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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河区法院

    简介:
    凌河区法院
    ,公检法,区级。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由锦州市安全局参与、在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亲自指挥其下属各分局、“六一零”组织的恶警绑架了锦州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 抄家,大量物品被洗劫。其中包括:项英、苗建国、殷志友、崔亚宁、黄成等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上午,锦州市凌河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项英和殷志友。项英家属为他请到了律师,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入厅时遭到法院不法人员的非法刁难。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一审开庭,非法审判了法轮功学员郭艳萍和苗建国。苗建国的家属也为他请到了律师,律师也做了无罪辩护。但邪党法院公开违背自己制定的冠冕堂皇的法律,在理屈词穷的情况下,无耻的将法轮功学员重判。

    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合议后开庭,非法判法轮功学员项英十二年、苗建国四年、殷志友四年。三名法轮功学员当场都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这次直接参与迫害的凌河区检察院公诉科的人员有:金屈轶、胡日中、赵斌、张伟慧。直接参与迫害的凌河区法院的人员有周军、刘庚、曹阳、田海芹、李猛。

    该单位恶人:
    李海英刘庚曹阳田海芹李猛王锦文孟莹周军

    受害人:
    苗建国王丽阁付艳殷志友郭艳萍项英徐亚娟陈桂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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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市凌河区法院非法重判法轮功学员

    联系:
    凌河区法院电话:0416──2916505
    院长:黄萍 2872600 18941603999 (几年来曾诬判多名法轮功学员)
    审判长:王锦文 2872623 18941601685 (曾诬判法轮功学员陈桂英)

    更新日期: 2015年3月6日 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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