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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日报

    简介:
    汕尾日报
    ,新闻媒体,市级。中共迫害法轮功是全民性的。除了政法系统这个迫害主力外,宣传系统也为祸甚烈。中共汕尾当局利用汕尾电视台与《汕尾日报》继续迫害法轮功,构陷造谣,毁谤法轮功创始人与法轮功学员,毒害一些还不明真相的民众,给社会带来非常大的危害和不安定因素。例如: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日黄金时段九点左右,汕尾市广播电视台利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播放诽谤、诬陷法轮功创始人与法轮功的不实影片;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汕尾日报》在第三版标题为《依法治邪,共建和谐》中诋毁法轮功。

    《汕尾日报》社址:广东省汕尾市汕尾大道中 (邮编:516600)
    电话:
    办公室:0660-3378515
    要闻部:3376146(E-MAIL:SWRBYWB @163.COM)
    政文部:3373306
    副刊部:3378676
    教育周刊:3369522
    通联发行部(传真):3365353
    广告中心:3394111 (传真):3384600
    报社印刷厂:3387883,3364498
    第三版责任编辑:黄俊杰;编辑:邓帼梅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汕尾日报》在其《陆丰切实加强反×教工作》的文章中报道了陆丰市委、市政府迫害法轮功的“四个到位”措施,即宣传声势到位、深化教育到位、责任措施到位、严格追究到位。报道透露,陆丰市政法委、“610办公室”利用有线广播电视、街头宣讲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方式;不定期对群众、学生进行谎言毒害教育;市与镇、单位、部门、社区、村组签订反法轮功责任书,社区、村组与村、居民户分别签订责任书,做到上下连环,全市一盘棋;同时规定,若发现有关法轮功事件发生时,严追相关领导责任,把相关部门负责人反法轮功工作与其工资、评优挂钩和追究渎职责任。同时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每月集中人力、精力和时间对重点区域进行入户排查,发现炼法轮功者及时靠上做思想工作,并立即汇报公安机关,做到对重点人员情况清、底细明。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汕尾日报》以“散发×教宣传品二百多份 海丰一女退休教师及同伙终审领刑三年半”为标题,诬陷法轮功。报道中称,法轮功学员因散发自制的法轮功宣传单234张,《九评共产党》光盘117个,2012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5个,要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杨楚妹、施美琴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该单位恶人:
    黄俊杰邓帼梅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汕尾法轮功学员十三年被迫害综述
    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12/04/08)

    联系:
    社址:广东省汕尾市汕尾大道中 (邮编:516600)
    电话:
    办公室:0660-3378515
    要闻部:3376146(E-MAIL:SWRBYWB @163.COM)
    政文部:3373306
    副刊部:3378676
    教育周刊:336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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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版责任编辑:黄俊杰;编辑:邓帼梅

    更新日期: 2013年5月24日 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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