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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道江公安分局山上派出所

    简介:
    二道江公安分局山上派出所
    ,公检法。大法弟子梁清华因为坚持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长期被张俊芬监视或上家骚扰。梁清华的丈夫忍受不了这种无理骚扰,又不敢与流氓政府对抗,被迫与妻子离婚。

    2005年6月20日,张俊芬又领山上派出所指导员皮金仲、所长具日红、二道江区610头子代贵义等人,以查户口为名欺骗梁清华开门,非法闯入梁家进行抄家,并将梁清华绑架关到通化看守所。

    至2005年8月26日止,梁清华在通化县看守所里被折磨得骨瘦如柴,却不准家属探视。

    2018年2月6日下午3点半,二道江公安分局山上派出所到何秋红的发廊绑架何秋红和发廊的学徒辛瑞。警察拿着搜查证,进屋劫掠笔记本电脑(无加密系统及密码,桌面上存有大法信息和三退的信息等大法资料)和一台打印机,警察当场开启电脑并告知,对着发廊门口的监控头已监视半年,出入人员都被清楚拍摄。之后,警察将她们关在二道江公安分局非法审讯,何秋红独自承担责任,辛瑞在半夜被释回。2018年2月7日,警察给何秋红检查身体后,将她非法关押在通化市拘留所14天,并于2月21日释放。

    ******************************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宪法明文保障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属不受侵犯的公民基本人权。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第九十九项、第一百项明确废止了以下两个文件,即《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说,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都是非法的,即使根据现有的规定,迫害者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出台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的规定。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将会被终身追责。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该单位恶人:
    王岩李冬皮金仲具日红

    受害人:
    李秀红李秀婷何秋红辛瑞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诱骗/利诱私闯民宅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通化市二道江区山上学苑社区张俊芬的恶行

    更新日期: 2018年3月3日 1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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