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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中江县法院一审冤判法轮功学员漆小平七年、王晓梅三年半,两人不服,现已上诉到德阳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杨淑华的律师到德阳市中级法院找到经办杨淑华上诉案的合议庭(由庭长李庆、主审法官田成冕和杨静静组成),依法要求合议庭对杨淑华的上诉公开审理。合议庭回答根据情况无论是公开审理还是书面审理到时会通知你。 四月二日,杨淑华的律师接到德阳市中级法院通知,杨淑华上诉案的合议庭对她上诉案进行了书面审理,审理结果维持原判。 受害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联系: 更新日期: 2016年4月12日 4: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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