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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中级法院

    简介:
    青岛市中级法院
    ,公检法,市级。2005年3月3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不开庭审理的情况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于2005年4月28日晨6时将身体非常虚弱的刘维先送往位于济南的山东省男子监狱。

    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枉法裁定维持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法院的非法判决,非法判处王瑾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六千元;非法判处张红茹三年六个月,罚金五千元;非法判处李秀君四年六个月,罚金六千元。

    青岛市中院没有公开开庭,对于辩护律师提交的关于一审法院枉法判决没有法律依据,事实不清,证据认定非法及程序严重违法,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应该发回重审的辩护意见,置若罔闻,恣意滥用司法权力,偏袒市南法院,枉法构陷无辜好人。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日,青岛开发区法轮功学员赵仁霞被青岛市黄岛区法院诬判有期徒刑七年,勒索罚款两万元。青岛开发区法轮功学员崔永强被青岛市黄岛区法院诬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款一万元。

    赵仁霞、崔永强不服非法判决,向青岛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青岛市中级法院受理赵仁霞、崔永强两上诉案后,近期枉法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该单位恶人:
    刘青峰王科

    受害人:
    魏玉美魏玉芬高铭霞(明霞)卞丽训邱元金崔鲁宁张红茹吕建国刘秀贞邵承洛何秀香王康宁鄢景秋陆雪琴李秀君李云召薛莲霞(连霞)魏春荣宋成快侯成香王瑾王吉璟李桃远葛见珍金永新魏春荣高文淑赵仁霞崔永强刘维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青岛市法轮功学员薛莲霞被枉判五年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七年六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
    197245.html#0931622503
    青岛大法弟子刘维先未经开庭审判 被非法送往省监狱

    联系: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邮编:266071。
    总机电话代表号:0532-83099188
    院长:邹川宁
    法官:
    贾世炜0532 83098045,内线转12132
    刑事一庭(专司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二审庭)
    王婧华(庭长) 0532-83099990内线转12022
    吕燕(副庭长,曾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内线转12031
    桑自源(副庭长)0532-83099593
    赵彩霞(曾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0532-83098052、内线转12173
    任道亮(曾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内线转12021
    李政 0532-83098055、内线转12161
    朱甜甜:内线转12084
    秦德顺 0532-83098601、内线转2012
    贾世炜 0532-83098045、内线转12084
    牛传勇 内线转12171或12172
    刘耀军 内线转12162
    丛日新 0532-83098062、内线转12032
    冯永龙 0532-83098063、内线转12183
    谭世海(谭士海) 0532-83098027、内线转12082
    陈占武 0532-83098070、内线转12193
    张晓昆 0532-83098044、内线转12163
    王科 0532-83098028、内线转12083
    赵振华 内线转12192
    张喆 内线转12182
    尚明奇 内线转12191
    刘静 内线转12081
    牛珍平 内线转12171
    赵妮 内线转12191
    书记员:徐希胜 内线转12194
    赵雷 内线转03391

    更新日期: 2022年1月25日 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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