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洪泉乡派出所,公检法。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吉林省松原市洪泉乡派出所部份警察到辖区内的尖山村各法轮功学员家中强迫法轮功学员签写不进京上访保证书,并强行照相、按手印,如有不配合者立即带走。
该单位恶人:高喜德,孙福坤,何大军,曲兴林,江亮,张小平
受害人:张淑清,毕忠举,王店学,孙士杰,张国琴(张国芹),辛士臣,崔佑华,尹广敏,辛世英,张淑清,曲淑华
迫害类型: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175727.html#2008-4-4-2-1
更新日期: 2008年4月5日 4: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