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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汕尾日报》社址:广东省汕尾市汕尾大道中 (邮编:516600)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汕尾日报》在其《陆丰切实加强反×教工作》的文章中报道了陆丰市委、市政府迫害法轮功的“四个到位”措施,即宣传声势到位、深化教育到位、责任措施到位、严格追究到位。报道透露,陆丰市政法委、“610办公室”利用有线广播电视、街头宣讲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方式;不定期对群众、学生进行谎言毒害教育;市与镇、单位、部门、社区、村组签订反法轮功责任书,社区、村组与村、居民户分别签订责任书,做到上下连环,全市一盘棋;同时规定,若发现有关法轮功事件发生时,严追相关领导责任,把相关部门负责人反法轮功工作与其工资、评优挂钩和追究渎职责任。同时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每月集中人力、精力和时间对重点区域进行入户排查,发现炼法轮功者及时靠上做思想工作,并立即汇报公安机关,做到对重点人员情况清、底细明。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汕尾日报》以“散发×教宣传品二百多份 海丰一女退休教师及同伙终审领刑三年半”为标题,诬陷法轮功。报道中称,法轮功学员因散发自制的法轮功宣传单234张,《九评共产党》光盘117个,2012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5个,要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杨楚妹、施美琴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迫害类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联系: 更新日期: 2013年5月24日 2: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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