪区法院的法警。 警察把一些法轮功学员关在福利院一楼用来停尸和关疯子的太平间,给学员铺盖的是薄得透亮的垃圾棉被,上面粘满了粪便、脏物、异味刺鼻。 在于洪区福利院被非法关押期间,法轮功学员都被逼着写保证,否则不许回家。放人时,家属还要交齐每月600元的“伙食费”。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更新日期: 2005年12月26日 9: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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