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 迫害致死案例
  • 因学过法轮功而被迫害致死者和详情需要继续确认案例
  • 失踪名单
  • 受迫害的孩子
  • 更多迫害案例
  • 恶人榜
  • 严正声明
  • 海外迫害恶行
  • 恶人恶报
  • 澄清事实
  • 综合报道
  • 时事评论
  • 活动报道
  • 各界褒奖
  • 社会支持
  • 媒体报道
  • 温故明今

  • 各地受迫害人索引
  • 按恶人单位类别索引
  • 按迫害事实索引







  •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榜 > 恶人单位列表

    海珠区瑞宝派出所

    简介:
    海珠区瑞宝派出所
    ,公检法。依据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第五十号令,废除了一九九九年发布的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承认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周小朝、石登灵在本案的行为依法不构成犯罪,而贵州省公安厅、贵阳市公安局等机构相关人员对周小朝、石登灵的一系列绑架、关押、抄家、抢劫走法轮大法书几大包、非法断电、断煤气,两天两夜不让睡觉的变相肉刑逼供(刑讯逼供),以及贵定县检察院的非法构陷,涉嫌以下犯罪:刑讯逼供罪、徇私枉法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绑架罪、财产侵占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与言论自由罪,无搜查证、立案决定书径行搜查,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程序。

    另,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其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通风报信、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等情形,将被从重追究。

    受害人:
    黄潜徐建琼叶惠心陈成林郑景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八年二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
    二零一八年二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
    广州叶惠心被绑架 面临非法审判

    更新日期: 2018年2月7日 3:35:00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