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公检法,市级 该单位恶人: 王泽祥,张晋明,沈泓泽,许兵,韩钢,李颖诛
受害人: 钱淑芳,罗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云南省红河州不法官员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云南红河州金平县大法学员遭迫害案例
联系: 地址:云南蒙自市凤凰路,区号0873--,邮编:661100 办公室:0873—3799121;3799122,3710018; 立案庭:0873—3799127、3799128,3710080 院长:王泽祥:0873—3710001 副院长:冯汝春:0873—3710002、13608830607 副院长: 李才学:0873—3710003、13908738436 副院长:丁红学:0873—3710005、13808777736 副院长:左一萍:0873—3710004、13808775753 政治部主任:张学忠:0873—3710007、13987331017 纪检组长:白翰鸿:0873—3710006、13808778188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官:沈泓泽、许兵、韩钢、李颖诛、邓杰、韩全辉、谢云生、李有成、房希军、郑立新手机:15987789328、王鹏等。 红河州中级法院政治部:0873—3799982 总机:0873—3710000,传真:0873—3710009,研究室0873—3710057, 纪检组:0873—3710014,政治部:0873—3710031,行装部:0873—3710113, 法警队:0873—3710084,执行局:0873—3710090,行政庭:0873—3710087, 民一庭:0873—3710072,民二庭:0873—3710066,民三庭:0873—3710062, 审监庭:0873—3710034,刑一庭:0873— 3710049,刑二庭:0873—3710041
更新日期: 2011年8月2日 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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