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 迫害致死案例
  • 因学过法轮功而被迫害致死者和详情需要继续确认案例
  • 失踪名单
  • 受迫害的孩子
  • 更多迫害案例
  • 恶人榜
  • 严正声明
  • 海外迫害恶行
  • 恶人恶报
  • 澄清事实
  • 综合报道
  • 时事评论
  • 活动报道
  • 各界褒奖
  • 社会支持
  • 媒体报道
  • 温故明今

  • 各地受迫害人索引
  • 按恶人单位类别索引
  • 按迫害事实索引







  •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广州市第三劳教所


    广州市第三劳教所(广州市赤坭水泥厂)


    广州市第三劳教所会见登记室


    广州市第三劳教所外围环境


    劳教人员的工作处


    远处整齐的房子是新盖的工场,零二年底厂房全部都搬到此处。


    手腕处绑死


    脚腕处绑死


    捆绑用的麻花绳或布条(使劲绑)


    双手臂捆绑后


    双臂反绑在后背向上拉。上图中由于力度不够不能再现真实的绑法,前臂(红色箭头位)应被绑拉至与后背相贴(从上向下),即图中蓝色箭头位,同时往上推,捆绑成此(蓝色箭头位)时,肌肉已被拉死拉伤。


    双手臂被反绑在后背,用绳向上拉
    上图红色箭头代表双手前手臂,蓝色箭头为双前手臂最终被绑成的位置(双前手臂并成“11”字型,并排,如平行的蓝色箭头)。


    环绕状捆绑


    双腿盘腿状,绑在膝盖处


    绑死固定在另一腿的膝盖处


    双腿绑死在膝盖处后,两恶人再在两边用脚踩住,用力拉绑,变紧(箭头方向拉)。


    ⑤ 脖子处穿绳捆绑(箭头方向下拉)在双腿上,成球状。


    ⑥ 最终捆绑成球状,弯腰,双手反绑上吊。


    ⑦ 铁钩上吊住(箭头方向悬吊)


    ⑧ 学员的嘴被烂布一类塞住,或再用绳、布条用力横绑。


    张孟业曾被铐在这颗大树上数日,许多学员都被铐过

    简介:
    广州市第三劳教所
    ,公检法。二零零五年五月起,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转制为关押一年内刑期犯人的监所,其所劫持的法轮功学员被转押到同处于花都区赤坭镇的广州市第三劳教所继续迫害,而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如李国明、毕德军、武新河等等也同时转到了广州市第三劳教所。因此,广州市第三劳教所延续了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在广州市第三劳教所专管大队教导员、专管大队长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直接指挥者。所长多扮白脸、干事多是协从,其他干警多属第三层。

    据这里的可靠人士透露:当劳教所里每次来一个法轮功学员,劳教所都会得到上面八万元的拨款,给迫害法轮功学员作经费和奖金。

    从二零零六年开始,广州市劳教局明文规定各劳教所警察不准打骂劳教人员,但广州市第三劳教所对待不放弃自己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依然阴毒的采取肉体和精神折磨的措施,其手段比过去更隐蔽、更狡诈,警察是背后操控吸毒犯行恶的主使。其迫害步骤具体如下:

    法轮功学员一进劳教所便被关入夹控室,由两名吸毒犯二十四小时看管,强制法轮功学员坐在小板凳上学习他们骗人的东西,脚不能动,一天约坐二十小时以上,每天只准睡很少觉,其余时间就要强迫看污蔑大法的各种书、刊等。专门做洗脑“转化”工作的狱警李文彬也会随时来以“谈话”恐吓。一般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屁股都会溃烂,如果白天打瞌睡,邪党恶徒们就罚蹲:姿势不能动,两手向两边伸直用棍子穿上,膝盖窝也放上棍子。他们拿针在旁边,如果蹲的姿势动了就用针扎。平时还经常打肋骨、打太阳穴,有时会夹手指。

    一个星期后法轮功学员每天由两名吸毒犯押着去看诬蔑大法的电视光盘,看完要写“观后感”,如果法轮功学员的态度不转变、不配合邪恶,每天的睡眠时间将越来越少,随时会受到吸毒犯的训斥,饭也不给吃饱,菜也会减少。

    如果一个月后法轮功学员依然坚持修炼,每天只能睡上一个小时或几天都睡不上一个小时的觉。一闭眼就会遭到吸毒犯的毒打。当所有污蔑大法的光盘都放完后法轮功学员依然不妥协,此时狱警毕德军和李文彬便暗中指使七、八个吸毒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措施”,比如:用绳子把法轮功学员捆起来,长时间保持一种很难受痛苦不堪的姿势;或者把法轮功学员按倒在地进行各种毒打、折磨:比如捏挤阴部、把屎尿灌入法轮功学员的口中等等酷刑,总之会使尽各种各样的卑鄙下流手段……但毕德军和李文彬又害怕把法轮功学员折磨致残致死,否则他们自己难保(这几年上面已经规定劳教所没有死亡指标了),所以每次对法轮功学员用刑时毕德军和李文彬等都会反复告诉吸毒犯:“要让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要让他难受痛苦才行”。(【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日】曝光人间地狱——广州市第三劳教所)

    因承受不住折磨而妥协的法轮功学员,在他们的材料上不准填“强制转化”,要填“自愿转化”,这样他们便可维持其虚假“文明管理”形象。执行这些政策的人主要是毕德军、李文彬、甘彪三人。

    对法轮功学员施“绳网”、“扎粽’等酷刑

    第三大队常设有三间禁闭室,大法弟子被关进禁闭室后,由五名吸毒、盗抢等劳教犯人轮流看守。犯人在恶警指挥下,扒光大法弟子的衣服,猥亵行为令人发指。他们强迫大法弟子长达数小时坐、站,不许睡觉,逼看污蔑、诽谤法轮功的书籍和电视片,每天逼写所谓的“心得体会”;不配合邪恶或背法炼功的大法弟子,就会遭到恶警和犯人辱骂和殴打。

    恶徒们还使用一种酷刑迫害大法弟子,他们叫“扎粽”,先把大法弟子的双手后绑,然后将腿后绑,向上提到后绑双手点上,捆在一起,用力向后拉,顿时令人有被撕裂的绞痛,这样的折磨时间只要稍长,人就会痛得昏死过去。

    为强迫大法弟子“转化”,恶警还威胁对大法弟子施用“绳网”酷刑。恶警用一根长绳将弟子手脚倒绑,悬在屋顶电风扇挂钩上,数分钟,大法弟子身上即刻淤血青紫,稍长时间就会筋断骨折。

    恶徒还长时间强迫大法弟子坐不平的小凳,凌晨只给大法弟子喝非常稀的稀饭,过后不给上厕所,造成大法弟子的泌尿系统出现紊乱,经常拉不出大、小便。更可恶的是,邪恶之徒居然还栽赃陷害说,这种现象是由于大法弟子以前炼功盘腿导致的。除此恶警还强迫大法弟子每天长达十小时的体力劳动,七十余岁老人也不例外。

    参与迫害的恶警有:李国明、毕德军、武新河、潘姓恶警和邓姓恶警等。

    部份受迫害学员

    其一。林志勇被劫持来此不久就遭毒打。

    其二。大学体育教师汪和被迫害得行走不便。

    其三。有一个不知道名字的法轮功学员,据说他身上钉有钢板,被迫害得钢板错动。

    其四。二零零七年底黄辉被劫持到此,开始一个多月每天坐小板凳十九小时以上,强迫看邪恶书和录像洗脑,由吸毒犯二十四小时轮流看守。

    其五。大学教师汪宏发在被广州市第三劳教所劫持期间,其父亲悲愤交加,含恨病逝,而劳教所却一直阻止其家人去探视、报信。

    其六。原广州番禺永大集团公司总务科职工朱建朋,在修炼前因车祸成为残疾人,修炼法轮功之后重获健康。迫害发生后,朱建朋于二零零零年进京上访,恶警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把他强押到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迫害。强迫干奴工,轮番精神洗脑,强迫观看诽谤法轮大法的录像与文字。经过长期的精神与肉体折磨后,朱建朋的癫痫病复发,犯病时,全身抽筋,口吐白沫,神志不清,小便失禁。回家后,身体又逐渐恢复健康。二零零八年七月奥运会前,朱建朋因发资料,被绑架到拘留所,被牢头毒打,致使他出现肺结核的症状。但恶警依然把他押往广州市第三劳教所迫害。后因病情严重,恶警只得把他转到广州武警医院。期间,恶人为他注射了不明药物,致使他头昏目眩、站立不稳,高烧不退、神志不清。最后导致尿血、肾衰竭。恶警只得为他办保外就医,送往番禺人民医院。这种折腾,不但摧残了朱建朋的身心健康,最后连警察都不想管了,只得放他回家。回家后,身体虽有所恢复,但由于遭受连年不断的身心摧残,且回家后“六一零”,居委会等不断骚扰,致使身体越来越弱。不幸过早离世。

    (三)迫害手段及酷刑种种

    1、洗脑,进行精神摧残。刚进劳教所的洗脑就是所谓的“无论你对还是错,无论有罪还是没罪,都要认罪认错,遵守队规所纪,安心改造”。接着,强迫法轮功学员看“焦点访谈”等造谣、污蔑法轮大法的录像,或由管教(如洪远朋等等)“上课”,重复中共的造谣、污蔑法轮大法的内容。有时,也放一些所谓的电视连续剧,都是歌功恶党或蛊惑蒙骗人心的。

    2、泯灭人性的“个别谈话辅导”。时不时的,恶警会突然的找学员去进行“个别谈话辅导”,目的是看法轮功学员的思想状态,所谓进行“思想摸底”,如果法轮功学员无意识的显露出自己的思想状态或者稍稍表现不符合邪恶认为的标准要求,接下来便是又一轮批骂,或者重新单独洗脑,强迫抄看中共的造谣、污蔑法轮大法的书籍、音像等,甚至再次关进“小黑屋”迫害。所以,被叫“谈话”的人内心都是惶惶不安的,精神紧张。

    3、逼良为恶的写“感想”、“考试’。每天进行洗脑“学习”后,还得写“感想”(思想汇报),而且规定写“感想”的方向,如什么深挖思想根源,学历高不等于有社会经验、心理健康等等,而且每周要进行一次总结,每月要进行一次考试,让你记住那些邪恶的谎言或者说自己炼功如何的错了,考试分数低了或回答不符合邪恶认为的标准要求,将会被认为“转化”不彻底,遭到再次高密度强化洗脑或关进“小黑屋”迫害。

    4、长时间奴工。除迫害向邪恶转化的时间段,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奄奄一息、无法劳动之外,炼功人每天还被强迫从事十小时以上超负荷的劳动,有时达十四小时。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一大队:主要生产手工制品,如塑料花,布花等;二大队:主要是精品小玩艺彩绘,服装的针线串珠,电插座等;三大队:生产手表(机械)的配件,表盘等等;五大队:生产类似卡通的塑料玩具的彩绘加工,就象挂在钥匙链上的塑料卡通小玩艺;七大队:产品类似三大队;八大队:生产类似五大队的手工艺品。广州市第三劳教所三大队:主要加工各式各样的发夹,有时也做服装的串珠,塑料卡通小玩艺。

    5、体罚性质的唱歌、操练。恶警以法轮功学员散漫、对恶警不够毕恭毕敬为由,以体罚手段强迫他们反复唱邪党的歌曲和反复进行军事操练。可惜当时很多人不感觉它是迫害伎俩。其实其邪恶目的有几个:一个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后续洗脑和肉体操控,同时制造精神紧张;二是令不了解迫害的人以为恶警如何“好”,蒙骗民众;三是为新年晚会的歌功恶警、蒙骗更多的人、抹黑大法的所谓“节目”作准备。

    6、用阴毒手段进行精神污辱。酷刑之后,如恶警准备了许多大法创始人的照片(在上面打印了非常难听的话),逼迫法轮功学员念。逼他们在上抄写不堪入耳的脏话,用钢笔尖去戳照片的眼睛、烧照片,并被拍照,同时恶警声称“这就是你们对待你们师父的证据,我们要把照片发到明慧网上去,看你们师父还要不要你”,如此等等,极其阴毒卑鄙,给学员的心灵蒙上难以解脱的阴影。

    7、狱中狱——长期禁闭在“小黑屋”。二零零二年七月,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把三层办公楼底层的“教室’用水泥墙分隔成了大小约八至十平方米的四间小房间(加上原来“民管会”共为五间),每个房间都安装了铁门,并在上面装了猫眼(只能从外面看到里面)。在墙上的水泥还没有干的时候就迫不及待的把学员关到了里面,专门用来折磨法轮功学员。这些的小黑屋狭小、阴暗潮湿、密不透风,昼夜点着灯,墙壁四周贴着诸如“转化是唯一的出路!”等标语,还有复印的法轮大法创始人的照片,用红笔打上叉倒贴在墙上,场面阴森恐怖。对外美其名曰“谈话室”。普通劳教人员把它称为“禁闭室”。有时,恶人还把法轮功学员骗去医务所旁的劳教所“禁闭室”施暴(那里离各个大队都比较远)。恶警这样封闭法轮功学员,也是营造一种精神迫害,用他们的鬼话讲就是“闷都闷死你”。在广州市第三劳教所三大队,这样的小黑屋有三、四间,位置在进入三大队大门左边的底楼。监室把原来的窗都用报纸、布条严严实实封起,沉重的铁门基本关上,同样的昏暗、不透风。里面的布置同样的邪恶。夜深人静时,邪恶之徒便对学员施暴。即使学员被逼迫表面屈服了,还要继续长期禁闭在“小黑屋”迫害,以“巩固转化成果”,直到恶警认为“放心”为止。

    8、多人贴身夹控与记录。恶警指派打手二十四小时贴身监控法轮功学员,如影随形,包括一举一动一个眼神一个表情、什么时间喝水、什么时间上厕所、说了一些什么话、晚上睡觉翻身几次、一天坐“小凳”姿势及喉咙的是否动(认为在默背经文)、是否有叹气等等,把学员的一切细微的举动都每天记录下来,交给相应“挂靠负责’的恶警。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法轮功学员被关在小黑屋时,有一天刚醒来,有个打手假惺惺的问我:“昨天晚上,你翻了三次身,你知道吗?有什么心事想不开?”这种一举一动一个眼神一个表情都被人监控记录的感觉,让人感到象动物被关进笼子感觉,是一种无形的伤害。

    9、任意打骂威胁利诱。有的恶警公开叫嚣“你不转化,我就整死你”。有的恶警指使打手讲:“我们不会让你死,我们要慢慢折磨你,把你折磨成精神病后说你炼法轮功炼的,然后再送精神病院。”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大队大队长周建宏对一法轮功学员讲:我们不强迫你转化,我们有的是办法,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每月加你的期,加到劳教的最长期限三年,再把你送到“法制学校”(洗脑集中营),如果还不转化,马上再送回到劳教所,如此往复。

    10、加期或延期迫害。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妥协,恶警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每个月都非法延长十至十五天的劳期。有的甚至加期一至三个月一次。

    11、其他阴毒的迫害方式。毒打,剥夺睡眠等基本人权,不让上厕所、大热天不让洗澡或洗澡洗衣服时间很短(总共五至十分钟),喷辣椒水、往床上倒开水,放蟑螂、放臭虫、老鼠、往阴部喷辣椒水、扣饭菜等。还有伪善、花言巧语蒙骗和逼迫一幕幕亲人反目的悲剧等等。

    12、长时间铐手铐迫害。被双手吊在操场的篮球架下,两脚踮起,白天除了吃饭、上厕所外,其余时间全部吊着,任凭风吹雨打,日晒雨淋。晚上十一点后除下手铐睡觉,第二天早上六点钟起床后接着吊铐,而且一吊少则二十多天,多则三、四个月不等。由于每天踮脚十多个钟头,有的人脚趾站肿,双腿颤抖不止,手臂要支撑整个身体重量,手腕处皮肤磨破,手铐嵌入肉内,伤口根本无法愈合。夜间,两个小腿轮番抽筋,痛得无法入睡。例如吴志平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五大队,被铐在露天下曝晒达四个多月。

    13、强迫连续长时间以同一个姿势痛苦坐不平的小板凳。恶警和恶人恐吓说:“就单凭不让你站起来活动这一点,到你解教出去的时候,也许你的手脚已经残废了。”整天在小凳子上坐着,时间一长,很难受,很不舒服;又由于没什么活动,没几天,人两腿浮肿,而且越来越厉害,脚的颜色都变成了紫色,屁股也坐烂了。然而,这些他们还嫌不够,为了增加法轮功学员的痛苦,他们有时有意给坐一个破凳子,一坐上就陷下去,坐的更难受;而有时,要上厕所时,他们就推说厕所有人,则要等很长时间。

    14、烟头烧烫身体。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警号为4416282的黄姓干警,指使一劳教犯人用吸得很旺的烟头烫他的腰,一个点要用二到三支烟才能烫出来,他的腰被烫了一圈,四十多个点,还指使犯人用拳打他的脑部、背部,强制其蹲地,从上午九点左右一直到半夜,致其全身疼痛,数十日不好。

    15、“扎粽”、“绳网”等酷刑。

    (四)酷刑例说:“用布条捆成球状悬吊在铁钩上施暴”

    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专门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罪大恶极。这里仅对其惨无人道的酷刑之一——“用布条捆成球状悬吊在铁钩上施暴”作演示说明。(【明慧网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四日】广州第一劳教所酷刑:捆成球状悬吊在铁钩上施暴(图))劳教所还积极向外输出此种迫害手段。例如: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初,二大队教导员李国明、管教黎伟成被广州市海珠区洗脑班恶人李瑞民请去,亲自动手演示捆绑法轮功学员。

    恶警与参与迫害大法的其他劳教人员狼狈为奸,一个是利用劳教人员施暴以示虚伪的恶警“不打学员”指挥行恶,另一个是争取表现减刑。不法歹徒通常选在夜深人静或在密封的地下室(谈话室)进行这种惨绝人寰的酷刑,但受刑学员的惨叫声仍时不时被在押人员听到。施暴时由来已三至四个劳教人员进行,由恶警指挥或假装不在现场(躲在一边)。

    用刑材料:二~三米长的麻花绳,破棉被撕成的布条,破袜子,铁钩,抹布等。

    步骤:先按住学员,绑死手、脚腕部位,用绳环绕式捆住两手臂,向后背反绑使劲上拉;把脚拉成盘腿状(在膝盖,不是在大腿根,更痛苦),绑死;然后,从后背双手处穿绳子从脖子上下来绑接在双腿上,弯曲成球状;口塞烂布或臭袜子,再用绳子横绑着嘴,喊不了;最后,从后背反绑的双手处吊一绳子,吊在架子上的铁钩上,二十分钟至一个多钟不等。

    下面是演示图示说明。由于各方面条件、安全原因考虑,图片描述隐去了背景和人物主要特征,另捆绑程度不能完全按实际力度来操作。据其他劳教人员称,这种酷刑一般人十分钟就承受不了,甚至成瘫痪,其残暴程度可见一斑。

    ① 绑死手脚,绑在腕关节。使劲绑,刑后淤血或坏死。
    ② 双手臂环绕式捆绑
    ③ 手臂反绑在后背向上拉
    ④ 大腿捆绑
    ⑤ 脖子处穿绳捆绑(箭头方向下拉)在双腿上,成球状。
    ⑥ 最终捆绑成球状,弯腰,双手反绑上吊。
    ⑦ 铁钩上吊住(箭头方向悬吊)
    ⑧ 学员的嘴被烂布一类塞住,或再用绳、布条用力横绑。

    广州市男劳教所十年迫害的特点
    在总体上,十年来广州市男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具有如下特点:

    1、非法、见不得人

    无论是从中共已签署的国际人权宪章(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三大文件),还是从中共自己制定的所谓“法制”制度,整个劳教体系都是非法的。因此,劳教所内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是非法的,见不得人的。尤其非法禁闭与施行酷刑,严重触犯了中共的《刑法》与国际人权法,构成了“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指使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以及酷刑罪、反人类罪等等。

    2、残酷血腥

    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残酷与血腥,直接来源于中共本身的邪灵本质与流氓本性决定的。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和第三劳教所的罪行在国际上屡遭揭露、曝光,如:“广东花都市劳教所暴行:酷刑折磨昏死再叫狱医”、“广州第一劳教所动用四套酷刑 受刑者浑身大块紫血印”、“我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被长期吊铐的遭遇”、“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暴行:捆成球状悬空吊在铁钩上”、“广州第三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施‘绳网’、‘扎粽’等酷刑”等等。

    3、隐秘掩盖

    劳教所一方面以酷刑等卑劣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另一方面,因为迫害的非法性与血腥暴力,是见不得光的,见不得人的,所以参与迫害的中共恶警罪犯和打手们对迫害的真相极力的掩盖,面对国际舆论的压力与国内有良知的民众,中共极力抵赖、编造谎言与营造假相,使国际社会的民众难以了解迫害的真相。

    例如:广州第一劳教所一般都是夜里十二点开始施行酷刑,在凌晨四点以前就暂停,时间段隐秘。有个遭受酷刑折磨的法轮功学员即将离开劳教所之前,二大队大队长周建宏几次要他做一个书面说明,说明在被劳教期间,警察没打过、没骂过,并要学员口头保证以后不将在劳教所发生的事传出去,否则,就继续劳教等等。恶警指使打手对黄国华施行毒打,五个打手二十四小时夹控,就连上厕所也有三个人跟着、架着他。他的怀孕三个月的妻子被广州“六一零”洗脑班害死了,每天还强迫黄国华得“微笑”。

    劳教所用血腥酷刑强迫法轮功学员向邪恶方向转化,同时用伪善欺骗劳教人员和社会大众,作出“春风化雨”的假相,无耻的宣说法轮功学员“转化”后精神焕发。如果看到有人神情沮丧,马上找你谈话,怀疑你是否“假转化”或留有“尾巴”,让你再回小黑屋或指派打手再施行一次酷刑。在二零零二年底的“迎二零零三新年联欢晚会”上,强迫法轮功学员演唱所谓的“干警颂”(由歌功邪党的“公仆赞”歌曲改编),妄图为他们涂脂抹粉、掩盖他们迫害所干的罪恶。恶警们还到处造谣说学员的违心妥协是自愿的,家属来接见时假装对学员如何的关心和爱护,极力麻痹欺骗民众。不知内情的人从表面很难看出迫害来。

    4、系统性迫害

    从非法抓捕到洗脑、从夹控到详细的监控记录、从造谣诽谤到任意打骂、从威逼利诱恐吓的“个别谈话”到任意延长劳教期限、从体罚到血腥恐怖的酷刑迫害,从肉体迫害到精神良知的摧残,从逼迫所谓的认罪认错到逼良为恶戕害人性,广州第一劳教所的恶警的迫害手法可谓系统精细。这也体现出中共国家恐怖主义迫害人性与良知的深重与残酷。

    5、手段流氓无耻

    在迫害的过程中,恶警与打手们所采用的手段都是下三滥、下流无耻的。施行酷刑时,不是麻木而是表现出变态的“兴奋”与狞笑,甚至是迫害“比赛”,这些无不反映出中共邪恶泯灭人性的反人性本质与无耻的流氓本性。

    二、部份严重迫害案例

    (一)饶卓元被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迫害致死

    饶卓元,一九六九年生,广州市卫生防疫站食品科的一名食品监督员。饶卓元和妻子林倩都是法轮功的受益者,迫害发生后,夫妻俩多次遭迫害。饶卓元于二零零二年八月初被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迫害致死。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林倩被迫终于离开了中国大陆。以下是林倩自述中关于饶卓元被迫害致死的部份。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广州海珠区新港派出所的一位警察打电话叫我去看我丈夫,我才知道饶卓元又遭难了。这次他被送进了广州海珠区第一看守所。在他绝食后他又被转到广州市花都第一劳教所。这期间饶卓元一直绝食抗议。他的体重由六十八公斤减到三十五公斤,整个人完全变了相,只剩下皮包骨头了。由于在劳教所医务室打点滴都打不进去了,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饶卓元被送到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的司法医院。他在那里待了两天。在司法医院的医生强迫家人写“保证书”后,我丈夫才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被我抱回了家,当时他已无法走动了。他回家后家人都认不出他来了。小女儿害怕的躲到大人的身后,好久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个人能够与往日的爸爸联系起来。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九日,饶卓元在家养病期间,我身穿着白大褂,头戴着白帽子,在工作期间被强行绑架到位于广州市江燕路海富花园里的海珠区昌岗街派出所关押了二十四小时。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我被劫持到位于广州大道南1690—1694号“何贵荣夫人福利院”九楼的海珠区所谓“法制学校”强行洗脑。

    我被劫持在洗脑班期间,一直都不让我丈夫来看我。我婆婆来看我,也被恶警李清华挡住不让见。在我被关押期间我的家人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我二哥、三哥千里迢迢来洗脑班看我;我母亲病在家里生活不能自理却又没人帮她;我女儿也很难见到妈妈;侄子、侄女怕我失去工作到我单位去要求放人;洗脑班还强迫我家人每天给他们一百元人民币。直到我丈夫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四日再次被广州市六一零、天河区六一零、海珠区六一零和广州市第一劳教所的恶警闯到家里强行绑架到花都赤坭第一劳教所后的第三天,六月十九日不法人员才把我从洗脑班放回家。

    我丈夫再次遭绑架后,我和家人强烈要求去见他,却被海珠区六一零的余强,花都劳教所的黎教搪塞过去了。丈夫身体刚刚才恢复过来一点就又遭恶警绑架,一直见不到儿子的年老的婆婆心里实在放心不下,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我婆婆亲自到赤坭劳教所要求见见饶卓元,但是,赤坭劳教所的恶警却欺骗我婆婆说饶卓元到其它地方交流去了。婆婆只能伤心的回到广州……

    其实在六月二十六日饶卓元已被送到花都市人民医院(位于花都市新华路),我和家人却一直不知道在饶卓元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事。直到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下午,由海珠区六一零、海珠区洗脑班的负责人李瑞民、海珠区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余强通知我的单位,让单位派人陪我前去看望我的丈夫。他们事先没告诉我情况。直到车开到了花都市人民医院,我的心突然咯噔一下,感到情况不妙。

    进入花都市人民医院,该院院长、骨科魏主任、花都劳教所的周所长和恶警何桂潮介绍情况。恶警何桂潮说饶卓元的情况他知道得一清二楚,说是饶卓元自己从七、八级楼梯跳下来,然后又自己站起来撞到墙上,才造成饶卓元的第五颈椎粉碎性骨折。当时骨科魏主任手上拿着说是饶卓元的CT片给我看。我看到在第五颈椎那个部位有一块碎片,插在那里。按照医学的正常角度来看,饶卓元从楼上摔下来后,已经造成第五颈椎粉碎性骨折了,那会造成颈椎以下的全瘫,不可能再站起来又去撞墙,不可能有这个动作了。可见,恶警何桂潮在说谎,在掩盖着他们那些不可告人的事实。

    在劳教所里最了解饶卓元情况的法轮功学员张文学解教后曾来找过我,说饶卓元在劳教所里出事后情况不是很严重,是在一个秘密的地方被迫害成这样的。这点可以从饶卓元被送医院还可以讲话,医生、护士、警察不让我去看,等到处于昏迷状态时才让我去见,可见他们隐瞒了不可告人的丑事。当我见到饶卓元时他已经不能开口说话了,但他不停的在流眼泪。他的右耳周围连同颈部的四分之三都瘀血、肿胀,手和脚都有被重物击打过的和擦伤过的痕迹,头顶有一个血肿,后来发现其实头部已有两个血肿。

    由于我第一次在医院看到他时,在做头部牵引,所以不敢移动他的头部,直到二零零二年七月底,我才发现饶卓元的后脑勺还有另外一个血肿的伤口,当我责问责任医生并要求看病历时,责任医生当时就慌得语无伦次,无言以对,并拒绝让我看病历。这是什么道理呢?!在花都人民医院住院过程中责任医生对我说:饶卓元的病情内环境越来越好,没有发生感染。但是悲剧还是发生了。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晚上八时左右,花都市人民医院的院长通过海珠区六一零人员知道我家电话后通知我及家人,说饶卓元已故。这一天,他才三十四岁。

    在我丈夫受重伤住院到火化期间,海珠区六一零那些丧尽天良的恶人的邪恶嘴脸暴露无遗,他们的狡猾和奸诈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演。(【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一日】我们夫妻被恶党长期折磨 丈夫被迫害致死)

    (二)中山大学黄德华被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迫害致精神失常

    黄德华,男,黑龙江哈尔滨人,中山大学三年级在校学生。黄德华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在广州省第一劳教所,遭受到残酷的迫害。黄德华性格温和,被恶警认为好欺负,一直把他当作重点迫害的对象,为的是迫使他放弃大法修炼。恶警何桂潮曾假惺惺骗他,只要他一转化,马上帮他办所外执行送回中大念书,妄图以此诱骗他转化,遭到黄德华严词拒绝。

    二零零二年九月,广州市劳教局组织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恶警何桂潮、黎伟成、及槎头劳教所一批干警到北京团河劳教所学习邪恶的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及“经验”,回来后就迫不及待效仿北京恶警,用酷刑迫害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原来三分队的学习教室和民管会迅速被改造成黑房子。从此,灭绝人性的残酷迫害发生在每一个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身上。

    黄德华约二零零二年十月上旬被带进“黑房子”,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还用纸塞他的嘴,导致其嘴巴溃烂,恶警黎伟成一边强迫其吃药,一边伪善地说是为了他好才强迫他吃药。大概十月二十日凌晨,黄德华为抵制非人的迫害,趁两夹控不注意,用头撞墙抗议,当即头破血流,墙上、地上到处都是鲜血(编注:法轮功严禁修炼人杀生,包括自杀和自残。常人的一些方法虽然能起到反迫害的作用,但是很危险,容易真的伤及性命。作为法轮功修炼者,应该时刻牢记自己是超常的修炼者,必须要珍惜生命,避免效仿常人的思想行为)。二大队恶警非常害怕,生怕他们的罪行暴露,立即把黄德华带至医务室清理伤口,把他的头部整理得“完好无缺”。为销毁罪证,恶人命令夹控当天把墙上和地上的血迹清洗干净,再重新刷上一层白灰,同时把夹控黄德华的普教人员甘国全加期半个月,并恐吓他不准把此事告诉任何人,否则这辈子休想踏出劳教所大门。

    黄德华第一次被带至禁闭室酷刑迫害后,由于承受不了,被迫在三书上签了名。第二天他认识到错了,马上写了严正声明,当天又被关至禁闭室进行更加灭绝人性的酷刑迫害。

    记得最后一次见到黄德华时,他已接近精神崩溃,手腕脚腕有一大圈黑色淤血(约3至4厘米宽),手脚不停地在颤抖,嘴里大口大口地喘气,跟我们说他现在根本静不下来,压力太大了,恶警跟他说整个一所只剩他一人未转化;其实是在骗他,另一法轮功学员李鹤聪都已堂堂正正闯出劳教所。

    一段时间后,还偶尔见夹控崔玉才带黄德华在操场晒太阳,打篮球,但此时的黄德华明显已精神失常,两眼发直,后来据说是其妹把他接出劳教所,现下落不明。

    参与迫害黄德华的人员:直接督促指挥的有原一所所长周洋波;二大队指导员李国明;管教毕德军;直接逼学员写“三书”:管教黎伟成;负责邪恶思想灌输:副大队长何桂朝;跑腿的管教(送文件、监管学员):陈富民;负责日常管理:管教洪远朋(助纣为虐);直接动手的邪恶之徒:王峰、崔玉才、蒋勇等。(【明慧网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中山大学黄德华在广州第一劳教所被迫害精神失常(图))

    (三)张孟业遭广州市第一劳教所铐三天三夜

    张孟业,广东电力学校高级讲师,中共党魁胡锦涛在清华大学的同班同学,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屡次遭受折磨迫害,其中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四日至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被劫持至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迫害。以下为其二零零四年十月五日写给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举报书》中关于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迫害的部份。张孟业已含冤离世。

    二零零零年元月十四日,我被劫持至广州市第一劳动教养所(在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非法强制我劳教至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长达二年零三十七天,我的身心因此受到很大摧残。

    (1)精神摧残。劳教所对所有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强迫看“天安门自焚”、“傅怡彬杀亲”等对法轮功进行栽赃的录相电视,以及其它诬蔑、攻击法轮功的文字材料;有一段时间还多次用“不转化就永远出不了劳教所”来威胁恐吓我,企图从精神、思想方面瓦解我,压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同时,限制活动区域,指派专人对我进行二十四小时的夹控监视。

    (2)大概在二零零零年的十月下旬(确切日期记不准了)我被转关押到二大队,该队的第一把手李国民(男、教导员),多次谈话要求我“转化”(即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但是,我都始终坚定的信仰法轮功。他不阴不阳的威胁说“那你就准备接受麻烦的挑战吧”。接着,李国民亲自出马,在不同的场合或暗示、或公开挑唆普通的劳教人员为难我。而且,又把态度比较平和的正、副组长换成态度粗暴、凶恶、心狠手辣的人,来刁难、打击我,甚至当众动手动脚侮辱我。李国民企图通过这些小动作使我屈服,其无聊、无赖由此可见一斑,对“教导”二字真是莫大的讽刺。

    (3)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凌晨二点,我在床上打坐炼静功,不影响任何人。被值班的“三大员”发现后,立即遭到痛打,接着就给扣在铁门上蹲至天亮。当天上午9时许,我正在工场干活,李国民冷不防从背后紧紧揪住我的衣领,揪得我呼吸困难,衣领扣给揪脱了。一瞬间我被他弄得仰面朝天,从座凳上给狠狠的摔在地上。当时,我连气还没有缓过来,更由不得分辨是怎么回事,就屁股贴地面朝天被他拖出工场。在粗糙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拖了至少三、四十米远。李国民边拖边吼,还有人(是谁不很清楚)打我的头。

    在办公室里问话不到十分钟,又被拉出去铐在大树上。双手刚好被铐在树干上,既站不好又蹲不下,浑身吃紧,累得难受,双手很快就肿了起来。负责监管我的“三大员”都看不下去,生起同情之心,叫人来放松一点。可是,来的恶警(据说姓张,男,四十岁左右)却把手铐铐得更紧,紧得不能更紧了,锯齿深扎,犹如利刀割体,揪心揪肺的痛!我咬牙忍痛,虽时值寒冬,仍然浑身冒汗,几乎昏了过去。“三大员”(非法轮功学员)赶忙往我口里放水果糖,并用温开水喂我,以缓减我的痛苦。

    足足被铐了三天三夜(晚上铐在铁门上),我没有屈服,并指出这是肆意违反宪法,粗暴践踏人权。他们无话可说,却用加期三个月劳教来摧残我的身心。痛打我、阻止我炼功的“三大员”却得到了减期两个星期劳教的奖励(时间记得不一定准确)。这是何法制?有无人道?

    4)此后,劳教所不法人员进一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除去劳动、吃饭、洗澡(只能最后一个洗)和上厕所外,其余时间都被夹控在宿舍里不准外出活动。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又突然把我转去七大队,进行“冷冻隔离”的迫害。

    (5)转入七大队后,随即宣布任何劳教人员不得与我说话,否则按法轮功学员论处,企图完全孤立我。两次宣布隔离无效果,最后不了了之,这说明好人是孤立不了的。隔离开始后第二天,即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我罢工抗议江××及其“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因此被强迫罚站露天,时遇春寒,饱受风寒冷冻之苦。尤其一天下午至黄昏,一场春雨淋得我浑身湿透,冰冷刺骨,直打哆嗦。

    (6)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五日,劳教所管理科陈副科长(男,三十岁许)找我谈话,告知可如期释放我,过去的加期、延期处罚不再考虑,要我保重身体,平平安安度过这段时间…等等,说得比唱的还好听。可是数月过去早已超期,仍无动静,到十二月七日出乎我预料,七大队的管教刘副大队长(男,约四十岁)突然通知我说,加期处罚仍然要算,而且不“转化”坚持信仰法轮功,每月延期十天。如此以来管教副所长(男,约五十岁)竟说一共要再给我加期六个半月。作为国家执法部门毫无诚信,出尔反尔,毫无法度,信口雌黄,真是匪夷所思。对于这种无法无理的延期迫害,我忍无可忍,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开始绝食抗议(共四十七天),强烈要求无条件释放……,到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才获释。当时我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样,形如槁木,只剩下一张皮包骨,两颧高凸,眼窝深陷,脸色灰暗,1.65米的身高,体重还不到35公斤(包括穿在身上的寒衣)。(【明慧网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日】张孟业讲师自述几年来遭受的迫害情况)

    2010年8月16日,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率团访台,法轮功学员于当日下午到台湾高检署递状控告黄华华。

    1998年至2002年,黄华华任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中共广东省广州市委书记,任期中兼任了广州市“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主管,主导了广州市对法轮功的初期迫害。而正是这段时期,迫害极其惨烈。黄华华2002年后历任广东省常务副省长、省长,是广东省迫害法轮功的最主要责任人之一。

    该单位恶人:
    武新河李文斌郭启祥望开金甘彪

    受害人:
    乔光清范永德段茂璇张国良林炎光周卉予叶伟雄龙德豪廖晓洪汪河潘锦球凌翔田汉钦秦海波张攀曾广顺刘新生李振锐(李振瑞)宋永宽倪宏政龙志华林志勇黄江广州地区花都区赤坭镇大法弟子黄德胜谈伟昌罗颂文范昭赋赖繁荣朱宇飙彭洪灿罗晓申伟丁伟张健吴强何健洪杨子仁李伟国李国君郭志敏何凯强朱建朋吕平义孙畅吴少冲赖永林许佐伟傅卫波蔡敏叶天来陈锦良张创洪朱永强李周生易韬辉李曾平夏跃明黄伟堂叶勇方伟鹏佘辉张超杨智华张贤洲李亮林庆熊文晋马楚涛利锦泉罗景新郑文炎刘其顺何国煜陈绍佳蔡旭成钟炜涛余明德黄绮恒朱广城黎毅峰雷辉平陈垣格张鸿喜张亚明梁耀荣洪宇王恒壮朱永恒潘淑勇梁光亮李钟雄洗正刚张蔚阳刘伟军骆智军朱海旋李鹤翀林东庆郑伟思蔡日均聂飞跃郑锦伦王德华孙侨钟俭军李游王炎培廖祝明颜希洪苏小明梁晓文钟毓强黄子淀欧宏辉金跃霖谢若愚陈海鹏刘联国雷厚新莫炎燊李晓东庾力克黄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州市第三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另一个广州-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三)
    黄华华迫害广东法轮功学员的部份证据
    资深厨师叶伟雄遭四次绑架 六年冤狱
    广州市劳教所迫害黑幕
    广州第三劳教所对大法弟子施“绳网”“扎粽”等酷刑
    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5/25/07)

    联系:
    位于广州花都区赤坭镇:
    值班室电话:(020)86841850
    办公室电话:(020)86841589

    更新日期: 2011年6月21日 5:19:00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