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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据录案不完全统计,自1999年7月20日至2011年7月20日,沂南县中共党官利用暴力共非法没收、毁坏法轮功书籍、资料达数十万册,举办各类洗脑班一百三十多人次,非法罚款五十多万元,非法抄家七十多户,劫走电脑至少十一台,劫走打印机、刻录机、复印机数十多台,抢走粮食二千五百多斤,非法查封银行账户三个,抄走新唐人电视接收器逾六套。十多年来非法关押、拘留法轮功学员至少一百八十人次,非法劳教劳改约五十多人次,已证实被迫害致伤一人,致死五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两人,多人家破人散、流离失所。 综上所述,沂南县民众遭受中共迫害之深,显与历届中共党黑官持续推行迫害政策有关。对于刘淑秀在党官利益集团共犯结构中,其个人涉案程度及具体作为尚待观察及搜证, 渠等非法侵害中国公民人权,610黑组织匪类共犯藐视国家宪法威信,严重败坏政风,业录案备查,供作追惩依据;倘有疏漏,惠 请知情者或相关单位协助补正,不限文字。影音图像、公部门文件均可并供刑惩渠等佐证,以昭公信,无任感荷。 国家不等同政府、政府不等同政党、政党不等同既得利益集团,包庇犯罪者只能是共犯结构;至对渠等犯行惩戒之国内法源详见《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有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及《中国刑法》规定有关“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另,尚可爰引国际法源。我(中)国是联合国组织会员国之一,本应恪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依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说: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 受害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联系: 更新日期: 2011年7月21日 2: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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