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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早上四、五点钟,唐山丰润区公安局局长刘金良等有计划、有预谋绑架丰润区法轮功学员耿福霞、王秀红、付瑞英、尉国申、钱淑娟、邱瑞旺、陆彩芸、韩玉芹、肖慧君等。小令公村法轮功学员耿福霞早晨四点半左右被非法抄家绑架。 68岁的法轮功学员韩玉芹当天被端明路派出所迫害致死。后来,耿霞、付瑞英、蔚国申以不同的病业形式返回家中;陆彩芸、钱淑娟、王秀红、邱瑞旺被转到唐山第一看守所遭受迫害。 当时被绑架的八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遵化市法院。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肖慧君被遵化市法院非法判三年。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遵化法院非法对耿福霞、陆彩云、王秀红、尉国申、付瑞英五位法轮功学员开庭。尉国申当庭诉说他们逼供,给他脖子上套药袋,把他熏得就是傻哭了,出不来气,差点熏死,半天熏三次,意识都不清楚了。 公诉人宣读在尉国申家搜出18400元,其中一万元做押金,剩下8400元退回给尉国申,尉国申回话说那8400没给我,沙流河派出所在开庭前把他叫到派出所,一顿吓唬,又把他带到他们家搜查“证据”,把音乐器给劫走了,又回到派出所不让他走,说罚他一万,他不给就在那呆着,等他们吃完饭回来说不罚你了,那8400元你也别要了,当时让他签字,摁手印。 尉国申宣读了自己的辩护词。耿福霞把护身符、车挂、金种子各带一个当庭辨认,让大家看看它起什么作用,怎么能把法律破坏了?法官让递上去。还有自己的辩护词,思想不能构成犯罪;还有关于刑法第300条;还有宪法35,36,38,39,33条规定信仰自由,信仰是公民的权利,宣读完毕。法官让递上去。 在最后陈述中,这些法轮功学员表示,我们没有破坏国家任何一条法律,没有给他人造成伤害,没有犯罪事实,请法官判我们无罪。 十月十五日,河北唐山市遵化法院枉判五名法轮功学员一至八年。审判长:武海潮;陪审员:闻富、王剑斌;书记员:李金沙、孙丽娇。 受害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更新日期: 2021年11月16日 10: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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