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泸州市中级法院简介: 泸州市中级法院,公检法,市级。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杨明违法密审,冤判五年。杨明不服上诉,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时,泸州中级法院对杨明二审开庭。这是一次伪法院耍阴谋的审判,一场迫害无辜的审判。 一、异常的开庭 四月二十七日泸州中级法院对杨明二审开庭。这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年来,泸州市第一起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伸张正义、讨还公道、作无罪辩护的庭审,可以说是震动泸州的特大新闻。四月二十七日早上八点半以后,闻讯前来旁听者近百人。有杨明的亲朋好友,有法轮功学员,有对此案关注的一些常人。一位高龄老人说,我就爱管闲事,就要来看看。 中院审判庭旁听席上人们等候开庭。这时有法院的人来偷偷数人数,还有人对旁听者摄像。律师发现后,立即对摄像的人进行制止。一会儿,几个黑衣人赶大家出庭,包括律师在内,说是要接受安检,其中一个矮个子黑衣人手持警棍。随后又通知出示身份证才可进场。 庭内庭外警力密布,有便衣、警察、六一零。长期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成员林敏、王旭、唐德元及江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也到场。一些社区干事也被胁迫到场监视属于本社区的法轮功学员。 泸州六一零迫害了无数当地法轮功学员,罪恶累累。今天前来旁听的法轮功学员与六一零成员法院相见,不卑不亢,堂堂正正,直视恶人。某六一零问大法弟子:你来干什么?不好好做你的生意?大法弟子回答:这里的事与我有直接关系,比生意更重要。 被赶出法庭的人聚集庭外,便衣特务摄像,有人告诉了律师。律师唐吉田再次义正词严进行制止,并警告:不许拍像,侵犯肖像权,我要起诉你。 今天的开庭不同寻常。紧张,恐怖,戒备。警察、特务的布控与防范,延伸到附近的车站、街道。可见中共做贼心虚,对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怕的要命。大法弟子们对邪恶的虚张声势视而不见,正念正行,解体着内心虚弱表面嚣张的邪恶因素。 二、法官堵被告人的口 庭审开始,杨明向法庭陈述自己上诉的几点理由。一,本人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提高思想境界,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罪,应该无罪释放。二,向法庭揭露办案人员李正辉提审搞逼供,威胁说,把你的判决书拿到你女儿学校去让更多的人知道;把你父亲弄到看守所来看看你这个样子:多判你几年让你为父母尽不了孝…… 针对司法部门对法轮功以“×教”论罪,法轮功学员有充份的理由与事实驳斥这个诬陷的罪名。杨明在庭上有理有据的告诉法官“法轮大法好”,澄清把法轮功定为“×教”这个原则性的错误,为自己作无罪辩护。法官李旭东十分惧怕在法庭上揭开诬陷法轮功以“×教”定罪的大骗局,就说杨明的辩护“扯远了”,“与本案无关”,武断地阻止、打断杨明的陈述,急敲法槌封住杨明的口,当庭剥夺杨明的自辩权。 三、法官堵律师的口 刘巍律师一正面提法轮功,法官李旭东就心发虚,使劲敲击法槌,打断律师的辩护,歇斯底里咆哮说,你还在这里宣扬法轮功。唐吉田律师举事实、谈证据,法官不准,出示杨明无罪的法律依据他也不准,说“只谈新证据”。 律师是为纠正一审的冤案而来,李旭东却要律师顺着他的意,为维持错误的一审判决举出“新证据”。以 “只谈新证据”为由,一次次乱敲法槌,粗暴阻止、干涉律师的依法辩护。两位律师的辩护直接触及杨明无罪的实质。随着辩护的一步步展开,证实法轮功学员无罪的重大真相就将当庭被揭示出来。庭审异常紧张。法官李旭东竭力掩盖法轮功无罪的真相,按捺不住火急攻心之丑态,表现得穷凶极恶,独断蛮横,唐吉田律师提醒李旭东:请注意法官的形像。 四、行正义讨公道 律师的辩护语惊四座 法庭上,北京的唐吉田律师、刘巍律师,以法律为依据为杨明作公正的无罪辩护。面对法官李旭东无耻的阻挠,两位律师力排干扰,从恶霸的气氛中,理直气壮地踏出人间正道来。唐律师对审判长说:请你把法轮功定为×教的法律文本拿出来,看看其中哪条哪款把法轮功定为了×教? 刘律师的辩护观点鲜明:判决杨明构成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使用法律不当,判决的罪名不能成立。并向法庭提出,必须把没收杨明的东西退还杨明,无罪释放杨明。 刘律师问杨明:调查询问时,办案人告诉你违反了“三百条”哪条哪款了没有?违反到什么程度了吗?杨明回答,没有。刘律师向杨明提出一些问题后,在法槌疯狂的敲击声中,抓紧极有限的时间向法庭陈述法轮功有益人民身心健康的好处。并说明杨明修炼法轮功强身健体并没违反检察院指控的刑法“三百条”。 信仰法轮功无罪。国家并没定法轮功是“×教”,是江泽民答记者时自定的“×教”。刘律师分析证据说明: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侦查过程中存在侦查员向证人暗示、诱导指证杨明,程序违法;杨明的笔记本、书籍、电脑是个人所有财产……刘律师还指出,本案从侦查开始就是违法。办案人李正辉与杨明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因为李家漏水与杨家产生隔阂,李正辉参与本案违反刑事诉讼法侦查员回避的规定……泸州的法庭上第一次发出为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的声音。由于无理的干扰,两位律师手中一大摞辩护词更精彩的篇章还未能充份展开。但是,律师踏破坎坷的短暂辩护,却已语惊四座,行正义讨公道的无畏气魄震惊了法庭内外,震慑了邪恶,在泸州的空间场里留下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历史过程中永恒的瞬间。 五、法庭内外的呼声 由于伪法庭有预谋的蓄意破坏,律师的辩护无法正常进行。刘律师本将继续重申本案涉及的普世原则--人民有信仰法轮功的自由,由于法庭干扰被阻断;唐律师一开口就遭干涉,准备充份的万言辩护也未能面世。两位律师面对李旭东的流氓与无耻,愤然离庭以示抗议。伪法庭逼走律师如释重负,公诉人立即向法庭提出“维持原判”。顿时,庭内庭外一片唏嘘,继而爆发呼喊:比窦娥冤还冤!特大冤案!错案!不让人说话,什么以人为本!有人直指法官:你们不出示证据,不让人说话,狗急跳墙,要向全球曝光你们,冤判,枉判太黑暗。 后记 据了解,杨明案一审被密审冤判后,有当地律师劝阻杨明的家人说,别请律师了,开庭只不过是走走过场,法庭不会听律师的不同意见。法轮功,哪个律师敢出来给你打官司?可是,人总是抱有冤案昭雪的希望。这次中院开庭,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知道消息的人都很关注。前来参加旁听的人有的对司法公正满怀期待,有的对司法公正似信非信,有的对法轮功有罪无罪一直心存疑惑,场内场外都在静观是非曲直。当看到伪法庭有预谋的不让被告人说话、不让与律师说话时震惊了。法院、法官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加害杨明,迫害无辜。有的人对司法公正失望了;有的人醒悟了,明白了为什么说法轮功遭受迫害,并亲眼见识了法轮功如何遭受迫害。在场的人不禁从内心发出“黑暗,真是太黑暗”的呼声,有的人当场就转变态度同情法轮功,支持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继续上告。 四川泸州市中级法院不纠正明显的冤假错案,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下达判决:维持合江法院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的一审诬判。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泸州市合江县法院诬判七十六岁的高贤英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七千;四十八岁的张元华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罚金六千;五十三岁的邹明英被诬判一年零六个月,罚金两千。三位法轮功学员上诉后,泸州市中级法院没有纠正一审错误,维持一审冤判。 该单位恶人: 程怀武,李瑞亮,徐智宏,田夏,马兰,雷刚
受害人: 梁文德,张元华,罗水珍,高贤英,杨明,易群仁,冯德琼,王满群,夏成贵,廖挺,邹明英,梁文德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 四川泸州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被非法二审 目击泸州中院迫害杨明二审案
联系: 电话0830-3190567 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一号、邮编646001 院长吴洪讯0830-3127799、男、出生1965年2月 副院长文耀全0830-3106677、男、出生1970年9月 副院长徐斌0830-3105731、女、出生1970年9月 副院长张明勇0830-3103529、男、出生1978年10月 书记靳泰雨0830-3109175 副书记蒲卫东0830-3116712、男、出生1967年9月;何扬0830-3103723 政治部主任聂卫0830-3108613 副主任游晓芳0830-3192601 纪检组长李华超 0830-3100605 执行局长王宏 0830-3111602、男、出生1967年6月 副局长汪小川 0830-3108631、男、出生1972年6月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志超0830-3118230、男、出生1969年9月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简兴超0830-3112165、男、出生1971年6月 孙帅0830-3109613 立案一庭刘莹0830-3129049 二庭邹波0830-3129024 刑事一庭庭长陈刚0830-3196373、男、出生1973年9月;李旭东、男、出生1971年11月;万晓波、男、出生1976年11月; 二庭庭长雷刚0830-3109113、男、出生1974年6月;徐翻翻、男、出生1982年7月;程德朋、男、出生1983年4月;李瑞亮、男、出生1976年12月; 未成年庭长余琦0830-3109101 民事一庭长刘剑0830-3193962 二庭庭长林乐斌0830-3111821、男、出生1973年6月 知识产权庭长张朝云0830-3191060 赔偿委员会曾令敏0830-3102492 行政庭庭长张玉红0830-3109615、男、出生1970年10月 审判监督一庭庭长李斌0830-3196351、男、出生1967年10月 环境资源审判庭长程怀武0830-3111709、男、出生1968年1月 审判管理办公室曾莲0830-3111612 政策法律研究室马黎0830-3101315、男、出生1968年11月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27日 15:4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