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崂山分局610办公室,六一零。青岛大法弟子刘维先,男,55岁,于2004年8月10日被崂山分局610办公室科长李从等四人以做资料为由绑架,2004年12月23日被非法判刑10年。
该单位恶人:李从,李沧区
受害人:刘维先,邵承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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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23日 7: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