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宜昌市检察院,公检法。宜昌市检察院和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在大法弟子的上诉中对大法弟子的判决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宜昌市检察院、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和中级法院的刑二庭(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案子)助纣为虐,执法犯法,帮助江泽民邪恶集团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在宜都市大法弟子赵举财的案例中,可以看到,宜昌市检察院、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及中级法院的刑二庭不但没有纠正宜都市法院的错误判决,最后反而多加了赵举财2年。
该单位恶人:孙兆云,孙光骏
受害人:樊昌华(樊长华),李丹,张舸,邓勇,贺敬艳,赵举才(巨财),李济强(李技强),赵训(赵询),刘成,向文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湖北宜昌地区公检法部门迫害大法弟子情况调查
更新日期: 2009年7月19日 4: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