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 迫害致死案例
  • 因学过法轮功而被迫害致死者和详情需要继续确认案例
  • 失踪名单
  • 受迫害的孩子
  • 更多迫害案例
  • 恶人榜
  • 严正声明
  • 海外迫害恶行
  • 恶人恶报
  • 澄清事实
  • 综合报道
  • 时事评论
  • 活动报道
  • 各界褒奖
  • 社会支持
  • 媒体报道
  • 温故明今

  • 各地受迫害人索引
  • 按恶人单位类别索引
  • 按迫害事实索引







  •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郴州监狱

    简介:
    郴州监狱
    ,公检法。2005年3月23日八位大法弟子被从湖南省赤山监狱转往湖南省郴州监狱,被关押在教育楼五楼。每位大法弟子都有两个警察对他们随身携带的物品、对大法弟子人身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作全部彻底检查,而后由两名刑事犯人监视一位大法弟子,上厕所也不例外。大法弟子不准坐在一起,相互不准说话,睡觉两边由犯人监控夹在中间。夜间由两个人轮流值班监控。干活时,大法弟子被两犯人夹在中间,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在他们安排的严密监控之中。

    墙上贴着几不准:不准炼功、不准背诵、默写经文、不准书写(纸笔全部被搜走)、不准喊大法口号、不准传播大法、不准顶撞警察,并在墙上贴着诬蔑大法、辱骂师父的标语和口号。劳动场所也有同样标语。大法弟子每天被强制无偿劳动。二十四人挤在仅二十平方左右的空间里居住。没有活儿干的时候,恶警就把大法弟子拉出去站大太阳下曝晒,或在劳动场地强制学员做一些专门用来对大法弟子进行迫害的东西。

    监控的犯人说:你们法轮功最特殊了,这地方除专管你们的几个干部外,谁都不许上这里来,这里由吴副监狱长直接管。抽来看管或要走都得经吴监狱长批准,为的是断学员与外界的一切接触。到郴州监狱几天后,换洗的衣服、肥皂、洗衣粉、卫生纸等生活必需品都不许拿进住所,在大家多次强烈要求下,才答应。警察黄水清逐个叫大法弟子去拿自己的东西,进门后他端坐那里,叫你蹲下跟他说话,否则不让拿自己的东西。大法弟子问他:中国的法律、法规、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中哪一条规定服刑人员见警察要蹲下说话?你们这是侮辱人格,侵犯人权!黄说:你们站着跟我说话我认为是对我人格的侮辱!郴州监狱就是这样规定的,而且全国的监狱都是这样的。大法弟子说:全国的监狱都这样说明全国监狱的警察都在违法呀!你们为什么要跟着做违法的事呢?

    湖南省郴州监狱严管队最为出名,严管队由副监狱长亲自管,工作犯都是家里有钱,有势、有干部作后台的,能够按干部的意思整人,打死人不眨眼的恶犯人才进的去,要不然干部都不要你,因为严管队的事就是照干部的意思去打人、整人的。监控犯继续说:湖南省郴州监狱是地狱,严管队是地狱中的地狱,在生活上监区犯人每星期还有些肉吃,在严管队别说肉,菜里连油都没有;严管队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做俯卧撑、蛙跳、引体向上等多种强体力运动的体罚,各种运动的数量一天增加二百、三百、五百、八百……除很短的吃饭时间外没有时间休息。晚饭后不是所谓的训练就是面壁站立,直到晚十二点才能睡觉。如完不成规定数量就被工作犯打。他们打人时干部就故意走开或装作没看见。最厉害的是“背铁板”,就是把打不服的人的身体靠墙固定住,把两百多斤重的铁板用绳子穿好挂在被严管的人脖子上,让你身体不下来,弄得人生不如死。进了严管队,没有被他们弄不服的,在95年,有一天就弄死三个人。

    湖南省郴州监狱将大法弟子关押在五楼,其它人上不去,大法弟子下不来,与世隔绝。监狱应有的纪检、检察信箱、监督信箱在这里却没有。

    该单位恶人:
    孟克辉王凤华彭若文段清水雷铎雄胡永贵李利平段星平吴某某黄水清陈某某李某某刘岩武新潮李峰罗照强刘昂雷平肖福己罗照立尹相文黄秀堂欧阳春玉刘小兵汪淼李艳明

    受害人:
    曾海其宁铁桥李学先马俊文蒋喜莲肖志祥邓烨肖志强王庆生徐鑫曾志远曾胤华凌加周再顺李自然徐鑫

    迫害类型:
    清身禁止学员相互说话监视/跟踪逼迫放弃信仰践踏信仰高强度超负荷劳动暴晒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人身侮辱严管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毒打/殴打其它酷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曾遭九年冤狱-湖南湘潭市王庆生又被绑架
    曾陷冤狱七年的技术骨干再遭绑架(图)
    李自然在湖南郴州监狱遭迫害经历
    湘潭退休干部肖致祥长期遭监禁迫害
    撕下郴州监狱“文明执法,人性化”的面纱
    湖南省郴州监狱对大法弟子残酷施暴

    联系:
    湖南省郴州监狱地址:湖南省郴州市燕泉路67号。

    更新日期: 2013年4月30日 10:50:00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