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分局,公检法。长春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恶警。
2002年3月中旬,大法弟子王桂琴在家被三、四恶警强行抬到警车并抄家,在长春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受到打卦等酷刑。因大法弟子王桂琴坚持修炼被判两年劳教。
受害人:田秀兰,刘磊,王桂芹,王桂琴,朱淑云,高昱东,马德茹
迫害类型:抄家;非法劳教;绑架/劫持;非法关押;“背扣子上大挂”;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长春王桂琴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更新日期: 2006年7月26日 11: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