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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龙坡区法院


    九龙坡区法院

    简介:
    九龙坡区法院
    ,公检法,区级。二零零五年九月左右,黄履彬被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秘密判刑三年,在九月份时就被送往重庆女子监狱(已从永川搬到九龙坡区走马镇)非法关押。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两点钟,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邓富寿老人;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二次庭审,九龙坡区法院对邓富寿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永川监狱迫害。邓富寿老人二零一二年初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詹兰珍被九龙坡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随即詹兰珍向重庆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半,重庆九龙坡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曾瑶莲非法开庭。历时约两个半小时,法院预先安排了二十几个搅局、叫嚣的人坐在旁听席,唆使这些人在下面骂律师,诬蔑家属,混淆视听。
    曾瑶莲自述自己通过修炼法轮大法,处处按照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的原则自我要求做个好人,获得身心健康,这是在亲朋好友中有目共睹的,信仰无罪。
    期间,法官青雪梅、检察院承办人郑宏多次打断律师辩护;律师不为所动,指出信仰者向众人讲述真相,发放资料都是宪法明订公民权中应受保障之基本人权,即「信仰自由」及「言论自由」。
    律师从法律的各个层面对法轮功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从信仰真善忍无罪阐述修炼法轮功有百利而无一害。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该单位恶人:
    李进,李莉,吴火山,沈川雄,青雪梅,楚浩天,贾海涛,逯学良,赵婧瑶

    受害人:
    杨本会,李洪蓉,唐万秀,黄履彬,何明礼,马世芳,尧荣宣,魏晓明,张胜全(张盛全),周红,胡中玉,陈昌英,刘世英,高弘维(洪伟),顾晓敏,亢宏(抗洪),余光河,詹兰珍,邓富寿,刘建平,李玉华,余(渝)秀华,邓富寿,杨昌琴,许晓琴,李家惠,陈昌兰,周虹,曾瑶莲,唐天贞,秦雪美(雪梅),张庆碧,唐春华,李琳,余庆华,龚秀英(宫秀英)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
    重庆市曾瑶莲被非法庭审
    重庆中院无理维持原判-詹兰珍绝食抗议
    重庆邓富寿被永川监狱迫害致死
    重庆市九龙坡区警察迫害法轮功事实(图)
    重庆九龙坡区法院、检察院陷害大法弟子案例(图)
    伪法院竭力掩盖魏星艳一案 四重庆大法弟子遭非法重判

    联系:
    地址:重庆九龙坡区火炬大道16号,邮编400039
    电话:023-68199890,68199502,68199503,68199981举报电话15178763317
    刑事庭庭长李进68159910副庭长贾飞68152817立案庭丁宏68959516
    法官:王善祥、楚浩天、青雪梅、王晓明、吴灿

    传真:(023)68159850

    更新日期: 2020年1月27日 1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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