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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崂山区法院


    于泳


    崂山区法院

    简介:
    崂山区法院
    ,公检法,区级。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法轮功学员孙丽萍被青岛崂山区中韩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关押。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号,家人为孙丽萍聘请了律师,当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孙丽萍时,才知道孙丽萍已经在三月十一日被非法开庭。

    崂山区法院法官于泳没有在开庭前三天送达传票给孙丽萍,也没有通知其家人,没有任何公开的开庭的通知,没有任何证据出示,相当于秘密开庭,严重违反了公开开庭的法律原则。律师到青岛相关机关控告了于泳的违法行为。

    四月二十二号,律师再会见孙丽萍时,孙丽萍委托律师作为她的二审辩护人。

    四月二十八日,当律师会见孙丽萍时,才知道四月二十四日,于泳在没有任何公开的形式下,诬判孙丽萍一年半,孙丽萍当庭表示上诉。

    五月十九日,律师来到青岛中级法院想阅卷,但是青岛中级法院说没有接到孙丽萍的上诉,律师又来到青岛崂山法院,还是找不到于泳,律师就到崂山法院纪检信访厅询问,一姓朱的庭长答复说,经调查,于泳说孙丽萍没有上诉。孙丽萍的上诉权就这样被非法剥夺了。

    于泳作为一名法官,知法枉法,公开撒谎,恣意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利。而崂山法院竟公然袒护于泳,不仅不处分于泳,还把于泳提拔成了执行庭庭长。

    该单位恶人:
    王志双于泳叶达张江涛

    受害人:
    刘维先孙丽萍许英春李秀君尚德兴冯丽华

    迫害类型:
    违反庭审程序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青岛法院剥夺上诉权-律师抗议(图)

    联系:
    地址:云岭支路1号
    法官:于泳18661821577,0532-88895182
    李伟(庭长)0532-88895193
    牟敬坚0532-88896371

    更新日期: 2015年5月26日 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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