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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2007年11月28日,赤城县法院在张家口市桥东法院对赤城县王玉凤、王玉珍、王玉海、陈海燕、赵秉衡、郭秀林、林翠莲等七名被非法关押近九个月的大法弟子进行所谓的“公开开庭”,庭审中家属聘请的七位律师作出了无罪的辩护。休庭后家属们一直在找法院等部门,要求无罪释放,法院等部门一直以延期为由拖延时间。 2008年1月14日家属再次到法院,庭长说又延期了。按规定延期是因案情重大等原因在法定期限内审理不完,报上级法定部门批准可以延期审理。而此案不属此例,却一再延期不放人。在适用法律条款上此案曾三改罪名,由“颠覆国家政权”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又改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从管辖权上由县院到中院又退回到县院。原因只有一条:王玉凤等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根本就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判他们无任何法律依据,从一开始就是“冤、假、错”案。 2007年4月21日,中共中央防范办的徐海斌(音,据说曾是罗干的秘书)到赤城县大海陀游玩时,看到柱子上写的“法轮大法好”、“天灭中共”的标语后,大发雷霆,给省市县各级政法部门施压,操控公安机关非法抓捕了赤城县的七名法轮功学员;然后又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给七名法轮功学员罗列罪名。在2007年6月2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之后由市检察院起诉至张家口市中级法院,而后又两次更改强加的“罪名”。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晚,赤城县国保大队长张永新等四、五个警察绑架了王玉海,并抄走了所有的大法书籍和录音机、电视接收器、手机一部,他的两个妹妹也先后被绑架。王玉海被非法关押在赤城县看守所。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赤城县公检法互相勾结,对他们兄妹仨非法庭审,并将地点设在张家口桥东法院。二零零八年四月份,兄妹仨被赤城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妹妹分别被非法判刑四年,王玉海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被劫持到唐山冀东监狱迫害。 受害人: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更新日期: 2011年9月17日 9: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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