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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简介: 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五通桥区法院公开审理古素华、刘斌、张桂秀、张桂兰四名法轮功学员。她们四人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份在牛华镇张贴救人的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被抓到看守所关押到至今才审判。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乐山市五通桥区法院非法判五通桥区法轮功学员尚春月(77岁)三年十个月,刘志昭(74岁)二年,荣波(35岁)一年半。 受害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更新日期: 2020年2月23日 1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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