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岳普湖县法院,公检法,县级。新疆喀什大法弟子王燕红、李玲红因传播真相资料,分别被岳普湖县伪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5年和3年。这是她们被非法关押8个月后做出的非法判决。
该单位恶人:史大刚
受害人:王燕红,李玲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新疆喀什大法弟子王燕红、李玲红被迫害情况补充
更新日期: 2006年5月18日 4: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