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凌海市法院简介: 凌海市法院,公检法,市级。自二零二零年起,锦州市凌海市检察院、法院承担对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的进行非法起诉、审判。此二机关对法轮功学员一律不遵照法律标准办案,只管听命于锦州市政法委、610办公室的迫害指令,对法轮功学员一律枉判、重判,无理要求法轮功学员必须所谓的“认罪认罚”(签写不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否则就给予重判。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遭枉判的法轮功学员累计达75人,使锦州地区连续两年成为辽宁省法轮功学员遭冤判最多的地区,在全国也无出其右者。 当司法机关及人员被质问为什么不遵照事实和法律办案时,公诉人、法官辩称:我们不敢哪!可见,在锦州市政法委、610组织的胁迫下,这些公诉人、法官不敢坚守自己的良知,不敢坚持法律原则,而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帮凶。 从二零二零年七月末起,辽宁省锦州市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统一归集到凌海市(锦州下辖县级市)检察院和法院处理,一年多来已非法起诉、枉判十余名法轮功学员。 据悉,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份始,辽宁省锦州市(地级市)(包括锦州所辖区、县)法轮功类案件到检察院和法院阶段统一移交到锦州所辖的凌海市(县级市)处理,从现在的情况看,基本上以让法轮功学员写不炼功的保证为主,写就放人,不写就判刑,并明言:找人、花钱都没用。 凌海市法院多年来追随中共持续作恶,近年更是疯狂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据明慧网报道的资料统计,凌海市法院在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两年内,至少对四十七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非法判刑。而在二零二四年,凌海市法院至少对二十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统计,凌海市法院在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两年内至少对47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非法判刑。二零二四年又有消息证实,锦州市至少有2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25人由凌海市法院枉判),17人被非法拘留,52人遭绑架,仅四月中下旬的一次大规模绑架行动中就有19人被劫持。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凌海市法院对六人非法判刑:枉判王桂令(男,69岁)五年;孟春英(女,53岁)四年半;刘玉荣(女,63岁)四年半;刘景菊(女,66岁)两年;靖素明(女,74岁)两年;王舟山(男,53岁)一年六个月。 该单位恶人: 王力,杨畅英,李大明
受害人: 苗建国,周玉祯,刘万胜,张秀琴,贾精文(敬文, 经文),崔亚宁,杨风英,王林,孙继平,许清芳,聂晶,张秀兰,李锦秋,金晓梅,李素杰,刘玉荣,朱宝娟,王井忠(景忠),张得果(德国),魏守哲,于静,魏秀英,陈秀杰,张雷,覃欢,高桂秀,王恩英,卢素平,姜(江)楠,张玉凤,娄梦丽,王瑞凤,张英玲,王颖,马志茹,王玉红,范灵秀,白少杰(白邵杰),张桂秋,高影(高颖),苏秀敏,李秋连,闫丽君,孙丽娟,陈玉洁,王伟,王玉兰,许素清,刘友,张玉娥,李淑芳,郭淑芬(郭义),陈文学,何晓丹,巩丽娜,康桂云,刘宝莲,李艳玲,宋文丽(音),姜永金,张秀英,戴秀华,王英华,李宝辉,马旭,梁树发,程海军,朱成芝,张占安,张淑琴,王志霞,刘玉兰,肖中江,张雅明,杨学平,孙建,周丽娜,邓秀娟,付文杰,赵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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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年3月3日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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