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政府机关。新唐人电视香港记者梁珍的哥哥、大法修炼者梁劲晖,在被非法拘留35天后,于8月23日被中共当局非法下令逮捕。非法逮捕令是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非法下达,由有关人员交到梁珍家人手中。出于怕迫害罪行曝光,逮捕证办案人签名一栏是空白的。 受害人: 梁劲晖,蒋吉云,贺世芳,汪代贵,汪泽宣,唐旭珍,周帮琴,冯德琼
迫害类型: 非法发布逮捕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当局下非法逮捕令 不准梁劲晖请律师
联系: 案子直接责任人:泸州市纳溪区国保大队高某某(手机13982416316)。 相关责任单位电话(区号0830): 泸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专迫害法轮功) 3199200 泸州市纳溪区公安局4292632 办公室4118608 刑警大队4118619 出入境管理部门4118633 纳溪区人民检察院4213555 纳溪区人民法院4262139、4262079 纳溪区监察局4293023 泸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4270289
更新日期: 2005年9月1日 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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