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红兴隆管局检察院,公检法
该单位恶人:刘旭春
受害人:于有(于友),李宪忠,陈健,郝耀华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黑龙江省红兴隆管局伪法院非法审判三位大法弟子
联系:红兴隆管局:邮编:155811;长途区号:0469;查号台:5860114
更新日期: 2008年11月16日 1: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