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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女子监狱


    罚蹲近2小时(图2)


    单手吊起(真人演示图)


    酷刑“背宝剑”(真人演示图)


    反铐(真人演示图)


    湖南女子监狱


    酷刑演示:将双手铐住吊在床上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全身捆绑

    简介:
    湖南省女子监狱
    ,公检法,省级。湖南女子监狱非法关押女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迫害;一方面用暴力,另一方面营造恐怖气氛,令法轮功学员处于高度精神紧张状态中,同时,打着法律的幌子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狱警和犯人,遭恶报者不乏其人。例如:狱警唐影多次流产,涂文丽不能正常怀孩子,黄大(监区长)生了个儿子是傻子,丈夫还与她离了婚;服刑犯人邓涛(协助狱警迫害法轮功学员最恶毒的打手),在一次殴打法轮功学员过后,患上面瘫,不能言语,其状丑陋不堪,遭到恶报才有所收敛。

    [“缩身衣”吊拷]酷刑:“缩身衣”是一种弹性强硬的刑具,没有袖口和脚口、十分牢实。被穿者越挣扎,它会缩得越紧。被穿戴上这种刑具,会呼吸困难,浑身被箍得疼痛难忍,苦不堪言。时间稍长,受害者就会大小便失禁,昏厥。
    ● 祁东县城连圩乡法轮功学员曹翠云老太太(七十多岁),因不配合体检,被穿上“缩身衣”吊起来,致小便失禁,昏厥。
    ● 怀化辰溪县法轮功学员邓月娥,被穿上 “缩身衣”,吊了一夜,又被罚蹲十多个小时。内裤与腿上的肉粘在一块儿,换裤时,双腿被揭下来大块大块的肉皮,鲜血直流。邓月娥在一个星期之内被用刑三次。

    随意暴打,拳打脚踢、罚站、不许睡觉、不准上厕所:
    ● 法轮功学员秦小兰(常德人)、杨天柳(长沙人)都是在夏天三十八、九度酷暑烈日下,被罚站到晕厥送医院抢救回来继续罚站。张新琪(宁乡人)被每天十二个小时连续罚站十七天,不许上厕所,被迫害的屎尿缠身。

    营造高压恐怖的气氛,精神迫害:狱警利用人格扭曲、品行低劣的重刑犯人群体霸凌法轮功学员,发泄情绪;随时恣意刁难、辱骂、殴打,监狱里时时充满狱警和坏人的吼叫声,与法轮功学员遭暴打的惨叫声、呻吟声、喘气声……整个监狱犹如地狱。被非法关押在湖南女监的法轮功学员,大多是五、六十岁甚至七、八十多岁的老年妇女,在这种高压的环境中,有的被吓得高血压,整天身子发抖。恶人们还在牢房的凳子上都摆满了法轮功师父的像,逼迫法轮功学员坐在上面,睡在上面,否则,拳打脚踢,往死里整。以卑劣的手段摧残法轮功学员身心,逼迫放弃修炼。
    ● 常德法轮功学员尹红,被犯人突袭推倒在地上,用脚踩肿她的嘴。
    ● 法轮功学员邓月娥因对自己穿“缩身衣”感到冤枉时,被罚抄“两高解释”二十多天,每天抄十三、四个小时。隆冬寒夜里,邓月娥抄得乏力、恶心,身子寒冷,极度虚弱,几欲昏厥。

    湖南省长沙女子监狱警犯连手,使尽了一切邪恶招术迫害、摧残大法弟子。特别是“教转队”的恶警更加凶暴,不许大法弟子睡觉,用带血的卫生纸塞嘴,酷刑吊铐,用绳子捆起来曝晒,殴打,剥夺最低权利加重劳动量,停止接见,扣发所有信件等等。恶警们口口声声说:对法轮功有新规定打死就算自杀。

    监狱恶警迫害大法学员的口号是“人民政府有的是办法”,特别是“教转中队”是迫害大法学员的最邪恶的地方,非法制定规定,从精神上、肉体上对大法学员加以迫害。如:大法学员在生活上不准互相照顾;劳动时不准互相帮助,随时随地有夹控犯人寸步不离的监视,非法限制一言一行,写什么东西或家信有遭到工作犯盘问检查;大法学员之间只要一开口,就有人插话制止,站、坐中间都得插个工作犯,连晚上起床上厕所,也要跟到厕所看着。

    十多个人住在二十来平方米的监房,吃喝拉撒、劳动洗脑都在里面,如果要剥蚕豆,里面就是水牢,也不准站到走廊上透透气。上厕所、洗澡,恶警都不准关门,让工作犯看着。如果有节假日休息,也不准坐、睡在自己的床上,只能站或坐在自己床边的凳子上,等等。恶警稍有不顺,对大法学员的谩骂、侮辱劈头盖脸就来;每星期日,每个大法学员的夹控犯人都要把大法学员一周的言行汇报写好交给恶警队长。

    在二零零五年三月之前,强制大法学员的劳动任务比工作犯要高出三分之一,而年龄却是反比。长期被强制超负荷劳动,每天十多个小时以上,完不成任务就通宵达旦加班、不让休息。

    邪恶之徒在所谓的教育课上当众扯谎,口口声声诬蔑说大法学员不要亲人如何如何。监狱规定一定时间可以给家人通电话、接见、通信、收包裹等,但恶警就不准大法学员给亲人打电话,连接见、通信、收包裹,都被恶警想方设法阻止。前段时间,恶警强迫大法学员报告自己的名字“×××罪犯到”, 才允许接见亲人和领取包裹, 否则即使从百里以外、冒着严寒酷暑的老人和小孩来见,也不让。没有东西用,包裹也不给;连家信,它们认为有不符合它们内容的(如劝善、善恶有报之类的)也不给发出去,也不准送进来。

    在相当长时间内,恶警指使犯人刘勤以上课为名,诽谤、污辱大法及大法学员,把大法学员的家信拿到课堂宣读,以达到发泄、污辱。这些真正的犯人在恶警的指使下可任意妄为,从不参加劳动,还被评为所谓的“劳改积极份子”,奖分减刑最多。而大法学员稍有不从,就被强制罚站、电棒、戴多种铐等等。如2004年5-6月间,有大法学员因长期超负荷劳动,体力支撑不住,就是通宵不睡也无法完成劳动任务。在这种情况下提出意见,恶警不但不接受,反而关进严管班,严加摧残,一天坐十多个小时的独脚凳、蛙跳、俯卧撑等等,名曰“体能训练”,实为超极限体罚;支撑不住或不顺,恶警就用电棒、反手铐、悬空吊等等非人折磨大法学员。

    湖南女子监狱,为了达到强迫不让人修炼法轮功、不让人修炼真、善、忍的目的,搞所谓的“洗脑”、“转化”,不择一切手段,搞肉体摧残、精神折磨,强行注射毒剂,使人致疯、致残、致呆,反诬是炼法轮功炼的。中共邪党还采用高压电警棍电法轮功修炼者的生殖器,戳阴道,强奸、轮奸女法轮功修炼者;对绝食反迫害者灌尿灌屎,致人窒息;还采用“坐老虎凳”、“坐飞机”、“上死人床”,夹指头、钢针扎指头等酷刑,无所不用其极。

    女子监狱“攻坚班”是在副监狱长赵兰的直接授意下成立的,专门针对狱内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摧残与肉体折磨的机构,恶警号称它是 “严管队中的严管队”,其迫害手段十分阴毒。

    在“攻坚班”,不仅狱警对法轮功与法轮功学员很仇视,连“夹控”(由狱警指派的24小时严密监视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也多是从各中队专门挑选的心狠手辣的刑事犯担任。法轮功学员每人被配有两个夹控犯,终日关在一间房里,不准迈出房门一步,不准与外界任何人接触。

    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攻坚班”后,首先被强迫要求读、背罪犯行为规范、邪党法律与诽谤法轮功的书籍及数据。如果学员拒绝,邓瑾、袁立华、毛慧萍等狱警就以 “不遵守监规监纪”为名对学员进行惩罚。学员喊“法轮大法好”的口号,她们就指使犯人用胶带封学员的口,有的学员门牙被打掉;有的长时间被吊铐在铁窗上,仅脚尖着地;有的被强迫跪下,长时间戴反铐,一般人两小时内就冷汗直流,而这些狱警对学员一铐就是好多天,不许睡觉,几天下来手又肿又烂,旧伤不去又添新伤。

    还有的大法学员被强迫长时间站军姿,站七天七夜,不许睡觉,如果眼睛闭上了,就用打三个结的尼龙绳打眼睛,站的时间长了,腿肿到腰部以上的都有。有的学员被强迫长时间下蹲,倒下的话,犯人就往其背上倒开水;更甚的是这些恶警天天骂法轮大法,对法轮功学员经常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谩骂、污辱(目前,攻坚班仍关押着数名学员,这种无人道的迫害仍在继续)。

    湖南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设在监狱食堂的顶层,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主要由恶警肖平、周婵、李珺、毛慧平、罗坚和近三十名重刑犯组成。用各种强制的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迫害手段主要如下:

    一、为了防止罪恶行径被泄露,狱警常常以接见、谈话为幌子,将法轮功学员骗出监号。狱警指使罪犯躲在阴暗处,在法轮功学员经过时,从后面将她打倒在地。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湿抹布死死捂住她的眼睛、鼻子、嘴巴,强行拖到洗脑班。进门后将她重重的摔在地上,由于用力过猛,法轮功学员的鼻子、口腔顿时被摔的鲜血直流、鼻青眼肿。

    二、随后,狱警和罪犯将法轮功学员随身携带的物品全部没收,据为己有。

    三、洗脑班长期门窗紧闭,戒备森严。每个法轮功学员被关在一间房内,由两名罪犯二十四小时轮流夹控。不准走动、不准睡觉、不准喝水、不准吃菜;每天上厕所不得超过两次;打骂、恐吓、罚站、戴镣、戴铐、禁闭等迫害时有发生,整个气氛极其恐怖。

    四、上厕所、洗澡必须在半夜二点,在罪犯的监视下方可进行。洗澡、洗衣不得超过五分钟;衣服只能晾在厕所内;如有违反者:轻则辱骂,重则取消下次洗澡资格或遭到其它迫害。

    五、每个房间放置一台电视机、一台VCD,昼夜播放栽赃、陷害法轮大法和创始人的录像片,强迫法轮功学员盯着电视机看。否则,不准睡觉、整天罚站、戴铐。许多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强迫站得昏倒在地、大小便失禁、全身浮肿或引发各种疾病;许多年轻的法轮功学员站得双脚肿至大腿根,全身疼痛难忍,举步艰难。

    六、法轮功学员必须称罪犯为“老师”,回答问题时必须符合狱警和罪犯的观点。否则,就以“不理智”“不尊重客观事实”为幌子,吊铐在铁栏杆上,不准呻吟、不准叫喊。如发出声音,立即用事先准备好的卫生巾、臭袜子或塑料胶纸死死的堵住嘴巴。

    七、不准法轮功学员驳斥录像中种种欺世谎言、不准抵制狱警与罪犯的虐待与各种迫害。否则,就以“对抗干警”“扰乱监管秩序”为由,动用特警采取五马分尸式吊铐;或者将双脚脚趾尖落地,双手臂一上一下反铐吊在半空中;同时动用高压电棒左右击打。法轮功学员遭酷刑中大小便失禁;口腔。鼻腔鲜血直流,惨不忍睹。严重者出现休克、致残并引发各种并发症。有许多法轮功学员从此双手臂麻木、抽筋、反应迟钝或出现精神恍惚。

    八、狱警们为了达到让法轮功学员彻底放弃对真善忍信仰的目的,从严管下来仍以所谓的“揭批”、“帮教”为幌子,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三书。否则,就以“转化不彻底”、“再加一把火”为借口,继续进行洗脑迫害。

    九、解除严管回到中队,七名法轮功学员与七名夹控罪犯关在一间不到三十平方米的监号里。每天二十四小时吃喝、拉撒、劳动、睡觉都在里面。夏天蚕豆水,厕所臭气熏天,冬天蚕豆水弄地上湿湿的,寒冷刺骨;每天强迫奴役劳动十六小时,环境极其恶劣。

    十、为了防止法轮功学员站出来否定在高压迫害下违心的言论,狱警们指使夹控罪犯一边监督完成繁重的奴役劳动定额,一边强迫其以积极的态度参与诽谤法轮功,作为后期“巩固教育”的迫害手段之一。强迫法轮功学员参与讨论,以不堪入耳的言词激法轮功学员开口。如不配合,又以“思想汇报”的方式进行摸底。如发现在法轮功问题上持不同态度者,再次弄到洗脑班进行迫害。

    十一、狱警违反“监狱法”中有关服刑人员公费医疗的规定,不给被迫害致病、致残的法轮功学员公费医疗,并强迫法轮功学员用亲人探视的钱就医吃药,给法轮功学员日常生活造成困难;并四处诽谤法轮功不能治病,蒙骗不明真相的服刑人员。

    湖南省女子监狱为了迫使法轮功学员“转化”,狱方从杀人、抢劫等罪犯中,挑选培训一批特别凶残的罪犯,直接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狱方却躲在背后,狼狈为奸。

    他们为这些罪犯撑腰,唆使、操控,利用罪犯长期与社会隔绝、不了解法轮功真相,用所谓的“天安门自焚”等假新闻欺骗毒害、煽动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以加分、当组长、减刑作诱饵,驱使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过去罪犯在社会上犯下罪行,如今在狱中又犯下罪中罪。

    一、被培训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罪犯

    经济罪犯:刘勤,女,东北人,47岁,研究生学历。经610专训后,由狱方授权全面负责对法轮弟子的“转化”思想洗脑、毒化式教育,享有特殊自由,成为典型的“罪犯警察”。

    杀人罪犯:严美英,女,42岁,湖南永州人。
    抢劫罪犯:刘燕,女,30岁,东北人,刑期十五年。
    诈骗罪犯:向莲花,女,50岁,湖南张家界人。
    诈骗罪犯:甘令远,女,50岁。
    经济诈骗罪犯:贺莹,女,50岁,北京人。

    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女子监狱设置了七间专门迫害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的“学习班”。每间关一名法轮功学员和三名罪犯。狱方规定,如出现学员炼功、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不“转化”,就给罪犯加刑延期,只要迫使法轮功学员“转化”放弃大法修炼,可以使用任何手段,就给罪犯加分当组长减刑。

    这些罪犯使用如下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罚站:狱警将坚定修炼大法的法轮功学员带到“学习班”,交由三名罪犯实施:一天二十四小时,连续数月站立,不准睡觉,眼睛稍微闭一下,身体动一下,就招来一阵疯狂毒打,拳打脚踢,重点打人的头部,将人打昏在地上。限制吃饭、喝水、上厕所,到逼迫“转化”为止。迫害得法轮功学员头昏脑胀,身体机能失调,小便尿到身上也不知。由于长期站立,法轮功学员腿胀得象冬瓜般粗,由钻心的疼痛,到麻木失去知觉,而倒地不起。当胀到相当程度时,罪犯有目的地强令蹲下,蹲不下,就使劲压肩头,双腿在麻木中,肌肉、血管、筋骨、膝关节严重内伤,表面看不出一点伤痕,这是极其毒辣的。造成法轮功学员日后终身伤残,双腿疼痛浮肿无法入睡,或痛醒,行走缓慢困难,以至丧失劳动能力!

    吊铐:当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抗议迫害、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将法轮功学员打倒在地,强行将肮脏布塞入嘴中,并报告狱警,将手铐在第二层床的横铁上离去,任由罪犯们迫害。罪犯按狱方教唆的方法,强力用凳子将学员的脚推离地面,整个身体悬空,重量便集中到被吊铐的双手上,致使法轮功学员伊红(湖南常德人)等双手被吊铐断裂,狱方不但不予医治,反而强迫在0度以下的冰水中剥蚕豆,造成皮肤溃烂,手指变形,指甲脱落,惨不忍睹。

    湖南女子监狱,地处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28号,里面共设七个监区,各监区又分为几个中队,共有服刑人员3000人左右,是湖南省唯一的女子监狱。这里多年来非法关押、迫害着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强制洗脑班(称学习班)

    湖南女子监狱六监区一中队、二中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中队,一中队还设有一个“学习班”(即洗脑班、又称攻坚队),处在监狱食堂前面一个不显眼的角落里,共有6个十多个平方的房间。每个房间有3个犯人(打手)专门对付一名法轮功学员。

    所谓的“学习班”实际就是为法轮功学员设的一个刑堂,使用各种迫害手段:吊、铐、长时间面墙而站、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等等。逼着她们看那些诽谤法轮功的谎言录像和书籍,宣传的都是假、恶、暴、色情的东西;强迫法轮功学员骂人,写“四书”,搞所谓的“转化”,目的就是要把这些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变成坏人。强迫她们放弃自己的信仰,去信仰共产党。被关押在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时间长达3个月至9个月,所有关押在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都被逼着轮流去洗脑。

    六监区

    湖南女子监狱六监区一中队,二中队,处在监狱的U字楼靠南边的三楼和五楼(原在四楼)。每个中队有八个女狱警(称队长),服刑人员八、九十人,其中法轮功学员大概有二、三十人。每层楼房十个房间,每间上下十二个床位,面积二十来个平方。吃、喝、拉、撒、睡觉、劳动都在一个房间里(其它监区都有专门的劳动车间)。是全封闭式的管理。

    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被夹控(犯人)看管:不允许出房门,长期关在监房里,散发出来的都是人体、厕所、凉席片的气味(凉席片是用有毒成份制作出来的,刚来的人闻着都脑袋晕)。被利用指使的夹控不准法轮功学员互相说话,不准谈论迫害法轮功的真相;更不准学法、炼功;还不准闭眼;不准坐床上,上床必须立即睡倒;身体坐直了,坐久了不动也不行;伸伸手想运动也不行等等方式来迫害法轮功学员。明情况的人都说:法轮功坐的是牢中牢,而且法轮功学员的一言一行都被夹控记录着,再交给监管的队长。

    奴役劳动迫害

    每天从早上六点起床后,就开始紧张的奴役劳动:穿制凉席片垫子,要穿四千多粒子,一直到晚上才能完成任务。2010年以前,几乎每天都要劳动到晚上八、九点钟。手穿的慢一点完不成任务的,还得连夜加班;还被罚不准接见,不准上超市买东西。无论是身体有病或有什么特殊情况的,都得自己完成劳动任务,就连70多岁的老太太也是一样。

    如果是有外来参观和检查卫生时,六监区的服刑人员就更忙了。又要搞外面的环境卫生,又要整理好房间卫生;还要紧张快速的收拾里面的劳动工具,坐得整整齐齐等着来参观和检查;等人一走马上又开始劳动。有时外来参观和检查卫生的人没有来,就又收又发,折腾好几次,搞得人疲惫不堪。特别是2011年,搞创部级文明监狱时,从上至下真是累得够呛。几乎每天都在不停的收检、忙碌着,还要按时完成劳动任务,就这样折腾了几个月。

    就是在这种环境中,在这种精神压抑中,在这种体力不正常的消耗中,好多人都出现了高血压、心脏病、肩周炎等各种疾病。再由于长时间站着劳动,人的血液不能循环,每个人的身体都出现浮肿、虚胖。就六监区每次到医院看病的比其它监区都多,而且每个法轮功学员原本很健康的身体也出现了大小不同的病状,有的在长时间吃药。

    夹控(称互监组)

    其实那些夹控犯人也是很辛苦、很压抑的。她们除了要完成自己的劳动任务外,还要替法轮功学员买东西等外面的事(因为不允许法轮功学员出房门);时时刻刻注意法轮功学员的一言一行;也不允许她们串监房,不允许和其它房间的人说话;更不允许和其它监区的人打招呼,说话。而且她们的一切被那些值班、打杂、积委组长监控着(都称她们为特务)。稍有不按照监规要求办事的,马上报告到中队队长。一不小心就得扣分,影响减刑。所以那些犯人也就昧着良心,提心吊胆的干着不愿干的事。其实很多犯人也是受骗到这个中队来的。当初服刑人员入监时,要上入监课,那些狱警上课时讲:只有六监区教转队是半天学习,半天劳动,是最轻松的,其它监区都是全天劳动。所以有些犯人就找关系到教转队,到后才知上当受骗,好多人想离开又不准。

    在生活上被剥夺

    监狱的生活是相当苦的,吃的饭菜都是市场上没人要,便宜的。米都是发霉的、有沙的、有谷子的最廉价的米。吃的菜都是单一的,早饭没有菜,完全靠自己买,有的菜根本不能吃,又腥、又脏、又没有油,和猪食差不多。所以身在监狱的服刑人员为了自己的身体,保证自己的体力能跟得上,就得靠家人送来的钱,在监狱的超市买点熟菜和食品,水果之类的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由于监狱的生活苦,吃完的水果皮也成了犯人的上等菜,而且监狱的商品特别贵(价格高出外面的很多),假货、过期的产品也特别多,服刑人员的一切生活用品,劳动用品,公共卫生用品,医药费用等都得自己出钱。比如:睡觉用的凉席,席片是老犯人剩下来的,打杂的犯人把它编出来后,就卖给新来的犯人。释放回家的人又必须把凉席交给中队,然后中队又卖给新犯。再有,现在的热水,除发给每人一开水瓶喝的外,其它用的,洗澡都得自己出钱买卡,就连去年监狱搞创部级达标所有的用品都得更新,都是服刑人员自己出钱,装饰监狱的门面。监狱还口口声声通知每个犯人的家属,“每月只需200元就够了,监狱的一切待遇都很好,不会变相收费的。”真的是这样吗?好多人说:现在的牢都坐不起了,200元只相当外面的100元。

    监控方式

    只要是在监狱服过刑的人都说:“监狱就是人间地狱,吃的是猪食,做的比牛马还多,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可想而知,好多犯人受不了这种折磨,就想尽办法自杀,监狱为了杜绝自杀现象,不是从根本上找原因。而是从表面上整人,限制所有的人把铁器之类的用品、绳子、自己带来的被套,床单等物品都扔了。

    现在家人送的衣服、鞋等物品都不允许用了。夏天蚊香也不准用了,蚊子不停的嗡、咬、吸,搞得人晚上休息不好,白天又要长时间的劳动,好多人的身体搞垮了。再加上长沙的夏天特别热,监房又只有一部风扇。冬天特别冷,房间门又对着北风吹,又不准有多的棉被。一有人感冒,全监房的人就会被感染。在接见家人时不能说真话,只能说监狱如何的好,如果说了真话,监听的队长马上就把接见电话关掉,就只能隔着玻璃看人了。另外,监狱创部级就必须得有3000人才行,少了就要到外省调犯人,调一个犯人就要几千元。所以从二零一二年起,开始限制犯人减刑。为了能早点减刑回家,很多犯人在出大量的钱找关系。还有,每服刑人员投牢时,监狱都得给看守所现金不等,把人当牲口交易,监狱榨取为其创造收入。以上这些就是监狱对外宣传,所称的人性化管理,花园式的,春风般的温暖。

    湖南女子监狱在转教队强制洗脑,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强制看污蔑大法的录像和书籍;不让睡觉、在眼睛上抹风油精、花露水、用三根尼龙绳打结做成鞭子专抽眼睛;狱警为了提升、为了奖金不顾良知的威逼法轮功学员(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监狱、劳教所可以得到一万元的奖金)。

    狱警:文某、涂某、范某、袁某、徐某、队长唐某。她们指使犯人用各种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犯人:彭关敏、银静、胡小梅、宋凤翔、龙琼、李大、姿大、唐影、刘干、周小兰、涂文利。她们基本都是贪污犯,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不择手段,以此为自己减刑。

    该单位恶人:
    张玉宇涂文丽邓涛刘勤张根林敖春玲唐路李俊周禅邓瑾罗辉杨晓兰李鲜艳龙琼王颜力戴姜莉黄灿李元妹许军吴艳飞李君周婵霍荣李后丁喜华黄大

    受害人:
    汤个梅易纯秀邓月娥唐开菊杨春兰贾翠英曹翠云肖桂英陶芳芝谢水花黄小芬谭翠英陈小玲(陈小琳)郭波琴言虹(严红)陈楚君肖瑞林徐敬娴罗灵芝宋放鸣李德银高嘉悦尹红龚湘晖(辉)(祥辉)缪翠李甲菊刘春琴方杏枝陈小华(晓华)胡冬霞向玉英李世荣何立佳(何丽佳)关永娥雷细英邓灵敏肖四兰袁东楠(袁冬兰)黄萍毛四元禹菊香钱英芝肖美君曹芳王丽英金新春唐建阳粟爱玲张雅琴唐桂林彭国庆谬翠辛小平黄菊秀许根元张灵革(张灵格)(张玲革)王五秀唐敏庞长敏周庆辉翦玉英李芳云谢小明曹志敏高嘉锐罗海莲肖永康谭翠英周金莲唐桂林王伍辉(王五辉)邓庆辉谭香玉李娟娟刘赛军杨天柳(杨天佑)曾金莲吴利如张新琪秦小兰刘冬珍郭远和肖美君刘云玲(云凌)李月英罗凤华杨志兰

    迫害导致:
    迫害致死;迫害致精神失常;

    迫害类型:
    嘴塞肮脏物品(如擦脚毛巾,臭袜子,卫生纸等)毒打/殴打吊绑/吊瓶绑、扣暴晒剥夺睡眠高强度超负荷劳动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监视/跟踪定期思想汇报制度人身侮辱践踏信仰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严管体罚“吊大秤”上手背铐电刑注射不明毒针老虎凳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针扎十指插钢针或牙签电击强奸、轮奸性侵害(包括男性)摧残性灌食逼迫放弃信仰洗脑/送洗脑班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非法关押威胁/恐吓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不准上厕所约束衣长时间吊拷精神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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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2号信箱,邮编410004 区号:0731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28号
    传真:2323023
    监狱长:赵星云
    副监狱长:赵兰 住址:女子监狱宿舍10栋3单元506号

    监狱长 周武
    副监狱长 龙桂芳
    教育科科长 薛芳(非常邪恶,警服牌号 4321523)

    李春晖 原教转中队队长,现教育科副科长
    李玲、薛芳 原教转中队队长,现五监区教转一队队长
    罗奸(同音)原教转中队队长,现五监区教转二队主管队长

    湖南省女子监狱电话:2323000-2323999(部份是办公电话,部份是监狱警察、职工私人电话)
    教转大队(六监区)电话:2323040
    六监区监区长:肖萍
    六监区副监区长:周婵 小灵通电话:6892583
    教转二队电话:2323153(队长:罗坚)
    罗坚手机:13974856700
    副监狱长赵兰电话:
    2323007(办)2323878(宅)13308498728(手机)
    家庭住址:女子监狱宿舍10栋3单元506号

    第六监区监区长 肖平
    前任副监区长 周婵 小灵通电话 6892583 警服牌号4321582(非常邪恶)
    现任副监区长 李珺 警服牌号4321583(非常邪恶)
    指导员 邓瑾 警服牌号4321032 (非常邪恶)
    主管队长 袁x x 警服牌号4321691
    暴力洗脑班队长 毛慧萍 警服牌号4321683
    欧阳秀 警服牌号4321044
    邹永红 警服牌号4321811
    张玉宇 警服牌号4321765
    周小兰 警服牌号4321731
    于红艳 警服牌号4321746
    罗 坚 警服牌号4321036
    李 琳 警服牌号4321243
    刘 纤 警服牌号4321444
    王 蓉 警服牌号4321670
    罗 辉 警服牌号4321456

    六监区二队长:唐影,教育副科长:薛芳,恶警:袁立华(后调到普通监区)。

    主要参与工作犯恶人姓名;
    黄 萍 陈 群 刘 艳 霍 蓉 向莲花 陈智莉 周秋芳
    曾玲莲 杨智慧 袁有玲 蒋爱军 李莉辉 吴彩虹 陶海燕
    何萍珠 刘忠兰

    更新日期: 2024年7月17日 1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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