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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海市法院

    简介:
    凌海市法院
    ,公检法,市级。自二零二零年起,锦州市凌海市检察院、法院承担对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的进行非法起诉、审判。此二机关对法轮功学员一律不遵照法律标准办案,只管听命于锦州市政法委、610办公室的迫害指令,对法轮功学员一律枉判、重判,无理要求法轮功学员必须所谓的“认罪认罚”(签写不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否则就给予重判。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遭枉判的法轮功学员累计达75人,使锦州地区连续两年成为辽宁省法轮功学员遭冤判最多的地区,在全国也无出其右者。

    当司法机关及人员被质问为什么不遵照事实和法律办案时,公诉人、法官辩称:我们不敢哪!可见,在锦州市政法委、610组织的胁迫下,这些公诉人、法官不敢坚守自己的良知,不敢坚持法律原则,而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帮凶。

    从二零二零年七月末起,辽宁省锦州市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统一归集到凌海市(锦州下辖县级市)检察院和法院处理,一年多来已非法起诉、枉判十余名法轮功学员。

    据悉,自二零二零年八月份始,辽宁省锦州市(地级市)(包括锦州所辖区、县)法轮功类案件到检察院和法院阶段统一移交到锦州所辖的凌海市(县级市)处理,从现在的情况看,基本上以让法轮功学员写不炼功的保证为主,写就放人,不写就判刑,并明言:找人、花钱都没用。

    凌海市法院多年来追随中共持续作恶,近年更是疯狂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据明慧网报道的资料统计,凌海市法院在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两年内,至少对四十七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非法判刑。而在二零二四年,凌海市法院至少对二十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统计,凌海市法院在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两年内至少对47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非法判刑。二零二四年又有消息证实,锦州市至少有2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25人由凌海市法院枉判),17人被非法拘留,52人遭绑架,仅四月中下旬的一次大规模绑架行动中就有19人被劫持。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凌海市法院对六人非法判刑:枉判王桂令(男,69岁)五年;孟春英(女,53岁)四年半;刘玉荣(女,63岁)四年半;刘景菊(女,66岁)两年;靖素明(女,74岁)两年;王舟山(男,53岁)一年六个月。

    该单位恶人:
    王力杨畅英李大明

    受害人:
    苗建国周玉祯刘万胜张秀琴贾精文(敬文, 经文)崔亚宁杨风英王林孙继平许清芳聂晶张秀兰李锦秋金晓梅李素杰刘玉荣朱宝娟王井忠(景忠)张得果(德国)魏守哲于静魏秀英陈秀杰张雷覃欢高桂秀王恩英卢素平姜(江)楠张玉凤娄梦丽王瑞凤张英玲王颖马志茹王玉红范灵秀白少杰(白邵杰)张桂秋高影(高颖)苏秀敏李秋连闫丽君孙丽娟陈玉洁王伟王玉兰许素清刘友张玉娥李淑芳郭淑芬(郭义)陈文学何晓丹巩丽娜康桂云刘宝莲李艳玲宋文丽(音)姜永金张秀英戴秀华王英华李宝辉马旭梁树发程海军朱成芝张占安张淑琴王志霞刘玉兰肖中江张雅明杨学平孙建周丽娜邓秀娟付文杰赵自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凌海市检察院马量、法院张凤武与黄艳春的恶行
    锦州妇女赵自强遭冤判入狱
    凌海市法院去年至少诬判23人-又枉判66岁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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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遭三年冤狱-锦州七旬黄素琴又被非法庭审
    辽宁凌海检察院和法院一年内枉判十余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
    辽宁凌海市一家五口受迫害经历(图)
    生命垂危的朱宝娟被投入辽宁女子监狱

    联系:
    锦州市凌海市法院
    电话:0416-8152055,邮编:121200,法院检察室,0416-8152054
    院长:张凤武,副院长:谢丽华 刑事庭庭长:黄艳春,田法官:0416-8152008
    黄法官:0416-8152003
    地址:凌海市外环路南属商业路41号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 邮编:121200 电话区号:0416
    院长:李宏8152001办
    副院长:刘宏 8152006办
    副院级:
    马才林8152011办
    沈永吉8152003办
    罗罡 8152005办
    崔强 8152166办
    冯文秀 8152000办
    刑庭庭长:李玮 8152008办
    部份法官及办公电话:
    许冰18941603995、8152021
    刘雨8152021
    铁言8152019
    杨宏宇8152019
    李彪8152019

    更新日期: 2026年3月3日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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