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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龙岗区法院

    简介:
    深圳龙岗区法院
    ,公检法,区级。广东省深圳市是广东省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根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二六年三月,深圳市公检法系统至少绑架、构陷并枉判了226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女性128人、男性90人,另有8人的性别在报道中未注明。

    从年龄分布来看,被枉判者中包括八旬老人1人、七旬老人13人、六旬老人24人、青年学员5人,其余为中年学员。从地域来看,除深圳本地学员外,还包括香港学员4人、台湾学员1人、马来西亚学员1人。

    从刑期情况看,至少有4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五年以上,38人被非法判刑七年以上,12人被非法判刑十年以上。其中已有2名法轮功学员在监狱中被迫害致死。

    从枉判法轮功学员的法院来看,有南山区法院枉判54人,福田区法院枉判52人,宝安区法院枉判31人,龙岗区法院枉判31人,盐田区法院枉判24人,罗湖区法院枉判23人,另有11人在报道中没有标注被枉判的法院。

    该单位恶人:
    彭鹏贾寓许光王小波苏晓东黎云凤李伟华

    受害人:
    陈泽奇孙洁丰刘予华红霞邓天生麦秀妹陈正容陈正容贺显仁缪佳良贺名秀(冬秀)贺冬秀冯绍勇(少勇)陈爽陈爽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深圳市法院至少枉判226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六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1)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
    孙洁丰、邓天生在深圳被非法关押已一年
    深圳大法弟子刘予已被非法关押近14个月

    联系: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邮编518172
    总机:0755-28923311总机、0755-28923115信访、0755-28923685
    院长:符波,副院长:张国华、冯健、江军、涂超群。
    纪委书记:刘汉雄
    [党组成员]
    书记、院长:田卫东
    副书记、副院长:黄昌荣 0755-28923990、13392818093
    副院长:张国华
    副院长冯健
    副院长郑春华0755-28916548、13392818089
    副院长陈剑
    党委书记:张奕溪0755-28923696、13392818081
    纪检组长:刘汉雄0755-28923216、13602557508
    政治处主任:李文权0755-84302715、13902900156
    执行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城中路佳馨园,邮编:518172
    联系电话:0755-84535366
    执行局局长[党组成员]:张新文

    更新日期: 2026年4月10日 8: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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