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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董桂霞、李玉杰的上诉案进行二审开庭。庭审从上午九点半左右开始。 开庭前,法院违反了“开庭应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和辩护人”的法律程序,在前一天才告知。 过程中,审判长韩玲(女)和葫芦岛市检察院公诉人(女)违背法庭规则,对两位法轮功学员进行诱导性问话。公诉人照本宣科,例行公事一样的走了过场。 针对“公诉人”的非法指控,董桂霞正念十足的说:“我修炼法轮功不违法。法轮大法是世界上最正的大法;我们师父是最伟大的师父,我在大法中修炼深深受益。” 董桂霞讲到修法轮大法受益、善劝在场公检法人员善待大法时,两次被韩玲阻止。 董桂霞是戴着手铐、脚镣、穿着拖鞋,不能行走,进出全部都是被五、六个警察拖着的。董桂霞要求去掉手铐、脚镣,韩玲不理。 二零一八年全省迫害最严重的大连地区,恶报也最多;辽宁地区发生恶人恶报31例 :沈阳4例、大连13例、朝阳3例、省直、本溪、营口各2例、抚顺、铁岭、丹东、锦州、葫芦岛各1例。恶报死亡9人、被法办6人。 二零一八年,追查国际对辽宁地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发出追查通告54个,涉嫌犯罪责任人1110名,责任单位207个。资料封包(195.9KB)载点: 据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九日刊文,《迫害法轮功19年间逾两万人遭恶报》,按文中报道,辽宁地区恶报案例居全国第三位,恶报人数为2202人,其中政法委、610、公检法遭报人数为1028人,超过50%,公安系统600人,是遭报最大人群。这些人都成了江泽民迫害政策的牺牲品。 该单位恶人: 受害人: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联系: 更新日期: 2019年3月13日 3: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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