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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天津市北辰区瑞景派出所警察刘磊、佳荣里派出所警察刘春明和北辰分局人员,共五人,到王丽华家非法搜查,说是有人举报。从其家中非法抄走大法书,法轮功师父的法像,电脑等物品。随后将她带到瑞景派出所,进行了非法笔录,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多,说你先回,周一再来派出所。 二月十七日上午十点,王丽华到瑞景派出所,要求退还被非法抄走的大法书和师父法像等,并给刘磊讲真相,小刘拿一张取保候审的单子让她签字,还要她再拿一千元押金,王丽华没有配合这无理的要求。 半个月后,取保候审的单子转至王丽华户籍所在地的佳荣里派出所,警察刘春明让王丽华去取单子,并让其不许出河北省,外出必须得告诉他们。王丽华没拿单子,也没有签字。 四月二十一日下午三点三十左右,瑞景派出所警察刘磊等人非法闯入王丽华家,将她带到派出所。北辰分局预审科刘桂德对王丽华进行了非法审问。 二、被构陷至检察院、法院 七月二日上午九点左右,瑞景派出所刘磊等警察三人到王丽华家,把她非法带到北辰检察院,肖像女检察官和另一男检察官对她非法审问。 七月十日,瑞景派出所警察刘磊等二人,到王丽华家把她非法带到北辰检察院,肖像检察官拿着认罪的单子说:给你定有罪,你签字,认罪就减刑。王丽华没有签字,并给他们讲真相,告诉他们:我不能签字,签了字就成为你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证据,这是为你们好。 从派出所到检察院在被非法审问的过程中,王丽华始终心怀善念,慈悲讲述法轮功真相。同时不配合非法要求,笔录均没有签字。当办案人员诋毁法轮功时,王丽华说:“你们可以看看,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种邪教组织里根本就没有法轮功。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另外,《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令》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因此,拥有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宪法规定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所以修炼法轮功和讲大法真相都是合法的。迫害法轮功的周永康等人都遭了恶报。现在疫情这么严重,我们告诉大家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是在救人。你们也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才能度过劫难。 七月底,警察刘磊通知王丽华去北辰法院说案子已经到法院。北辰法院张法官(女)将起诉书交予王丽华,上面写着欲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对其进行起诉。 受害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联系: 更新日期: 2020年8月9日 13: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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